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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在哪些情况下决定回避审稿人?

华乐丝Wallace  · 公众号  ·  · 2019-07-0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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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乐丝Wal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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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在投稿某期刊的时候,那个期刊要我列出我认为不应审查我稿件的审稿人名单。我该列出哪些人比较好呢?


——台北医学大学助理教授



回答:


一些期刊允许作者在投稿时提出回避审稿人 (non-preferred reviewers) 。在某些情况下,这会对您的稿件十分有帮助。不过重要的是,不可过度或错误使用这个机制,因此我们提供以下诀窍协助您避免这样的状况。


黄金法则: 永远都要解释为什么!


决定是否将某人列为作者不希望的审稿人,经常是很困难的。虽然有些期刊会提供相关指引,许多时候作者们仍发现自己处于灰色地带。虽然我们不太可能在此指引中回答您的所有问题,但我们至少可以提供一个永远适用的原则:解释为什么您应该将某人列为回避审稿人。


您所提出的解释不需太多,仅需一两个句子便足够,且应该要放在投稿信中 (cover letter) 。您必须逐一解释您为何选择回避这些审稿人,而这个回避审稿人名单应该越短越好,且应避免过激或攻击性的词彙。


您所提出的解释对于期刊编辑来说至关重要,让他们知道他们需要决定某个人是否可作为合适的审稿人。若没有提出解释,编辑便无从合理分辨哪些人不适合被列入审稿人名单以及哪些人仍可担任审稿人。应记住,您的回避审稿人名单只是建议,期刊编辑不会因此被限制不得邀请名单上的人。然而,如果您可提出正当的理由解释为何这些人不应被邀请来审查您的稿件,期刊编辑便不会做出这些邀请。


应考虑列为回避审稿人者


我们在这里提供一些准则给您参考,看看哪些人该被列为您的回避审稿人名单。将某人视为回避审稿人的首要原因便是,他们可能持有私人或主观的理由而对您的稿件做出负面评价,无论此份稿件的内容如何。这并不代表我们要列出所有曾经有过争吵或我们讨厌的人的名单。您不需要列出那些不在此稿件领域内的学者,因为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被视为可能的审稿人。基本上,通常不会希望看到一份稿件有超过一或两位的回避审稿人。


如果您回避某位审稿人是出于私人因素,我们可预想此情况的严重性,因为您会怀疑该私人因素会遮蔽此人的学术判断或科学诚信。基本上在此情况中,您会需要提出一些证据,而非只是出自个人直觉,例如过去曾被该审稿人做出明显偏颇的评论,或是针对某些描述引起的骚扰诉讼。


因为认为某审稿人会出于主观因素对您的稿件有负面评价而将其列为回避审稿人,这样的情况理应属于少数。通常,将某人列为回避审稿人的预期原因是,此论文中的基本要素仍存在着科学争论,而与争论的其中一方会毫不思考的拒绝另一方的观点。如果您知道某人可能会在没有完整检视稿件的情况下拒绝该稿件,因为他相信该科学领域的许多人也都会接受这样的拒稿决定,您则应考虑将他列为该回避的审稿人。须注意的是,有些审稿人是会在整体考量您的稿件之后反对您提出的研究方法或结论,这与上述的审稿人是不同的。


最后,如果某些人已经先看过了您的稿件,通常也会将此人列为回避审稿人。不过如果您已经将他们列在您的致谢辞里,则可以不用再将他们放入回避审稿人名单中,因为在致谢词里出现的人不会被邀请作为该稿件的审稿人。然而,如果一些人对这篇论文做的贡献没有多到您将他们列入致谢词中,但其所投入的工作仍可能让他们对这篇论文有所偏袒,则您也须考虑将他们列为回避审查人。一般来说,其他人可能会站出来揭露这类的利益冲突,因此如果您不是很确定,最好还是将他们放入回避审查人名单中。


不应列为回避审稿人者


我们看到很多作者出于下列原因将某些人列为回避审稿人。但如果这些理由不够充分,有时候反而会因此让期刊副主编想邀请他们担任审稿人,因为接受对立意见方的评论经常也是很重要的。以下我们便举出将某人列为回避审稿人的不适当原因:


他们不同意您: 您可能会很想将您知道会反对您论文结论的人排除在审稿人名单之外。然而,一些很好的评论却是来自不赞同您论文的审稿人。如果他们很可能不同意您的论点,他们也更可能会找到您文章中较弱的部分并替您指出来。他们会举出许多在论文发表后可能面临的批评,让您有机会可以改善这些弱点以回应这些批评。这可能让您的稿件修改更困难,但以长远来说确实能对您的论文有所帮助。


他们在过去曾给您负面评论: 如果某人曾对您过去的文章给予很严厉的评论,这不一定代表他们就不应再次当您的审稿人。如前所述,严厉的评论经常反而是最有建设性的。但若您所收到的评论是很不专业的,则属例外,例如展现出明显的偏颇、评论具攻击性或贬低性、或因为非科学因素而建议拒绝稿件。


他们的利益冲突较小: 如果您过去曾与某人共同撰写一篇与此次投稿文章无关的论文,或您曾与某人在大学时是同学,这些都不需被视为可能的利益冲突(无论是正面或负面)。这类的连结通常不会被视为审查过程中的问题,在大部份情况中,如果某人是属于此种利益冲突类型而认为自己无法进行客观的审查,他们会主动告知其刊编辑。比起在大型的学科领域中,这在次学科领域内又更为重要。另外,也不需要把跟您工作于同一研究单位的学者列为迴避审稿人,他们会被自动排除在外。


如同前面已提及的,将某人列为回避审稿人无法真的避免他们被邀请来评论您的论文。这个机制以及建议审稿人(preferred reviewer)机制仅是让您可以提出谁应该或不应该担任您论文审查者的建议。期刊编辑仍能邀请任何他们觉得合适的审稿人,且若没有充分原因,他们仍保有权力邀请被列为回避审稿人的学者来担任审稿人。然而,如果您有足够清楚且正当的理由解释为甚么某人不应审查您的论文,期刊编辑会再邀请审稿人时考虑您的意见。


最后,很重要的是,若有不公正的负面评论显示出对您的明显偏见,这不一定代表您的稿件就会被拒绝。期刊编辑会在做最终决定之前阅读并考虑所有的评论,但他们没有义务要同意或遵循审稿人所提出的建议。如果收到不适当的评论,编辑有机会可以拒绝、忽略该评论或邀请其他审稿人取代该审稿人。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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