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学学术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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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新增一个报考方向|国家法学与政法理论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 2024-10-14 11:05

正文

国家法学与政法理论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新方向 简介



一、学科定位与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非法学)国家法学与政法理论方向,旨在全面落实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提出的“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的重要指示,贯彻学校党委“走新路”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民大学法学学科在国家高端法治人才培养上的引领作用,依托学校创新高地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整合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法理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法学理论国家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家重点学科、公法研究中心、民商法基地、刑事法基地、数字法学教研中心、涉外法治研究院等资源合力,着眼法学理论与治国理政实务融合,突出学校的红色基因和法学院特色优势,立足系统讲授中国式现代化背后的政理和法理,锚定进入新时代后,高素质专业化国家管理和服务人才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重点培养学生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运用法治治国理政的规律,全面掌握治国理政依托的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基本知识,严格训练学生参与国家立法、民主协商、重大决策、国家管理、权力监督、法律执行等国家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实践能力,综合培养参与国家治理所需要的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为国家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公共法律服务组织等培养、输送具有厚重家国情怀、宏观思维方式、复合知识结构、高超管理素质与实际操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

国家法学与政法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过程中,在领导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形成了以法治为依托的国家制度体系,和具有高度中国原创性的“政法范畴”,这是中华法治文明在当代中国执政兴国、治国理政,推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制度精华与治理智慧的集中表现。国家治理也在服务“四个全面”的底层逻辑里,在复杂的国内国际工作实践中,在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环境下,催生了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实践型高层次法律人才的急迫需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作为“中国法学的工作母机”,1950年法律系成立伊始就设立了包括国家与法权原理、国家法、国家与法权历史等在内的六个教研室,形成了研究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政法规律、培养直接服务于国家建设与管理高素质人才的优良传统与红色基因。可以说,“国家法学与政法理论”是人大法学院的学科基因,是传统所在,命脉所在。

同时,本方向的人才培养也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行业产业发展需要,与实务部门开展多层次、多元化、跨领域协同育人,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度建设与法律建设实践的最新经验和实务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搭建服务中国法治实践、促进法治实践与法学教育良性互动的人才协同培养平台,在国家党政机关实岗实训中培养一大批深刻理解中国治国理政规律、优势与特征,创造性地运用跨学科方法与知识分析、研究和解决在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要任务部署中,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工作格局开展中,在政法工作现代化各个环节推动中的复杂问题,胜任法律实务的高层次实际工作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领军人才。





二、师资团队和培养方案



国家法学与政法理论方向组建了一支拥有丰富教学经验、案例开发经验和指导学生经验的教师队伍,由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数字法学、涉外法治等专任教师组建,同时实行双导师制,聘任各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组织等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实务导师,由校内导师与合作导师(实务部门推荐专家)联合指导。

课程体系由公共课、必修课、选修课、社会实践课程等4个模块构成。目前初步搭建的课程体系包括:

公共课:以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等为核心内容。

必修课: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国家法学概论、国家法学分论、政法理论基本问题、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基本原理、民法典与国家治理基本原理、刑法学与国家治理基本原理、涉外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等方面的相关课程,围绕新时代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的重大原理与实务、国家的基础法原理、国家权力的法学原理、国家机构的法学原理、国家任务的法学原理、国家责任的法学原理及其规范制度体系等问题开展教学研讨。

选修课: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概论、立法原理与立法制度、法治原理与全球化、党内法规学专题研究、纠纷解决机制专题研究,人工智能与法律基本原理、合宪性审查与备案审查专题研究、监察法学专题研究、公务员法与政务处分法专题研究、公平竞争审查专题研究等立法理论与实务前沿、法律实务前沿、司法文书等选修课程,丰富学生法律基础理论储备。

社会实践(实岗训练)课程:开设模拟立法与公共政策制定、备案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法律检索、法律文书与政务公文写作、模拟法庭训练、模拟谈判等课程,提升学生实务能力。

本方向在培养方案上采取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1)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聚焦重大理论前沿和法律实务中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教学,对学生法学理论知识体系进行系统性教学,注重团队学习和探究式教学方式,如专题研讨、案例分析和社会调研等,体现法学学科的综合性、前沿性、专题性,体现相关学科的多样性、交叉性,以及司法实践的动态性,注重提升学生对法律实践的学术概括和综合分析能力。

(2)社会实践

法学院目前已与中央依法治国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中央国家机关共建研究基地10个;与最高法、最高检、北京高院、上海高院等各省、区、市司法和行政机关共建实践基地68个,本方向将为学生提供充足的高层次实岗训练和社会实践培养机会,组织专业实习,与各级政法委、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协同育人,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实践。

(3)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要求着眼法律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围绕治国理政与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重大现实问题,以制度完善、法律适用、法治化问题等作为具体切入点,综合运用法学及相关学科知识和方法进行分析研究,提倡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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