今日(10月12日),海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省实施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医用耗材)限价阳光采购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海南省医保局要求
全省药品、医用耗材限价阳光采购要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
”。
医保支付结算价,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和参保人支付的全部费用。
我国医保掌握最大的采购数量,是医用耗材最大的采购方,因此对医用耗材定价权应具有最大的话语权。但长期以来,医保局掌握不了耗材的招采,也对医疗行为无从制约,只能被动支付,医保支付价的制定也因此非常困难。随着国家医保局将所有支付、招标、定价权归于一体,医保支付价确立的前提条件水到渠成了。
也就是说,医保局开始真正实现医保耗材目录制定、医保支付价的确定和耗材采购价的谈判三者合一!
《公告》明确实现海南挂网医用耗材实行中标价格优先。挂网的各类医用耗材中,应对集中招标、国家定点生产、国家谈判和带量招采等已定价的医用耗材,
实行依中标(选)价采购
,并且要实行动态就低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
医用耗材实现国家和海南省带量采购的,医保支付结算价必须是带量采购谈判中标价!
这也直接表明,海南省下一步要实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
目前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单个品种并非是独家中标,且中标量为参与谈判的医院全年的60%-80%左右,剩余20%—40%仍然会由未中标企业来争夺。
带量采购推开后,以目前的情况看,
尤其中标价挂钩医保支付标准后,中标产品不仅有量的保证,在回款上也有医保基金预付的保障,中标产品无疑会成为医院优选。那么为了争夺剩余的市场份额,未中标产品不得不降价来占领市场。
通过带量采购迫使各家耗材企业之间进入博弈,最终起到降价的同时又不消灭竞争,这也为医保掌握谈判主动权铺平了道路!
《公告》还要求,
医院想获得医保定点资格,必须定期统计本单位采购量排序和规范使用情况,申报医用耗材采购实际价格,并对价格高、用量异常的医用耗材进行处方点评;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反馈省医保局,纳入重点监控!
这种院内控费方式,化被动为主动,只要医院想进入医保定点,就必须按照以上要求进行。
对于医用耗材的采购议价,海南省还明确向上海市靠齐。在医疗机构与医用耗材企业议价过程中,
按照“绿线参考,黄线提醒,红线拦截”方式,增加红黄绿线提醒机制
。
招采平台将按季度汇总信息梳理情况,
定期将频繁收到红色和黄色区域提示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和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将启动约谈和惩戒机制。
这一高价标识有什么影响?
海南省招采平台会医用耗材交易进行日常监测并建立预警机制,结合第三方监测数据,通过“一电、两函、三牌”督促企业整改。
其中被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将给予红牌标识,并且被可能纳入诚信记录“黑名单”。
如上,”高价标识“产品所在的企业,有可能被纳入诚信记录“黑名单”。
另外,
对未履行自我承诺、垄断市场、拒绝配送、进行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医用耗材采购相关政策的,及时公布不诚信记录,并列入不诚信“黑名单”。
被列入不诚信“黑名单”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两年内不得参与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
全省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采购被列入不诚信“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医用耗材。
属定点医疗机构负主要违规责任的,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并依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