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每位报考者限报全部28个岗位中的其中1个岗位。
各单位电子邮箱见招聘岗位表。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除省第二测绘院土地规划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明确不设置最低报名人数要求外,其余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初定于3月上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省测绘资料档案馆和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详见招聘岗位表)。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在网上通知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和要求,并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告知入围人员。
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以及部分岗位招聘条件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有关证明(含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单位任职证明)等材料。
3、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湖州市测绘院委托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面试)。面试由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测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招聘单位委托其指定的体检机构,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自主组织实施。
考核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单位、岗位均一视同仁,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