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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终于出现逆转!一线城市二手房开跌!三线城市分享涨幅龙虎榜!

上海证券报  · 公众号  · 证券  · 2017-08-19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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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最新数据显示,7月份,一二三线城市房价涨幅均呈现放缓之势,显示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见效,全国楼市进一步降温。

 

分城市来看,最近一年来,房价上涨城市板块轮动明显。从去年四季度以来,随着一二线楼市调控政策收紧,三四线城市逐步成为房价上涨的“领头羊”。这一特点在今年以来体现得更为明显,7月份,新房价格环比涨幅最大的城市是北海、南宁、金华、韶关、蚌埠、桂林等三线城市。

整体趋势:房地产市场逐步降温

(图为各线城市新房同比增速数据,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交行金融研究中心)

 

上证报记者梳理全国70大中城市房价最近一年数据发现,自去年四季度以来,房地产市场持续降温,尤其是一二线城市房价涨幅回落明显。

 

国家统计局昨日公布数据显示,7月份,一线城市新房和二手房价格同比涨幅均连续10个月回落,二线城市新房价格同比涨幅连续8个月回落;环比来看,一线城市房价趋于稳定,二三线城市涨幅有明显回落。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房价环比增幅的持续收窄或停止扩大态势,同比增幅也继续下行,基本上延续了过去几个月的趋势。

 

一线城市房价的降温对市场来说或是一个强有力的信号。

 

据统计局数据,7月份,深圳新房价格同比增幅仅为0.5%,在70个城市中排名末位,环比则转为负增长。北京、上海二手房价格环比也是负增长。

 

交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夏丹表示,“五限”政策从严的影响持续发酵,分城施策调控下,一线城市房价同比增速(8.85%)自多年来首次低于二线(9.42%)和三线(9.3%)城市。按揭收紧对全国范围内交易的抑制更为突出,其增速由去年同期的54.6%大幅下滑至4.1%。


热点转移:三四线城市房价升温

 

通过梳理最近一年70大中城市新房价格环比领涨的城市,上证报记者发现,随着一二线楼市调控政策收紧,三四线城市逐步成为房价上涨的“领头羊”。

 

从去年8月份开始,无锡、三亚、扬州、韶关、九江等三线城市频繁出现在70大中城市新房价格环比涨幅前三名行列。从今年4月份开始,每月跻身房价涨幅前三位的则全部为三四线城市。

 

这一趋势在7月份表现得更为明显。昨日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7月份,新房价格环比涨幅最快的城市是北海、南宁、金华、韶关、蚌埠、桂林等三线城市,其涨幅都在1%以上。不过,这一涨幅与今年3至6月的2%左右相比已有放缓。

 

中原地产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在一二线调控后,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明显加速。从三四线价格走势看,8月涨幅可能会继续维持7月状态,但进入9月后,在目前库存减少的情况下,价格走势有加快的可能性。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房企在三四线城市,特别是部分热点三线城市拿地力度加大。

 

夏丹说,7月保利等房企巨头拿地规模均超过了400万平方米,购置金额均超过200亿元。这些房企的拿地布局多以一二线城市以及苏州、佛山、镇江、沧州等“强三线”或“卫星三线”为主。


政策走向:逐步构建长效机制

随着热点城市相继步入以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商为核心的“五限”时代,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与此同时,国家部委及各地政府近期相继出台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轮廓日渐明朗。


7月中下旬,住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并选取了12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其中,试点名单以内的广州、郑州、杭州等,试点名单以外的上海、无锡、扬州、济南、北京等近期都已出台相关政策。

 

夏丹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项长效机制的目的在于填补住房市场供给体系的空缺,更多地方有望加入这场针对住房市场供给侧的重要变革之中。”

 

  

延伸阅读

 

南京出台租赁新政 

今年至少打造14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

 

记者 刘向红 编辑 全泽源

 

8月18日,全国发展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之一的南京市公布了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确定未来建设或筹集的租赁性住房将不低于50万平方米。根据方案,南京市将培育一批国有、混合所有及民营等多种供应主体的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其中,2017年国有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不少于14家。

 

国有住房租赁企业不少于14家

 

南京现有人口827万,租赁市场年成交在30万套左右,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租赁房源供应量亟须“大增容”。方案指出,通过培育多层次市场主体,探索建立起政府划拨建设、企业新建自持、配建、改建、闲置住房出租等多种渠道筹集租赁住房的模式,建设或筹集的租赁性住房将不低于50万平方米。

 

南京将大力培育租赁市场主体,扶持国有企业发展规模化租赁,市级层面由市国资委统筹明确参与试点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少于2家;区级层面由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各确定至少一家国有企业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试点。2017年国有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不少于14家。

 

同时,鼓励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住房规模化租赁服务,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2017年民营和混合所有制试点企业不少于4家,到2020年底不少于10家。2017年房地产经纪机构试点不少于2家,到2020年底10家左右。

 

开发企业有望成大房东

 

未来,南京市将通过划拨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地力度。出让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部分新增住宅用地出让时,将配建5%保障性住房(含租赁性住房)纳入出让合同条款,建成后与出让用地竞价达到最高限价后竞建的保障性住房(含租赁性住房)一并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各区(园区)可利用自有土地新建一批租赁住房。

 

方案明确鼓励开发企业“自持”。选取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在出让时土地用途直接明确为“租赁住房用地”,所建住房全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用于长期租赁,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用途,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这一要求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并在不动产登记文书中也要注记“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这意味着,未来的开发企业将拥有一个“大房东”身份。

 

试点“商改租”

 

据方案披露,南京市未来将在两个方面进行试点。

 

一是试点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商改租”将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开展,位于城市中心、副中心以外、库存量大、位于地铁站点周边、生活配套完善的已建成、未销售、未经营的商业用房,在满足采光、通风、卫生、消防、安全等基本居住条件的前提下,以幢或单元为基本单位,按规定可改为租赁住房。

 

另一个试点是试点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根据区域需求情况,在出行、生活方便区域,选择部分合适地块,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目前已确定在栖霞、浦口等区开展这项试点。对采取自主改造开发方式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试点配建一定比例的酒店式公寓,由企业自持用于租赁。



制作:何永欣 ┃ 图编: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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