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学与政法理论方向组建了一支拥有丰富教学经验、案例开发经验和指导学生经验的教师队伍,由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数字法学、涉外法治等专任教师组建,同时实行双导师制,聘任各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组织等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实务导师,由校内导师与合作导师(实务部门推荐专家)联合指导。
课程体系由公共课、必修课、选修课、社会实践课程等4个模块构成。目前初步搭建的课程体系包括:
公共课:以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等为核心内容。
必修课: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国家法学概论、国家法学分论、政法理论基本问题、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基本原理、民法典与国家治理基本原理、刑法学与国家治理基本原理、涉外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等方面的相关课程,围绕新时代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的重大原理与实务、国家的基础法原理、国家权力的法学原理、国家机构的法学原理、国家任务的法学原理、国家责任的法学原理及其规范制度体系等问题开展教学研讨。
选修课: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概论、立法原理与立法制度、法治原理与全球化、党内法规学专题研究、纠纷解决机制专题研究,人工智能与法律基本原理、合宪性审查与备案审查专题研究、监察法学专题研究、公务员法与政务处分法专题研究、公平竞争审查专题研究等立法理论与实务前沿、法律实务前沿、司法文书等选修课程,丰富学生法律基础理论储备。
社会实践(实岗训练)课程:开设模拟立法与公共政策制定、备案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法律检索、法律文书与政务公文写作、模拟法庭训练、模拟谈判等课程,提升学生实务能力。
本方向在培养方案上采取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1)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聚焦重大理论前沿和法律实务中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教学,对学生法学理论知识体系进行系统性教学,注重团队学习和探究式教学方式,如专题研讨、案例分析和社会调研等,体现法学学科的综合性、前沿性、专题性,体现相关学科的多样性、交叉性,以及司法实践的动态性,注重提升学生对法律实践的学术概括和综合分析能力。
(2)社会实践
法学院目前已与中央依法治国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中央国家机关共建研究基地10个;与最高法、最高检、北京高院、上海高院等各省、区、市司法和行政机关共建实践基地68个,本方向将为学生提供充足的高层次实岗训练和社会实践培养机会,组织专业实习,与各级政法委、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协同育人,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实践。
(3)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要求着眼法律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围绕治国理政与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重大现实问题,以制度完善、法律适用、法治化问题等作为具体切入点,综合运用法学及相关学科知识和方法进行分析研究,提倡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