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银行业应该重视消费者权益,把消费者保护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至上,坚持社会责任,履行向消费者公开信息的义务,遵从公平交易的原则,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银行业应在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审批准入、营销推介及售后管理等各个业务环节,严格落实有关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加强源头治理。
建立金融知识普及
和消费者教育的长效机制
鉴于广大消费者对金融知识普遍缺乏的现状,银行业要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文件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普及金融知识,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整体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信息要以普通消费者可以理解的语言,详尽、清晰、全面地介绍。
增强银行业员工
履责、合规、自律意识
银行业应该通过对员工培训、管理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员工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以集中培训、知识测试、岗前培训及考试等手段,强化制度学习教育,引导员工熟悉条线、专业技能、把控要领,提高员工的履责能力。同时,要强化信息保密意识;组织员工签署保密承诺等措施,强化信息保护工作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减少消费者金融信息泄露环节,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
银行业需加强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积极做到投诉纠纷自我先行和解。建议各家银行的客服热线应设置投诉内容分流机制,加强客服投诉处理技能培训,争取在客服层面将消费者投诉予以解决;对于客服解决不了转至业务部门的投诉情况,要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汇总分析,认真查找产品和服务的薄弱环节与风险隐患,从管理制度、运营机制、操作流程、协议文本等层面予以改进,通过完善消费者投诉管理、处置等机制,维护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日常行为监管工作
金融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内容,通过行业内部舆情监测、消费者投诉分析等渠道,抓住银行业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银行业内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组织开展专项现场检查或结合其他现场检查项目开展检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推动相关监管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