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正宁县永正镇地处陇东黄土高原腹地,全镇10个行政村2.71万人,这里的老百姓有了烦心事,总是要去永正司法所“打听打听”“问一问”,心里才有底。用群众的话说:“司法所处理得公平,不管啥结果,我们放心!”这个司法所之所以能够得到老百姓的信任,与基层司法行政人在平凡岗位上的不平凡努力是分不开的。
对于永正司法所的干警来说,走的最多的路是下乡路,为民路。每迈出一步,都会更贴近生活的本源,都会离群众更近一步。提起一把小马扎,奔波在乡间小路上,让工作人员重新认识了自己,重新认识了群众。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乡风文明的宣传贯穿于矛盾纠纷的调处之中,引导人民群众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让群众在每一起矛盾调解中受到教育,是永正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一贯坚持的原则。
杨某将自家女儿嫁给路某并商定彩礼,而路某因家中突发变故仅交付了一部分彩礼,家庭开支较大,路某一直未能兑现婚后交付剩余彩礼的承诺,导致杨某与路某一家及其女儿积怨越来越深。于是杨某怒气冲冲地找到司法所求助。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原委后,对杨某进行了情绪疏导,通过拉家常取得了对方的信任,进而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作为父母应该想着让儿女有一个幸福的家庭,高价彩礼本来就是陈规陋习,应该珍惜亲人,不再讨要剩余彩礼。同时,深入路某家做思想工作,劝说小两口经营小家庭的同时应该孝敬双方老人,而不是赌气疏远至亲。经过耐心教育,小两口认识到了不妥,表示愿意回归亲情,赡养孝敬杨某夫妇。经过多次两头说服调解,最终两家人重归于好。
永正民风淳朴,很多矛盾就是因为双方沟通不畅,仅为“一口气”导致当事人互不相让,司法所在遇到此类情况总能耐心地晓以利害,说服当事方放下争端、握手言和,这样的例子枚不胜举。
“在群众那里学到的东西是书本上学不到的。”永正司法所所长张海峰常常引导工作人员在调解时善于依靠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唯有走在熟稔的乡间,接触乡土民情,倾听群众的心声,关心群众的生活,才能把己身的关怀和法治的温度传递给人民群众。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人性化执法,是一种以心换心的工作。“两类”人员的监管帮教,不但要“管得住”,而且要“管得好”。要打破他们心里面的那面墙,在确保他们不再迷失方向的同时,还要让他们充满信心,主动融入社会。
在社区矫正对象范某入矫报到谈话时,张海峰发现其情绪低落,似乎有难言之隐,也不愿过多交流。张海峰和工作人员随后进行了第一次实地家访了解到,范某本来已经联系好外地一家企业上班,结果矫正之后无法外出,导致一家人无生活来源,而且担心高龄爷爷知道此事难以接受。在掌握这些情况后,为了让其打消顾虑,张海峰要求随后走访过程中尽量避开其爷爷,做好“保密”工作。同时,积极为范某联系农资供销社应聘销售员兼驾驶员,并邀请供销社主管作为范某的矫正小组成员,共同监督和帮助范某顺利完成矫正。经过两年社区矫正,范某不但顺利解矫,而且还成长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解矫当天,范某动情地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虽然我一时冲动犯了错,但我非常幸运遇到了你们,是你们帮我渡过了难关,让我重新找到了人生方向。”
永正司法所在面对刑满释放人员这一特殊群体时,总是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感动人、关怀人、教化人、引导人。因故意伤害被判刑的禄某刑满释放,张海峰在与监狱民警办理交接手续时,得知禄某思想极其不稳定,就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地查阅了判决和服刑材料,做足功课后进行了第一次谈话,了解到禄某父母年事已高,家庭困难,无固定生活来源。面对这一情况,永正司法所首先将该情况向县司法局和镇综治中心进行了汇报,并通报辖区派出所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同时,先后多次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禄某收拾住所、办理身份证等,引导禄某积极融入社会,丢掉思想包袱,重拾信心走好人生路。针对禄某家庭困难这一实际情况,及时对接民政部门和村“两委”,为其落实了低保和临时救助等民政救济。
司法所的临危不乱和耐心细致不但成功化解了刑满释放人员的怒气和怨气,而且还让当事人重新树立了生活信心。禄某感动地说:“司法所这样关照我,当我如自家人,我一定好好做人,好好过日子。”
“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遇到问题知道依靠法律了,老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就自然而然地提高了,地方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干扰少了,工作也顺畅得多!”张海峰是这样说的,同样也是带领司法所这样做的。永正镇的乡间小路上,经常看到张海峰和同事们不是坐在农家庭院里,就是和群众站在田间地头,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传法律知识,送法上门。一叠法治宣传资料、几把小马扎……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他们的工作场所。
某村将36户群众、119亩耕地整体流转给客商樊某经营果园,樊某因经营不善放弃经营,不能正常支付土地流转费用,还以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向群众归还土地。同时,由于无人经营管理,果园一片凌乱,百亩良田长期荒芜,过往群众意见非常大。司法所在开展走访过程中,偶然遇见三五群众情绪激动。工作人员赶紧停下手中工作,劝说大家不要冲动,引导群众讲出问题。在听完大家的诉说并摸清事情脉络的情况下,张海峰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并劝说道:“咱们应该借助法治力量和法律途径来维护个人权利,坚决不要盲目蛮干,绝对不能胡来,万万不可由一个维权者变成违法者!”随后,司法所和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共同商议方案,在与果园经营者协调无果的情况下,继续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指导村委会与经营者通过诉讼,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收回了土地。与此同时,司法所在通过走访群众征求意见后,积极联系果园承接主体,成功引进实力雄厚的第三方客商接手果园。
司法所通过向群众耐心宣讲,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也让群众感受到了依法办事的好处,不但兑付了群众土地流转费,盘活了荒芜良田,而且培育了新型致富产业,取得了多赢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忠诚履职担使命,司法为民促和谐。2023年永正司法所被庆阳市司法局命名为“枫桥式”司法所,2023年、2024年先后有2名工作人员被庆阳市司法局授予“马锡五式”人民调解员称号,2021年以来连续三年在全县基层司法所考核中被表彰为“优秀基层司法所”称号,2024年12月顺利通过庆阳市委政法委“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验收。
法治为民、步履不停。永正司法所将一如既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以成为“党委、政府的好帮手”和“群众满意的贴心人”为努力方向,扎实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老百姓幸福生活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