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摊成了“军火库”,仿真枪伤害了谁
在普通吃瓜群众眼里,枪是极其危险的,可没想到仿真枪也会变成“定时炸弹”。在我国1980年实施的刑法中,并没有对枪支进行定义,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有封证明,就能在商店里的体育用品区买到猎枪和气枪。1996年后,我国才开始对非制式枪支有了界定,对于非正规使用、没有正式编号的枪支限制也越来越严格。
和被判刑老太一起摆摊的其他射击摊
2010年12月,《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的鉴定标准是,只要所发射“子弹”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就是枪支。这是穿透皮肤的最小值,相当于四五米远,打穿一张报纸的威力,运动员打个网球,也能分分钟破了这个标准,更别说孩子玩的弹弓了,扔块石头都比这把 “枪”强。
而在我国台湾地区,实行的是20焦耳/平方厘米,是大陆的11倍多,香港和澳门,大概是4倍多。一瞬间,从这些地方购买当地合法仿真枪带回家,就成了军火走私。
在“一刀切”的标准下,“判刑”变得更简单。仅2011年至2015年,全国破获非法制造贩卖仿真枪等各类枪支案件90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万多名,这里面有学生、老师甚至政府官员。其中,很多都是“仿真枪”被司法鉴定为枪支 。一把“不标准”的玩具枪放家里,买卖枪支罪,私藏枪支罪立刻就能被扣在头上。
仿真枪该怎么碰,很多人还没了解就成了违法的“军火贩子”,而在这背后,又有多少“假枪真罪”呢?
l 往期精彩回顾 l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