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旨在通过实施多项计划、任务和监督措施,推动全省中小学体育工作的发展,确保‘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落到实处。通知包括构建体育工作新格局、推广特色教学模式、加强师资培训和场地建设、提高体育锻炼效果、丰富体育活动内容、鼓励家校共育、完善赛事活动、试点示范引领等措施,并强调评价结果的应用和监测反馈机制的建设。
通知要求推广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的教学模式,并将‘三大球’及冰雪体育项目纳入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必修内容。
通知要求将学校体育工作保障情况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评价指标,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复核机制和反馈机制。
13日,生活报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为推动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聚焦“教会、勤练、常赛”,确保“健康第一”教育理念落到实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近日,我省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校体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我省实施6项计划、20条重点任务,努力构建覆盖全系统、全学段、全要素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新格局。
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要求。
鼓励通过优化课程安排和长短课时结合等方式,合理安排在校时间,
推行小学、初中每天1节体育课,高中每周3-5节体育课,每节体育课安排不少于10分钟体能练习。
全面推广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教学模式,
将“三大球”及冰雪体育项目纳入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必修内容。
体育项目特色(基点)学校要将相关特色项目列入体育课开展教学并有所侧重。
省市县三级教育部门公布学校体育工作监督举报方式,
主动接受家长和媒体监督综合体育活动时间落实情况。
同步推动教研员和校领导听评课,
校长每年听评体育课不少于20节。
推动各市(地)对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学校体育运动场馆场地、体育器材配备满足教学和学生活动需要,建立智慧操场、体育场馆场地、设施设备项目储备库,支持学校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智能化体质测试器材和常规体育设备,配置AED等应急救护设备。
推动各地各校采用“进、转、培、聘、送”等多种方式加强体育师资调配和培训,
优化体育师资保障,优先返聘优秀退休体育教师和引进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担任(兼任)体育教师,保障体育教学与训练有序开展。
推动中小学生每天参与上午、下午各一次大课间体育活动,两次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长累计不得低于1小时,
其中一次为中等及以上强度体育锻炼内容。
推动各校不断丰富拓展大课间内容,
教师、学生全员参与,广泛开展啦啦操、军体拳等体操类、特色类活动,也可采取接力跑、折返跑、跑圈等形式
开展跑步活动,
循序渐进实现1-2年级每次200-500米,3-4年级每次600-800米,5-6年级每次800-1000米,7-9年级每次1500米以上,高中阶段每次2000米以上。
推动各地各校将体育类活动课程作为课后服务基本的、必备的形式之一,其中特色(基点)学校占比提升至40%以上,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相关能力水平要求,组织开展基本体能练习以及符合学生兴趣意愿且适宜的专项运动项目练习。
鼓励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家庭运动日”“亲子体育作业”等特色活动,
对有意愿的学生和家长,布置有针对性的体育家庭作业,形成家校共育浓厚氛围。
健全完善以校园足球为代表的校园“三大球”省市县校四级联赛体系,
打造各级各类赛事品牌。推动特色(基点)学校率先实现“校校有队,周周有赛”,其中校园足球、篮球、排球特色学校,
特色项目赛事每班每学期不少于3场。
推动学校每年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体育节或运动会(夏季项目),集中开展一次“百万青少年冰雪季”活动。省级每三年组织一次学生夏(冬)季运动会,市级、县级每年组织一次学生夏(冬)季运动会,其中小学生运动会可安排同一时段由各学校分散举办。
推动“政-校-社-企”协同发展,支持学生体协等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成为学生赛事活动组织承接桥梁纽带,联合各单项协会,组织开展相关赛事活动。
支持社会体育机构向中小学生提供公益性体育锻炼服务。
推动省级赛事及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全省学生5%,市级赛事及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区域学生15%,县级赛事及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区域学生30%,
年度学生至少参加一次校级以上冰雪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