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鲁中晨报
《鲁中晨报》是大众报业集团主办的一份面向城市居民的省级地域性生活类日报, 1999年7月1日创刊,为山东省第一张晨报,报纸发行范围覆盖淄博、东营、滨州、潍坊等城市,是鲁中地区新闻影响力最大,发行范围最广,广告效果最好的强势主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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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外有钱有地位,在家一言不合掰断我的胳膊……晨报记者对话淄博被家暴女子

鲁中晨报  · 公众号  · 山东  · 2017-03-07 11:10

正文


提起家暴这个词

可能很多小伙伴会想到下面这张图

当时看电视剧的时候

每次心里都为梅婷默默捏了一把汗

这也是第一次对“家暴”这个词

有了具象的概念

拳打脚踢,甚至将妻子的胳膊硬生生折断

……


但是,小编从来没有想到,

这些令人发指的情节,

却实实在在发生在现实生活中。

3月8日是国际劳动妇女节,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也已一年。

为了更好地确保妇女的权益,

记者近日联系到多名曾遭受过家暴的女性,

她们中有因家暴而走出婚姻围城,

有的仍旧身在其中,

她们痛苦着,彷徨着,纠结着。

  (因涉及个人隐私,文中涉及人物皆为化名,图片均为网络图片)



一次次争吵,一次次家暴

谈到家庭暴力,淄博年逾五旬的A女士用“心有余悸”来形容。


在旁人看来,A女士的老公是成功人士,有钱、有地位,经常带她旅游、给她买礼物,然而丈夫却有不为人知的一面——一旦情绪失控,就会对她拳打脚踢。



年轻时她就被丈夫多次殴打。“开始我也去娘家哭诉,当时离婚对于我们来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在家人的劝说以及传统观念影响下,A女士与丈夫一直这样过着日子。


三年前的一个晚上,丈夫喝了酒,因为几句口角,他拳打脚踢后直接将A女士的胳膊掰骨折……事后,丈夫苦苦哀求,“他让我念在夫妻情分上原谅他,说他真的不会再打我了。”


A女士又一次选择了原谅。“夫妻这么多年,这样过吧……”3月6日,她告诉记者。


最开始相处是好先生,在走进婚姻后却屡次因情绪失控忽然化身“暴力狂”……这样的情形成为记者在采访中,受访者对于自己家暴丈夫的常规性描述。



淄川的B女士与丈夫结婚十余年,刚开始日子也过得甜甜蜜蜜。但结婚后不久,B女士就发现丈夫有酗酒的恶习。“每次喝完酒就回家发酒疯,打人、摔东西。”B女士说,她经常被打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每次酒醒后,丈夫都诚恳认错,看到未长大的孩子,B女士选择了忍耐。然而,随着时间累积,丈夫酗酒后对她的殴打越来越重,有一次直接借着酒劲把房子给点了,幸亏救火及时,没有酿成大祸。


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家暴,一次次的担惊受怕,让B女士不愿再忍受,她决定与丈夫离婚。

举证仍是困难一环

淄博的C女士与丈夫共同生活30余年,丈夫对她和孩子经常恶言恶语甚至拳脚相加,C女士身上经常伤痕累累。为了孩子,她选择了忍耐。然而,悲剧再次发生。2016年,C女士再次遭到丈夫的殴打,无奈之下,在报警之后她找到了妇联。



淄博市妇联根据情况,建议C女士做伤情鉴定,联系她丈夫单位给予其教育批评,应她的请求提供法律服务,帮其收集家暴证据,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及人身安全保护令。记者了解到,目前,最终通过诉前调解,双方同意给予六个月的考验期。


表面温文尔雅,在对妻子实施暴力时却性情大变,与平时判若两人……在采访中,不少受访人对自己丈夫的描述十分一致。不仅如此,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施暴者在殴打完妻子后却又对妻子百般讨好,让对方认为“这是最后一次”。在数次被殴打后,有的女性不再选择反抗,而是“认命”,这部分人的丈夫很多是社会成功人士,在她们看来,离婚的成本太高。


记者从淄博市妇联了解到,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家暴案件仍然受到“举证难”、“取证难”以及“认定难”等现实因素的制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例如C女士的案例,她虽提供了报警记录及相关《询问笔录》,但因派出所只对遭受暴力的一方做了笔录,未对施暴者做笔录,证据链不完整,最终未能认定家暴事实。这就需要进一步制定反家暴法的实施细则。


尽管现在妇女在遭受家暴时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但人们关于家庭暴力仍存在认识误区。淄川区妇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很多受害妇女仍旧觉得遭受家暴是一件丢人的事,“家丑不可外扬”。受这种思想影响,不少家暴受害人长期隐忍,岂不知隐忍往往纵容暴力升级。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施行,为处在家庭暴力中的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武器。一年来,淄博越来越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选择说“不”。


工作人员提醒,面对取证难的问题,《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因此,遇到家暴时,第一时间尽量选择报警,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将是最有力的证据。

其实家暴这件事情

不管在英国还是在中国都是常见的

据统计

中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

受害者多半为妇女

而老人,儿童和男性的比例也有所上升

而我们现在最重要的是

先了解到底什么是家庭暴力

如何不幸遭遇了家庭暴力

我们应该怎样有效地保护自己

市政协委员建议:

医疗机构为受害者建档

有关家庭暴力的维权问题,一直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淄博市政协委员、致公党张店区基层委副主委、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敏就曾在淄博“两会”上提出过相关提案。她在调研中发现,医生基于特殊的职业性质,比较容易接触到家暴受害者。她在提案中,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家庭暴力受害者诊疗记录的工作制度。在这一基础上再由医疗机构详细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好家暴受害者诊疗记录的档案管理等有关事项,同时反家庭暴力工作也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注意保护当事人隐私。


此外,她还特别建议,医疗机构在建立相关制度的同时,应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医疗机构在接触到家庭暴力受害者时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特别是当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及时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


同时,有关受害家庭孩子心理健康的问题也引起了心理专家的关注。心理专家任小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的行为模式受控于认知系统,暴力行为者的认知系统中对于某一类外界刺激会产生暴力行为等反应。对于孩子来说,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的环境中会对他们产生很大影响,“要么暴力,要么忍受”,这样长期目睹家庭暴力的行为,会对孩子身心健康和人格的形成十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