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消息,近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银行机构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19〕1157号),决定在32个城市开展银行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各种将资金通过挪用、转道等方式流入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32个城市: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呼和浩特、沈阳、长春、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徐州、杭州、合肥、福州、济南、郑州、洛阳、武汉、襄阳、长沙、广州、重庆、成都、贵阳、昆明、大理、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32个城市。
3家机构:
各银保监局可根据地产信贷规模、风险等情况自行确定检查的具体银行,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
1年业务:
2018年6月30曰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相关业务,可适当追溯或延伸。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决策部署和监管部门规定的情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银行机构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进一步推进银行机构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和监管规定,严厉查处各种将资金通过挪用、转道等方式流入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高度警惕房地产泡沫化、金融化,着力推动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断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6月份全国70城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结合参加房地产
“一城一策”试点重点城市名单
,本次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呼和浩特、沈阳、长春、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徐州、杭州、合肥、福州、济南、郑州、洛阳、武汉、襄阳、长沙、广州、重庆、成都、贵阳、昆明、大理、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32个城市。
各银保监局可根据重点城市的实际情况,自行研究确定检查的具体银行机构。各银保监局
可选择房地产信贷规模较大或占比较高的机构、房地产相关业务风险较为突出的机构、与融资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合作较多的机构、与交易火爆楼盘合作密切的机构等
。各银保监局检查银行机构的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
3
家。
本次检查的业务范围,包括被查机构2018年6月30曰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相关业务,各银保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追溯或延伸。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决策部署和监管部门规定的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政策和监管规定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二是
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管理情况,包括集中度管理、资本金来源真实性审查、落实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企业资质审查等,以及违规向“四证”不全项目提供融资。
三是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情况,包括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最低首付比例和限贷政策要求,履行首付资金真实性与贷款申请人偿债能力评估与检查等。
四是
住房租赁贷款方面。包括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情况,被中介机构套取银行信用问题,租赁贷款被挪用问题,为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扰乱租赁市场行为提供资金情况。
一是
房地产行业风险预警和评估体系建设,以及贷后风险管理情况。
二是
房地产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审慎和有效,房地产业务领域的数据治理是否到位。
一是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首付贷”、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以及其他银行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
三是
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开发房地产。
四是
通过流动资金授信、经营性物业授信等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情况。
一是
对银行理财资金投向房地产领域非标准化资产的监督管理情况。
二是
投向房地产企业或项目的同业投资风险审查、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及投后风险管理情况。
三是
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等问题。
四是
绕道违规办理土地储备融资、放大政府债务等问题,以多层嵌套方式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委托贷款资金违规用于房地产领域情况。
各银保监局应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检查报告及附表、典型案例等报送银行检查局。同时,各银保监局应于12月10曰前向被查机构印发现场检查意见书,并抄送银行检查局。
上个月就有多家信托公司收到银监窗口指导,要求控制地产信托业务规模。具体来看,各家收到的监管要求不是完全不一样,
有的要求:自觉控制地产信托业务规模“,
有的要求”三季度末地产信托业务规模不得超过二季末“,
有的甚至要求“全面暂停地产信托业务”。
从多家信托同时受到指导来看,这次的政策出自银保监会层面。这进一步明确了之前的地产融资收紧的下策意向。
早在5月中旬的时候,银保监会就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业务简称23号文),对于银行信托等机构开展地产融资业务进行了严格限制。本公众号推出两篇文章,有兴趣者可以点击观看。
1、银保监23号文,地产拿地融资还能怎么做?
2、银保监23号文,地产的真股权投资怎么做?
联想到最近推出的科创板,正在急需资金进入以支持其发展,监管部门对于地产行业的坚决打压,隐约中展现出想将资金引入到科创板的意图。这个观点,很多文章有过分析。
本结构化金融公众号早在2015年的时候就有过这方面的文章,文章从市场的开放和货币化,这一实一虚两个维度,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历史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到1998年,普通商品市场的开放与货币化。
第二个阶段是1998年到2018年,房地产市场的开放与货币化。
第三个阶段是2018年到2038年,股权市场的开放与货币化。
然而,如果仅仅只是赌住资金流向地产领域,没有货币直接注入资本市场,很有可能股市在2年的短期牛市之后跌回原形,进入漫长熊市。这种情况下,资金又将重回房市,延续之前的泡沫。
换言之,短期而言,通过堵与导,可以将资金引入股市,股市表现或优于房市。长期而言,没有资金注入,股市有可能重回熊市,房市重新战胜股市。
站在当前的时点,根据当前的政策推断,谁也无法得出明确的结论。对于地产企业而言,当前形势的这种高度不确定性,也是开展地产业务最大的风险。
杠杆,要不要继续加,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无论如何,大家都需要及时备足子弹,迎接可能到来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