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当地惠民殡葬减免、优惠政策,
不得
超标准、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扩大范围收费,殡葬基本服务中已包含的服务内容
不得
以延伸服务为名重复收费,
不得
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二、合理制定市场调节价范围的殡葬服务及殡葬用品价格,
不得
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服务或商品,
不得
实施价格串通、价格欺诈,
不得
以推销延伸服务项目为目的隐瞒殡葬基本服务,
不得
限制丧属自带合法殡葬用品。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不得
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公示时要将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内容及收费予以明显区分。
四、严格规范日常经营行为,
不得
实施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得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不得
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
不得
销售质量不合格的殡葬用品。
各殡葬服务单位及相关经营者请按照政策提醒函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广大群众如发现殡葬服务经营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殡葬服务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密切关注殡葬服务价格收费等投诉举报及相关舆情。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依法公开曝光。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