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公司治理与会计,尤其是企业集团相关的会计、财务、治理等理论与实证问题开展研究。
曹春方,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本科学术主任、会计学教研室主任,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兼任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CACG)运作管理专家委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秘书长、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曾参与多项国务院国资委主导的公司治理改革相关项目,撰写多篇内参和媒体评论。
研究领域为公司治理与会计、企业集团治理、国企改革,在Review of Finance、《经济研究》(3篇)、《管理世界》(6篇)等期刊共发表30余篇论文,论文被“哈佛法学院公司治理与金融监管论坛”和国内主流媒体转载,被世界银行报告引用。主持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基于内部兼任的企业集团治理研究”,获批经费100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等项目;曾获3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结题评估“优”。
更多个人信息:
http://bus.sysu.edu.cn/teacher/CaoChunfang。
现根据学术研究和项目需要,招聘专职研究人员(科研博士后)1-2名,要求全职工作。
博士后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较突出的科研成果,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海内外优秀博士。
特聘研究员
具有显著学术潜力,取得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已发表不少于3项突出的学术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成果数量可适当减少;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具有博士后、讲师或者助理教授工作经历的人员;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来自海外的申请人可不做要求)。年龄不超过38周岁。
特聘副研究员
具有较大学术潜力,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原则上已发表不少于2项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成果数量可减少到1项;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8周岁。
要求具有相关的前期研究经历,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属于公司治理、会计、公司财务、产业经济学、组织经济学相关领域者优先考虑 。
按照国家和中山大学对博士后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学院根据人才的情况额外提供奖励绩效。同时中山大学提供整洁舒适的居住条件,实力雄厚的医疗资源、优质的子女教育资源等保障。
参与合作导师的科研项目,项目组提供科研经费支持,同时项目组支持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和中山大学文科青年基金。
1. 符合条件的优秀学者可申请转聘为中山大学副教授,无名额限制;或者推荐到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公司任职。
2. 广东省对出站后留粤工作的专职研究人员提供额外的安家补贴和人才津贴。
1.请发送个人简历(包括学习、工作经历和学术情况,文件名:姓名+简历)至
[email protected]
,接受初审。
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或原单位。
2.若初审合格,需进一步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代表性论文、推荐信、获奖证明等反映申请人研究能力、学术水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名:姓名+附件)
1. 初选通过后,将以邮件通知入围候选人并作进一步考核。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2. 正式入选后,将由管理部门发布录用通知。相关程序和信息可查阅中山大学人才发展办公室的微信公众号:SYSU-OTD。
初审后,邮件通知入围候选人参加学院面试。面试通过后启动学校审批流程。接收函以学校下达的正式通知为准。详细入站程序及相关信息可关注中山大学人才发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SYSU-O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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