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港澳大湾区是国家战略,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发展平台、重要经贸合作等自然延伸、辐射到泛珠三角等其他区域。需要在不同体制下实现人、财、物的便利流动,尽量将三地优势叠加发挥出来。
●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范围包括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将共建世界级港口群和空港群,优化高速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布局。积极吸引和对接全球创新资源,建设
“广州-深圳-香港-澳门”
科技创新走廊,打造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 巩固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
● 支持珠三角九市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深化港深、澳珠合作,加快广佛
同城化建设,提升整体实力和全球影响力。
● 完善大湾区经粤东西北至周边省区的综合运输通道,
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城际
(铁路)建设规划,完善大湾区铁路骨干网络,加快城际铁路建设,有序规划珠三角主要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 研究实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出入境、工作、居住、物流等更加便利化的政策措施。
● 支持港深创新及科技园、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庆盛科技创新产业基地、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
● 深化区域合作,有序发展“飞地经济”,促进泛珠三角区域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形成梯度发展、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产业协作体系。
● 支持
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
等城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具有竞争力的重要节点城市。
●
目标定位
更具活力的世界级经济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支撑区、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
发展方向
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粤港澳合作更加深入广泛,区域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发展活力充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要素流动顺畅、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
到2035年,大湾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跃升,国际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大湾区内市场高水平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各类资源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对周边地区的引领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多元文化进一步交流融合;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全面建成。
●
重点任务
加强务实合作,认真组织与香港、澳门的工作对接会,充分沟通了解彼此的发展规划和合作需求,围绕经贸、科教、金融、旅游和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谋划推进更多合作项目,找准合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推动合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
四大中心城市
香港、澳门、深圳、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