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总部”模式将会为浩天带来显著优势,通过北京和上海的差异化定位,可以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协同,
北京总部依托政策资源和政府事务优势,上海总部聚焦市场化与国际业务,最大限度整合两大中心城市的优势资源,两者互补,形成“南北呼应”的战略布局,实现法律服务的深度与广度的双重飞跃
。
同时,“双总部”模式将管理半径缩小到两小时之内,解决了中国幅员辽阔带来的管理难题,提升了管理效率,并聚集了总部的管理人才和业务人才,集中力量发展上海业务,实现双向赋能。此外,“双总部”模式扩大了市场覆盖范围,强化了浩天在全国乃至全球的品牌影响力,可以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通过双总部驱动,将最大限度整合两大中心城市的优势资源,以北京律师的格局和资源力联结上海律师的认知和颗粒度,汇聚两地的法律人才、客户资源、市场信息及行业经验,形成更加强大的内部合力。这一模式还解决了区域发展不均衡、业务单一化、跨区域协作效率低以及国际化进程缓慢等难题,通过均衡资源配置、拓展业务范围、提高协作效率和加速国际化进程,必将为浩天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实现品牌、人才和市场的全面提升。
“双总部”模式在实践中可能面临着哪些新的挑战和难题?
“双总部”模式在实践中通常能够更好地管理不同市场、分散风险或利用区域优势。
我国的一些知名企业,例如阿里巴巴、腾讯、华为、字节跳动等均采用了“双总部”模式。
这种模式有助于企业利用不同地区的资源和政策优势,但也可能增加管理复杂性和运营成本。
因此“双总部”模式虽然会为浩天带来显著优势,但在实践中也将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
,
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事业,是中国首家律
所
,没有现成的先例可以遵循,一切都需要摸着石头过河,这种探索本身就充满了不确定性。
其次
,
从管理制度上讲,“双总部”模式意味着制度创新
,因为目前不论是上海的司法局,亦或是北京的司法局都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例如,从律所名来看,其本身就带有分所性质,难以体现“双总部”的战略定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也未明确涉及“双总部”模式的相关规定,我认为在行政立法方面应当做出相应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律所名称、合伙人登记、税收扶持、政策倾斜等方面。
另外
,
管理协调难度显著增加
。两地管理层需要在战略决策、资源配置和业务协同上保持高度一致,但由于地域差异,可能存在利益分歧或优先级差异,导致决策效率降低。而两地总部也可能因区域文化、工作风格和市场环境的差异,影响整体的凝聚力。同时,资源分配与内部竞争问题也不容忽视,在“双总部”模式下,人才、资金和客户资源的分配可能会引发内部竞争,影响整体协作效率。成本压力也同样是一个重要挑战,维持两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团队扩展和市场拓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必然会增加运营成本。
最
后,国际化与本地化的平衡问题尤为突出
。上海总部在推进国际化业务时,如何与北京总部的本地化业务协调,尤其是在跨境业务中如何有效利用两地资源,是一个需要深思熟虑的问题。
综上所述,“双总部”模式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伴随着制度缺失,管理、文化、资源、成本和服务等多方面的挑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