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生态环境部提出了危险废物环境治理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管和防控环境风险。目标是在2030年前完善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控制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在10%以内。指导意见具体要求包括:到2026年实现全国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化监管全覆盖,降低填埋处置量,并提升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同时,鼓励对低价值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预处理后综合利用,推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的建立,包括市域集中处置、偏远地区就地处置和应急协同处置机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生态环境部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生态环境部提出了到2030年完善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的目标,并公布了指导意见。
关键观点2: 控制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
填埋处置量占比需要控制在10%以内,并逐步降低填埋处置量,提升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关键观点3: 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鼓励对低价值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预处理后综合利用,防止长期大量堆存。
关键观点4: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市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有保障、偏远地区集中处置与就地处置相结合等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并推行集中无害化处置。
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提出,到2030年,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生态环境部12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6年,全国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到2027年,全国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基本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严格管控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逐步降低填埋处置量。强化环境监管,逐步限制通过利用、焚烧等处理方式可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各地结合实际推动逐步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零填埋。同时,大力推动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鼓励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低价值危险废物无害化预处理后综合利用,防止长期大量堆存。
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建立市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有保障、偏远地区集中处置与就地处置相结合、动态完善“平急两用”处置能力作备用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继续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支持新建或经改造符合标准要求的危险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等设施应急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偏远地区应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长效机制。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置条件的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可配套自建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来源:新华社
编辑:
霍晓
终审: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