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章(刘杨),山东省海阳市人,曾任青岛市道协秘书长等职。现为中国道教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宗教专业研究生在读,师从何建明先生。曾在中国道教学院首届研究生班学习,师从许抗生先生。出版《道教养生十讲》、《河上公章句评注》等多部专著。
老子之所以提出“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根本命题,其根旨就在于能使社会回归于正道,而这也是老子对三绝三弃的最好总结。
文/刘清章
三绝三弃,是指《道德经》第十九章中说的:“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老子主张三绝三弃(资料图)
讨论三绝三弃,可以依照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来讨论,也可以从绝巧弃利、绝仁弃义到绝圣弃智的顺序开始。前者是遵从老子从高至低的思路去铺陈,后者则可以把三弃看作是三种境界而展开。而这三种境界,其实就是依照弃利、弃义到弃智的层面而讨论的。这是因为:如果人们只追求于利,心中则只存有此,那根本就不会存有什么仁义,何况圣智的概念,所以也就无需去讨论。换言之,如果人们只是以利为利,其他的一切,都可以为利而摒弃,这样一来,可见的盗贼与不可见的盗贼便泛滥开来,且势不可挡,什么孝慈、什么民本,都将是空谈,或掩耳盗铃式的存在。
但不论是弃利、弃义,还是弃智,并不是弃真利、真义与真智,而是摒弃那些被装饰了的不当之利、不当之义与不当之智。简单地说,自然而然的当得之利、当具之义或当有之智,并不要去排斥,拒绝的是不当得之利、不当具之义与不当有之智。
这里结合古代的几位译者,尝试解读老子三绝三弃的根本思想,以从中探寻有益于今人的治世理念。
仅从字面上的意义来看,常人是很难理解的,怎么“绝圣弃智”就能“民利百倍”呢?本来圣或智是可以给世人带来益处的,为什么要弃绝圣智?这是值得疑问的。
唐代李荣就曾说道:“圣者,人情之所仰;智者,愚人之所求。非智无以照机,非圣何能宰物?今言弃绝,所未闻也。”不过,他也给自己的疑问作出了一个很好的解答,他说:“夫圣人合道,道本无名,名生而物迷,言圣不及于忘圣,智出而伪起,用智不及于忘智,故须绝弃也。然圣生则盗起,智用乃贼来。今言弃绝,盗贼不起,其利实多,略言百倍也。”可谓说到了根本。
为什么要弃绝圣智?这是值得疑问的(资料图)
这种根本,在宋代苏辙身上似乎也有所复制,他说:“非圣智不足以知道,使圣智为天下,其有不以道御物者乎?然世之人不足以知圣智之本,而见其末,以为以巧胜物者也,于是驰骋于其末流,而民始不胜其害矣。故绝圣弃智,民利百倍。”苏辙说世人并不了解圣智的根本,所看到的只是末节。一个没有看到根本的人,就很难从根本上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圣智。这样一来,就有可能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看不到长远的利益,这是因为他弃绝了圣智,而这里的“民利百倍”就有可能是暂时的获得,并非长久的获得。如果绝圣弃智,对民有百倍的利益,那才是智慧的选择。这可以看到,绝圣弃智,并不是弃绝真正的圣与真正的智,而弃绝的伪圣与诈智。
弃绝伪圣与诈智,实是有识之士的共同认识,这从早期注解老子的《想尔注》中就可以看出端倪。其说:“绝诈圣耶知,不绝真圣道知也。”就是清楚地告诉人们,要弃绝的是假圣与邪知。如此,可以让百姓专事于该做的事,而不是忙于非为。对于管理者,则应做到起码的公而无私,这也就足够了。
当然,对于道家的人士,他们的解释则多是以无为的思想为依据,要求管理者从根本上做到无为。如汉时河上公说:“‘绝圣’,绝圣制作,反初守元。五帝画象,苍颉作书。‘弃智’,弃智惠,反无为。‘民利百倍’,农事修,公无私。”从历史上看,圣者为了给人树立一种圣者的形象,以至于让人们记住他,不断地美化自己。他们所有的美化,如果并非是真实的,那就令人讨厌了。一个言行不一或表里不一的人,还希望人们能够铭记着他的那些假的“丰功伟绩”,完全是不可理喻的事。机诈的行为,是令人憎恶的,因为它非真智,运用者也非真圣,所以我们要杜绝此类事情。
老子就曾在《道德经》十八章中说:“智慧出,有大伪。”《想尔注》解释道:“真道藏,耶文出,世间常伪伎称道教,皆为大伪不可用。”而“绝圣弃智”,就是因为有人假圣人之名,而行欺世之事,如对平民百姓的欺骗,所以要绝圣弃智。
淳朴则巧伪不作,无为则矜徇不行(资料图)
在这一方面,唐玄宗就有所启示,他说:
绝圣人言教之迹,则化无为。弃凡夫智诈之用,则人淳朴。淳朴则巧伪不作,无为则矜徇不行。人抱天和,物无天枉,是有百倍之利。
对唐玄宗思想极度推崇的杜光庭曾说:
无为之圣,内明之智,应物周遍,随时感通。比之圣智,杳冥无迹。制作之圣,矜徇之智,既有其迹,人往迹存,以所存之迹,非应变之具,执而用之,去道愈远。何者?圣智设法,所以守国也。大盗至矣,则圣智之法并其国而窃之。其故何哉?若不盗其圣智之法,则无以取其国。是知圣智设法,本以守国,智诈极矣,乃翻为盗国之盗资也。老君戒之,忘圣则为理,涉迹则为乱。能忘其有迹之迹,弃其矫智之智,则淳朴复而巧伪息矣。人复怡和,无伤无夭,俗臻朴素,无怨无争,各保其生,是有百倍之利也。
本来圣人运用自己的智慧,设立一定的法度,是教世人如何守国的,然而有些盗国之徒,却利用圣人的智慧,作为自己盗窃国家的资本,为自己的不合法行为做辩护,甚至也把自己称作圣人。可见,有些“圣”并非真圣,正因为自己并非真圣,反而排他真圣,如在纣的时代,使“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真正的仁圣之辈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反而由非圣者决定自己的命运,这从某种意义上说,“智”就成为诈智。又因“智”者会投机取巧,便导致下面的百姓也跟着行“大伪奸诈”的不正风气,或许正因为此,老子提出绝圣弃智,以使民从根本中受益。
对于道家,“绝仁弃义”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因为老子就曾谈到:“大道废,有仁义。”汉时的河上公解释说:“大道之时,家有孝子,国有忠信,仁义不见。大道废不用而恶逆生,乃有仁义可传道。”这就如同白天有萤火虫飞来,不会看到其光亮,因为白天的亮度完全可以掩盖萤火虫的亮度;可要是在黑夜,萤火虫那种光却显得耀眼起来。这从根本上说,绝仁弃义,是要求世人能够回归到有道的世态,而不是无道的世态。
在黑夜,萤火虫的光却显得耀眼起来(资料图)
谈到有道与无道,有复古思想的人,往往会站在自己的时代谈到之前的时代,认为那个时代是有道的,如在《想尔注》中说:“上古道用时,以人为名,皆行仁义,同相像类,仁义不别。今道不用,人悉弊薄,时有一人行义,便共表别之,故言有也。”有道的世界,人人都行仁义,所以仁义不显,无道的世界,人们所行的仁义,未必是真。如有人用一些来路不正的钱去做慈善事业,以让人对其产生好感,这其实是对慈善的践踏,因为其心不正,其行为也非正。这从某一方面而言,其所行仁义便是假仁假义,而非真仁真义,因为其根本非正,所以要弃之。
要弃之的理由,如《想尔注》的作者所说:
治国法道,听任天下仁义之人,勿得强赏也。所以者,尊大其化,广开道心,人为仁义,自当至诚,天自赏之,不至诚者,天自罚之。天察必审于人,皆知尊道畏天,仁义便至诚矣。今王政强赏之,民不复归天,见人可欺,便诈为仁义,欲求禄赏。旁人虽知其邪,交见得官禄,便复慕之,诈为仁义,终不相及也。世人察之不审,故绝之勿赏,民悉自复慈孝矣。
有些行仁义之道者,只是为“求禄赏”,或欲“得官禄”而已。如果真正行仁义之道者,不应有如此的动机心念。如果有之,则非真仁真义,弃绝之也就理所当然。
也有行仁义者,只是其善于美化自己,设若从道的角度而言是没有必要的。这是因为任何一个人,都应该持守最根本的仁义道德,那是每个公民所应该践行的根本准则。但行仁义之道,则没有必要显现智巧或华饰自己。河上公说:“‘绝仁弃义’,绝仁之见慧,弃义之尚华。‘民复孝慈’,德化纯也。”如果弃绝仁德就会显现智巧,崇尚华饰就会摒弃道义,但不如用道德去教化民众,使其返朴归淳。民众返朴归淳,自然心中会存有孝慈。
民众返朴归淳,自然心中会存有孝慈(资料图)
我们如果从现实世界来看,对孝慈行为的阐扬有待加强,这是因为非孝非慈的现象屡见不鲜,其根源多是因为人心不淳。在唐朝时,著名的道教学者杜光庭曾说:“六亲不和,则孝慈之名偏立。天下有道,则淳朴之化复行。淳素既行,人皆慈孝,可谓无私亲矣。斯则绝名迹之仁义,复玄同之孝慈。”“六者和则皆孝皆慈,六者不和则有孝有不孝,有慈有不慈。不孝者众,则孝显其名;不慈者众,则慈者彰其美。所以然者,仁义制于其间,而昭其名迹。若化之以大道,鼓之以淳风,弃名迹之仁义,则民复于皆孝皆慈矣。”杜光庭认为,六亲的和与非和,都与管理者所倡扬的世风息息相关。如果天下有道,世风淳朴,天下行慈孝之道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天下无道、世风浇薄,非孝慈者众,而行孝慈者寡。
由此可见,老子所谓的绝仁弃义的根本,还是希望人心能够回归于淳真自然的初始状态,使仁义不见,而显现的是道。这是因为在有道之世,人们率性而自然,如唐时高道成玄英说:“绝偏尚之仁,弃执迹之义,人皆率性,无复矜矫,孝出天理,慈任自然,反于淳古,故言民复。”陈景元则说:“仁者爱物,则人亲之。义者宜物,则人誉之。而仁义之弊在乎亲誉。亲誉既行,则跂尚奔竞之心生,而性命之和失矣。性命之和失,则孝慈之行何由而有。今使绝而弃之,是欲人全性命,而复孝慈也。”
如果世人过分注重于仁义,那人们会关注仁义而不关心性命,不关心性命,就有可能会失去孝慈。如对某些事情而舍身者,自然无法做到对父母的孝或对后人的慈。但如果一个社会对孝慈之道非常重视,当一个人为国捐躯,其绝对不会使英雄的父母得不到照料。宋时苏辙就曾认为:“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仁义所以为孝慈矣。然及其衰也,窃仁义之名以要利于世,于是子有违父,而父有虐子,此则仁义之迹为之也。故绝仁弃义,则民复孝慈。”这其中的弃义绝仁,也无外乎说明世风的不淳,真正行仁行义者少。况且,还有一部分行者,也只是在借助于仁义之名,去求自己之所求的名利而已,这样所谓的仁义之行,尚不如弃而不行。
或许老子看到社会的盗贼给世人所带来的危害非小,所以试探着希望能从根源上铲除。如何从根源上铲除呢?那就是“绝巧弃利”,方可使“盗贼无有”。河上公解释说:“‘绝巧’,绝巧者,诈伪乱真。‘弃利’,塞贪路,闭权门。‘盗贼无有’,上化公正,下无私邪。”这对当今的社会而言,无疑是有益的借鉴。
对某一个物品做得精益求精,使之成为一件精湛的艺术品(资料图)
本来世人追求奇技异巧是无可厚非的事,如对某一个物品做得精益求精,使之成为一件精湛的艺术品,除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之外,还会使人对艺术产生好感,且会对此进行更深入的研究。问题是,那些盗他人之技巧的伪造者,窃取他人的智慧或仿制他人的物品,他们只为利去盗取他人的劳动成果,这却是令人憎恶的,这就如同有些人用心机窃取不当职位的道理是一样的。
我们看庄子对机心的讨论,也是针对这样的一个问题而展开的。《庄子·天地篇》记载:
子贡南游于楚,反于晋,过汉阴,见一丈人方将为圃畦,凿隧而入井,抱甕而出灌,搰搰然用力甚多而见功寡。子贡曰:‘有械于此,一日浸百畦,用力甚寡而见功多,夫子不欲乎?’为圃者卬而视之曰:‘奈何?’曰:‘凿木为机,后重前轻,挈水若抽。数如泆汤,其名为槔。’为圃者忿然作色而笑曰:‘吾闻之吾师,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吾非不知,羞而不为也。’子贡瞒然,俯而不对。
这其中的“机心”,就是机巧之心。这种机巧之心,进一步延伸,便可称之为机诈之心,机诈之心与真心相背,就是伪心。
在道家的思想中,其非常重视真心的存在,而反对心中存有不淳之心。实也是作者教人要从根本上存有道心,否则,便不会被大道所承载。如果仔细观察便不难发现,在此段引文中,其所透射出来的思想内容有很多用意。这其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丈人是借助于机械、机事与机心,把自己所要给予子贡乃至于世人的无为行为给予合理的开示或正确的引导而已,其本旨在于从根源上杜绝某些不应存在的有为行为,原因在于担心某些有为行为逐渐演变成妄为的行为,以至于悖道之为。
我们看现代社会,就可以看到很多悖道而为的事情,如以假乱真的东西泛滥,贪污之风盛行。这种不正风气,多是源于管理者的不善管理。《论语》就曾一针见血地说:“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言外之意,只要管理者做到自身干净,“为政以德”,下面的人自然会有所收敛。
唐代著名高道成玄英也曾谈到,只要“绝异端之巧,弃贪求之利。物各守分,故无滥窃。”换言之,只要每一个人都能持守本分,做道德所允许做的事情,盗贼就会减少,也不会呈现出泛滥的态势。
唐玄宗对“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人矜偏能之巧,必有争利之心,故绝巧则人不争,弃利则人自足。足则不为盗贼矣。”其在《疏》中还说:“夫盗贼者,生于羡欲不足。今绝巧则人不争,弃利则人自足,人各自足,复谁为盗贼乎?”他把绝巧与弃利的焦点,放在人心的知足与不知足方面,这正是切中了要害,因为人对利益的追求,往往多是由于人心的贪婪,从不厌足,而要想获得利益,就必须存“巧”。无“巧”就得不到关注,或根本就不会产生吸引力,也因此就不会得到利益。有些善于讨巧者,不仅得到利益,也得到关注,还成为管理者,本来应该知足,然而其依然不会满足于所得到的利益,有的管理者也因此而深陷囹圄。
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资料图)
不同的是,有人便存有知足的意识,也往往能够自我觉醒,从而抵挡不当之利的诱惑。如在《左传·襄公十五年》中说: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又在《淮南子·道应训》中说: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献鱼,公仪子弗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弗受,何也?”答曰:“夫唯嗜鱼,故弗受。夫受鱼而免于相,虽嗜鱼,不能自给鱼;毋受鱼而不免于相,则能长自给鱼。”此明于为人为己者也。故老子曰:“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常人都有所嗜欲,这对于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也莫能例外,但有的统治者知道如何可以做到长期享受那种“嗜欲”,就如嗜鱼之相——公仪休,他知道如何才能长期自给自足,享受所爱之物,而不是靠他人所施,更不是靠贪婪,否则就有免相的可能性。如果因此而免相,自然不能长期得享所嗜。由此可见,如果只能短期贪享他人所施之鱼,倒莫若自给自足而长期享受嗜鱼之好为妙。
对于雷同于此的警示思想,在《道德经》四十六章中也早有明示,其说:“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之足,常足矣。”有些祸患,往往是有些人不知满足,或得到了不应当得到的东西所导致。得不当得之得自然生祸,所生之祸也多是由于不知满足的原因所致,而这实际也是对绝巧与弃利的最好诠释。
从老子三绝三弃的思想中不难看出,其旨在教人回归于“见素抱朴,少思寡欲”的根本之中。
那什么是“见素抱朴,少思寡欲”呢?
汉时河上公认为:
“见素者”,当抱素守真,不尚文饰也。“抱朴者”,当见其质朴,以示天下,故可法则。“少私者”,正无私也。“寡欲者”,当知足也。
唐时成玄英说:
见素,去华也。抱朴,归实也。少私,公正也。寡欲,息贪也。
二者对此的认识,都没有悖离老子的主旨,要求去掉华饰,回归于淳真自然的质朴中去,做到公正无私,从根本上减少欲望。
见素抱朴,少思寡欲(资料图)
简单地说:一个有道的人,其失与得都会取之于自然,而不是取之于不当之为。无道之人,却往往因为多欲,过分地贪求不当之为,使自己因贪欲而身败名裂。
那如何才算是善于保全自己呢?在《淮南子》中说:
古之存己者,乐德而忘贱,故名不动志;乐道而忘贫。故利不动心。名利充天下,不足以概志,故廉而能乐,静而能澹。
古代会保全自己的人,乐于修德而忘掉卑贱,所以名位不能动摇自己的志向;乐于得道而忘掉贫穷,所以利益不能使他动心。名利充满了天下,不足以牵系他的身心,所以清廉而能快乐,虚静而能知足。河上公曾说:“人能知止知足,则福禄在己,治身者神不劳,治国者民不扰,故可长久。”而“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时宜止则止,时宜行则行,动行静止不违失其时,才合乎于常理。
从根本上说,每个人都应明通什么当知足、什么不当知足的道理。不当知足的,应当如同于对大道的追求,而当知足的则是在物质方面的自然满足。《素书》曾说:“先莫先于修德,乐莫乐于好善,神莫神于至诚,明莫明于体物,吉莫吉于知足”。一个知足的人不会被身外的名利所缠缚或拖累。可人往往不太容易满足,就如墨子在《亲士》中所说:“非无安居也,我无安心也;非无足财也,我无足心也。”不贵重于根本的道德,而贵重于末节的文饰,这自然不是道家所提倡的。老子之所以提出“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根本命题,其根旨就在于能使社会回归于正道,而这也是老子对三绝三弃的最好总结。(编辑: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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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道化天下 世界玄同”道学全球有奖征文比赛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文:刘清章,原标题为《试论三绝三弃的根本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