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永春县发布 《关于清理清退县乡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通知》 。
通知提到,永春县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把好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关”,有效地控制干部职工队伍增长势头。 特别是2022年2月印发《永春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规定》以来,编外人员规模得到了控制、制度上也得到了规范化管理。
但是,部分部门、单位使用编外人员过多过滥,服务窗口编外人员尚未全面清退,个别乡镇和单位,未经批准自行雇用或招聘编外人员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通知要求, 2023年1月份以来未经批准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一律予以清退,服务窗口使用的编外人员一律予以清退,编外人员总数(含退休返聘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超过所在单位编制总数的10%以上的人员原则上一律予以清退,聘用10人以上编外人员的单位都要适当核减等。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清理清退县乡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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