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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发文,题目是:
"
墙角抽梯式
"
执法是一种突破行为底线的恶。
该文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近日,一则
“
城管抽梯致广告牌安装工坠亡
”
的视频引发关注。
1
月
26
日,河南郑州市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回应称:经调查,当日广告牌安装属违规施工,执法人员将施工使用的三轮车和梯子暂扣,后一名安装工从楼顶顺着绳子向下滑时不慎坠落,抢救无效死亡;初步处理决定,对几位执法人员免职、停职处理;同时,相关人员正在配合警方调查。
装广告牌也好,拆广告牌也罢,两名安装工既踩着梯子上去,也就还要踩着梯子原路下来。执法人员认为没办理安装许可证,属违规施工,要求把广告牌拆了,又嫌安装工拆得慢,就把梯子给暂扣走了。但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
24
条的规定,扣押施工物品应和行政相对人办理当面交接,
“
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
。哪有安装工还在上边,执法人员就在下边把梯子直接抽走的道理?
……
具体内容和各官媒的观点,我不想多说了。我想和国家谈个心——我们国家能否把城管收归警察序列,作为公安的一支新分队。如刑警、交警、户籍警……一样,城管就是“城管警”。
上次军队改革,有一个很好的社会伦理支撑,那就是“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同理,城管作为干着和警察差不多事情的一支执法队伍,到底算啥?定位模糊,这样下去,问题会越来越多。
众所周知,中国的城管执法队伍,均由散兵游勇组成,其中闲杂人员居多,都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与训练。中国既没有像中国公安大学一样的“中国城管大学”,也没有像各地警察学校一样的“城管学校”。没有任何专业训练的人就让他们来执法,今天会“上屋抽梯”,明天可能还会“瓮中捉鳖”、“痛打落水狗”……想想都可怕。
无论是为了城市秩序,还是为了市容市貌,被执法的人也都是人民群众。如果不将城管收编为警察,做到“警是警、民是民”,这样的城管将来万一来个“诱敌深入”、“一网打尽”……怎么办?
将城管收编为警察,做到“警是警、民是民”迫在眉睫,这是我要给国家谈的心。
收听我,您会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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