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下发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5.5%左右。按照人社部要求,目前已公布调整方案的地区普遍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部分,各地增加的幅度各不相同,福建、新疆最低,每人每月增加35元;辽宁的定额调整分为五档,最高档为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挂钩调整部分,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相挂钩。大多数省份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挂钩调整的方案不同,少数省份实行统一标准。
如重庆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6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而陕西则规定,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同时,以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
按照人社部下发文件的要求,各地养老金调整要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梳理发现,31个省份在发布的方案中均明确提出,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仅有广西、四川等几个省份提出,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