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御享金越(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产品计划”由平安御享金越(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简称御享分红25)、平安招财宝终身寿险(万能型)(简称招财宝)组成。您可根据实际保障需求与经济承受能力合理规划选择保险产品计划,也可选择单独购买上述保险产品计划中的任一主险。
2.平安御享金越(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为分红保险产品,平安人寿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分红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有可能为零。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特此提醒客户。
3.平安招财宝终身寿险(万能型)为万能保险,其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4.减少保额会降低保单的保障额度及现金价值,需要根据实际需求谨慎考虑;同一保单年度内您累计申请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生效时基本保险金额的20%。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后,本合同保险费不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标准,具体详见条款。
5.保单贷款需满足御享分红25、招财宝的规则限制,详见保险条款。御享分红25保单贷款额度为现金价值80%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招财宝保单贷款金额不得超过申请贷款时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80%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每次贷款期限最长超过6个月。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
6.从容增长/现金价值的确定增长指:交费满一定年度后,御享分红25的现金价值年增速约为2.0%,具体时间因交费期、被保人年龄等不同而存在差异,现价超过所交保费的具体时间因交费期、被保人年龄等不同而存在差异。
7.本文中的生存总利益包含御享分红25现金价值及累积红利。
8.如果保单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保障成本,合同效力可能将于60日的宽限期后中止,平安人寿将不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