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导言
亨廷顿提到:“对布尔什维克来说,获取国家政权是一场戏剧性的变化;而对中国共产党来说,它只是一个漫长的、旷日持久的过程的最后的结果。”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决定性地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走向,并使中国走上了截然不同的现代化道路。而对于刚刚夺取全国政权,首次成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来说,他们需要在革命与现代化、古老的国情与激昂的使命、乌托邦式的革命承诺与现实的政治实践之间谨慎地构筑起政治秩序,来重塑这个古老却又年轻的国家,并长久地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走向。传统来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研究往往被归为中国近现代史与中共党史研究的范畴,而随着社会科学视角的加入,对这一时期的研究也从关注历史时期转而关注具体的研究议题。
有鉴于此,本专题试图基于“议题”而非“时段”的视角,来展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更为多样且波澜壮阔的一面,以期带来新的启发。本专题将首先以“国家与社会革命”为开端,从“国家形态”的视角回顾革命与现代中国的形成。随后将深入围绕1949年后的中国展开的不同视角的研究,专题一“共产主义中国的政权、组织与体制”聚焦于上世纪50年代,西方学者对新中国政治体制的思考与范式。专题二“城市接管与政权建设”,主要关注中国共产党从农村走向城市的历史进程。专题三“官僚监督与国家能力构建”则将视角聚焦在建国初期的干部队伍建设,从而关注中国共产党如何解决“代理人”监管的问题。专题四“群众动员、政治运动与革命教化政体”关注“运动”作为中国共产党革命时期的重要组织手段,是如何延续到其建国初期的国家治理中来。专题五“新中国成立后的乡村改造与变迁”主要关注1949年后变化最大的乡村,以观察新生的政权如何面对中国最古老的农村问题。专题六“财经秩序、生产与经济秩序的重建”则主要关注社会主义体制下的经济秩序。专题七“家庭、文化与社会变迁”聚焦于社会巨变下的“个体心灵”与“集体生活”,关注历史转折中的普通人的生活。专题八“医疗、教育与公共事业的开展”则是关注共和国早期,如何重塑新时代的教育,以及实现革命的理想与抱负的过程。
显然,受策划人本人智识所限,下列文献不仅不能涵盖所在议题的全部研究,而这些议题同样也不能涵盖这一领域的研究,但正如裴宜理鼓励中国研究学者关注早期的关于当代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一样,“回望而以前行”,通过对过去的关注,通过将社会科学视野带入过去,从而直面我们脚下土地的古老、变迁与希望。
鸣谢
专题策划人:
陈立夫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
陈耀煌,“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兼资讯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共产革命史。主要著作有:《统合与分化:河北地区的共产革命(1921-1949)》、《共产党·地方精英·农民:鄂豫皖苏区的共产革命(1922-1932)》。
一、农村副业的破坏与恢复
供销社除了经营农村市场相关业务外,也兼负推动农村副业生产的责任。如前一章所述,自抗战后期以来,中共根据地的合作社即同时兼营农、副业的产销业务;但是,中共在建国初期成立供销社之后,供销社即不再管理农业的生产,而是专门经营农村市场与副业产销的业务,农业生产工作则由互助组负责。所以在中共建国初期,合作社的农、副业业务一度分离。
但是在中共建国初期,农村副业生产有意无意的遭到贬低与破坏。一方面由于各地农村甫经过战火,疲惫不堪,农民生活极其困苦。如南充县溪头乡农民虽然整日忙于农事,仍只能吃猪的食物牛皮菜当主食;有下乡的工作组发现,他们工作组每人吃的份可供3个村民吃。农事如此,那就更遑论副业了。如集市上的小手工业、小摊贩都极其辛苦,等待国家贷款支援。三台县农民也无力从事副业,如没饲料养猪,没钱修补猪圏;某村就想退还农民协会发下的牛,因为他们没有饲料。
土改对农村副业也造成相当的冲击。一方面农民分得土地后,更多的投入农业,轻忽了副业。如南充县李家乡许多农民从事产盐活动,他们在土改后分得土地,为了投入农业生产,就放弃了产盐工作。盖农民所以从事副业就是为了补贴农业生产的不足,既然分得较多的土地,生活获得改善,也就相对上减少了对副业的依赖。同样是在南充县李家乡,农民过去捡拾柴草卖给盐灶以为副业,土改后因为生活获得改善,农民就将柴草拿去修补房屋或卖给出价更高的南充砖瓦厂;加上许多人回家务农,当地盐产数量因此下降,甚至不敷供给当地居民食用。
更多的农民则是由于被当局动员等原因,被动的投入更多的时间在农业上,以至荒废了副业。如大竹县的土硝业在1950年后逐渐没落,除了由于国营公司的垄断外,硝民多係兼营副业的农民,土改后被分配土地,地方当局动员丰产运动,农民因篦农忙无暇产硝,也是导致土硝业没落的一个原因。又如遂宁县第一区龙鳯乡第三村的农民分得土地后,上级又指示该村种棉花,可是只是由上而下的命令,没有予以技术指导以及组织动员,村主席只晓得“毛主席叫我们种棉花”;农民没有种棉经验,含著泪哭诉没把握收获,又怕被人批评“得了毛主席的田,不给毛主席种棉”。该乡集市只有两位铁匠,也是农民兼营的副业,因为分了地投入生产无法专心修理农具,因此提高修理费;农民觉得太贵,请求政府组织铁匠修理小组流动下乡修理农具。
土改破坏或分散了副业生产资料,对农村的副业也造成相当大的冲击。在三台县富顺乡等地,因为土改分散了原有的缫丝设备,以至生产陷于停顿,农民副业收入减少。南充县李渡乡的榨油业也遭到很大破坏。榨油坊是农村裡很普遍的一项副业,但是当局却认定榨油业“对农民有很大的剥削性”。李渡乡有20个村,是南充县主要产油区之一。1943年时该乡共有13筒在榨油,是最盛期;迄1951年11月只剩两家私商联营的油坊共3筒在榨油。月产量在中共建政前达18,000市斤,1950、1951年仅分别剩12,000与5,300市斤,正是由于土改导致许多油坊停业。经营油坊者不单单只是商人,还是农民兼营的副业,只是大多属中农以上阶层,所以容易受到土改冲击。其中有两户中农榨油户即改营小贩副业;有1户中农榨油户怕农民下乡没收他的田地,因此认为榨油不如务农;还有1户工商业兼地主榨油户怕农民要他赔偿,所以停业观望。另外由于菜籽价低减产以及土产公司的收购,导致私人油坊原料缺乏,也是停业的主因之一。最后在政府的动员下,才成立了两家私商联营的油坊。
国家无法或不愿意提供农民从事副业生产所需要的资料,也妨碍了副业生产的恢复。当时最严重不足的副业生产资料就是棉花。如由于1950年的棉花减产,加上必须优先提供军队使用,所以1951年川北区即针对农村零散的纺织户采取限量供应,每户至多2斤。在营山县纺纱、织布也是该地农家妇女一项非常普遍的副业,估计全县有70%-80%的户在织布;织布业的兴盛,也带动起摊贩等相关的副业活动。但是该县所产棉花甚少,多依赖外县输入。县当局早在1950年即公告,1952年政府只能提供该县130,000斤棉花(营山县每年需用棉花1,100,000斤),供生产布匹30,000匹,因此劝告该县织户与“摊贩小商”转业。一些“摊贩小商”因为找不到职业可转,甚为恐慌,请求政府设法维持他们的生活。
事实上,农村副业的停滞也不是中共乐于看到的情形,因为农村副业还有许多积极作用。首先,副业可以补贴农业收入的不足。如渠县李馥乡位于凹凸不平的丘陵地带,土壤不肥也不瘦,是中等之乡。该乡中的某3个村1951年农业收入折合现金人均108,693元,不足以维持生存,所以村民从事副业以补贴农业收入不足;3个村同年人均副业收入即折合现金81,045元,故副业“在生活上有其不可忽视的地位”。类似情形在山区可能更为突显。如酉阳县钟多镇、钟南乡的农民以耕种熟地与开垦荒山为主要生活来源,“但单就耕作尚不能维持生活,大部分贫民还需要靠养猪、纺织、割柴、卖草、烧石灰、挑盐巴等(副业)来补助生活之不足”。
第二,副业可以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提供出路。如南充县李家乡第六村全村951人,主要劳动力219人,每年可以提供65,700个工;但该村山多田少(是产棉区),按耕种面积计算,1年仅须35,399个工,尚余30,301个工。所以该村向来就盛行纺纱、织布、担力、抬滑竿、摊贩、打草鞋、屠宰、油业、磨面、搬盐水等各式各样的农村副业,甚至这些农村副业尚不足以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土改后虽然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减少了剩余劳动力。但是随着妇女的觉悟提高,投入主要劳动的增多,以及肥料、技术的改良等,剩余劳动力有增无减。可是土改破坏了农村副业的生产资料,如地主的轧花机就被卖了两部,加上缺乏资金、技术等原因,以至该村土改后副业未能恢复,也就不能解决剩余劳动力的问题。
第三,副业可以为农业提供肥料,促进农业生产。如重庆市北碚区龙凤乡的粮食生产收入不足需用,农民素来从事各种副业,有人出卖劳动力去挑煤、挑石灰、捶石子;有的是种植菜蔬拿到城市贩卖,收入非常大;农村妇女则会乘农闲之际编草帽。最重要的则是养猪,根据调査养猪在该乡中农与贫农的收入中分别占了33.7%与31.04%。尤有甚者,该乡土地贫瘠,非常需要肥料,养猪就成为该乡主要的肥料来源,不足时才去北碚或重庆买粪挑回来,最后才是买油枯。但是油枯太贵,挑粪太耗时间,所以猪粪是最便宜方便的肥料。兼之该乡位在山地,猪草不虞匮乏,故养猪可谓一举数得。
养猪也是中共少数积极鼓励发展的农村副业之一。根据川东区铜梁等7个县26个村共885个典型户在1951年7-9月份的调査,副业占农家收入的比率在1950年位于24.66%-32.01%之间;1951年虽然历经土改的破坏,仍在23.45%-29.39%之间,约四分之一强。特别是养猪一项,在铜梁、綦江、奉节县分别占了农家副业收入的72.06%、81.87%、59.73%。养猪既可以提高农家收入,堆肥也有助于农业生产,所以当时川东当局提倡农村副业时特别倡导养猪业。
上述几点,如农业收入的不足、剩余劳动力的增加,以及肥料的需求,都是在土改后变得更加突显的问题。所以农民在土改后虽然分得土地,但是副业的重要性并未因此降低,反而变得更加重要了。这就迫使中共不得不面对恢复农村副业生产的课题。
二、从加工合同到供销社加工部的成立
那么,应该采取什么方法恢复农村的副业生产呢?
原来在中共建国之初,即有地方群众自发的成立合作社进行集体副业生产。如长寿县第三区第九保王家沟产销合作社,其成立动机是由于该保土改果实丰硕,唯恐农民浪费,故用土改果实创办合作社。该社从事土布的生产、染色与销售业务。然而,社内组成复杂,如经理余绍林是该保小土地出租者兼布店老板。社虽有自己的织布机与染房,但技术落后,品质粗劣,其中染房早已停工,织布机也毫无前途。也因为该社生产的布匹品质差、数量少,该社事实上主要是从重庆市进口百货贩卖,甚至将门市部设在商业繁荣之地,以圆谋利,而不是为社员服务。更严重的是,生产者不是社员,而是雇工生产,如此就形成一种剥削关系,这不是中共想要的合作社。
除了群众自发的组织外,由国家所经营者,首先是国营公司透过“加工合同”的方式,组织推动农村的副业生产。如川东璧山县的土布业是该县一项重要的农村副业,向来系由农民零散的进行生产,技术非常落后。抗战以来,国民政府以国家之力推动该县土布业发展,也曾试图以生产合作社的形式组织起来。总计在1929年前后全县仅3,000台纺织机,抗战时期达到13,000台,国共内战时期最多时有铁轮机11,100台与木机17,470台。中共建国后,因为中共根本反对农民零散且落后的生产方式,花纱公司即奉上级旨意,要织户自力更生,自我改进,自找销场,不要存心依赖政府,这事实上就是要让零散的织户自生自灭。如果织户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加入由花纱公司成立的私商联营或群众生产小组,进行集体生产;或者加入生产合作社或合作小组,由政府贷款维持,为政府加工代织,此即“加工合同”。其中加工合同的方式,因为是由政府维持,所以在营运上较为稳定,也是政府主要宣导的生产模式。
无论如何,加工合同反映了国家想要把零散且落后的传统农村副业生产组织起来,乃至更进一步控制其产销与进行技术改革的企图。如大邑县的织布业也是农民利用农业生产余暇从事的副业,所以也是以零散的生产方式存在。在1930年代军阀统治时期,统治阶级与商人用土布去山里换鸦片,甚至组成泸成帮专门从事此一交易,农村土布副业因此大盛。因为换烟的土布是以匹计,不计品质,原来就不甚重视品质的生产户,更不注意改良。1951年中共鼓励土布生产,又苦于农民生产技术落后,因此建议农民进行技术改良。可是农民不接受,如沙渠乡生产委员建议农民用手纺车手纺纵线,事实证明速度较快,但织户却固执己见说不如手搓的合用,不接受建议。生产技术不改进,品质既低劣也不统一,织布不合用,结果就影响了销路。有鉴于此,百货公司与供销社在与织户签订加工合同时即严格规定,由公司与社供给线或贷给钱,织户在合同的20天期限内交货,公司就付给工资和伙食费。但是尺寸、重量、纱头须符合规格,如长3.2尺,宽1.1尺,纱头420条,每匹重22两;若长、宽相差5寸,重量相差5钱以上者皆不收。这就是政府透过“加工合同”的方式同时进行副业生产技术改良。只是农民对此怨声载道,抱怨连连。其中安仁乡供销社为了照顾农村副业,竟无原则的收购不合规定的加工土布,与百货公司的步调不一致,影响了规格的统一。但是农民也因此比较喜欢供销社,讨厌百货公司。
除了国营公司的“加工合同”以外,中共也透过供销社系统组织农村的副业生产,如造纸业就是个例子。造纸业也是四川地区重要的农村副业之一,在中共建国前后也受到相当大的冲击。如绵竹、茂县、什邡等县是四川重要的造纸区,地方上有许多纸厂。虽名为厂,但大多是设在山中的产竹区,经营者与工人不少就是村民,特别是那些砍料工及杂工,“绝大部分为农民担任”,农民以此挹副业。在土改前后这些纸厂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匪霸”经营的纸厂被接管,“地主富农”经营者“大部因抽资金、缴公粮、退押金”而停闭或奄奄一息,占造纸业大部分的迷信纸厂则被改造。只剩下少数由国家接管者(公营)或接受国家贷款的私营厂,还有由富农、中农与贫农联营的厂;后者问题极多,资金也不足,生产情绪低。
大约在1951年下半年开始,西南地区当局开始大力推动造纸业。如梁山县的某些产竹区,粮食产量极低,农民主要就是靠造纸、卖竹料等副业维持生活。土改后产竹区的农民在政府动员下,接受银行贷款,组织起联营社或生产小组从事造纸。成员以贫雇农为主,大多是农会会员,其生产资料主要是土改后从地主手里没收来的。开工纸槽数迄1951年10月约有730槽,预计迄年底会达到1千槽以上,每槽估计可年产文化纸3吨。所产之纸80%由国营公司收购,20%开放私商采购。
可是,联营社、生产小组是以村为单位,许多生产数据仍归各人所有,没有股金,而且是由村干1人领导,负担甚大。所以梁山县当局鼓励成立供销社加工部,从事集体造纸。供销社加工部是以区为单位组织生产,方便全面统筹规划,生产工具也属公有,更重要的是农、工分离.原来在土改后,占有竹料者不一定会造纸,而造纸工人本身在农忙时会回家做庄稼,如此就难免耽误了造纸;更不用说有些技术工人是从外地请来的,他们按工取酬,不一定常年工作。如果成立供销社加工部,不会造纸的也可以将其竹料当作股金加入,由加工部统筹安排劳动力造纸,收益再按投入的生产资料及劳力分红。如此既不耽误生产,也不致浪费生产资料。
邻近的大竹县也面临类似困境。该县盛产白夹竹,造纸业也相当兴盛,原有专业、副业的生、熟料槽2千馀个,直接间接的养活7、8万人。但是因为过去所产的纸97%是迷信纸,在中共建国后受到限制;纸槽也有80%掌握在地主手里,土改时遭到没收、破坏,竹山也在土改时分给了农民,以至造纸业一度消沉。1951年下半年,大竹县当局决议恢复造纸业。全县共计成立了11个联营社与59个生产小组,并接受政府贷款援助。但是这些社、组问题重重,有的设备不足,如全县只有58个黄甑,每甑可煮25万斤,共可煮1,450万斤料,仍远不敷全县年产4,150万斤料的需求;有的则是主观问题,如有些社、组是为贷款而贷款,并不注意生产;另外还有群众不团结一致砍料等问题。
具体案例如大竹县第二区清溪乡黄泥村有108户人家,内有104户占有竹料。因为该村仅有几块小田,竹料、造纸副业在村民生活中占有极大比重。为了回应政府的号召,该村向银行贷了7千5百多万元投入造纸。但是因为没有很好的计枣和领导,结果修建的黄甑马马虎虎,许多漏水、漏碱,生产不出纸。群众生活无着,又要缴农业税以及还银行贷款,普遍情绪低落与不安。所以该县也像梁山县般,建议成立供销社加工部负责经营造纸副业,以利健全的领导与提高技术。
不另外成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手工业社),而是在供销社或消费社内设立加工部(厂)负责农村里的手工业即副业生产,这原是当时中共中央的指示。当时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程子华副主任即说:“今后手工业生产的重点应放在中小城市。”所以农村本来就不是手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不用成立手工业社;只是在农村的“土特产区”的“土产加工”,可以成立“供销社或消费社的加工厂”经营之。211所以供销社加工部是负责农村里的手工业副业生产,手工业社则是设在城镇由专业的手工业者组成;前者是由供销社兼营手工业生产的业务,后者则是专门从事手工业的集体生产。而中共最终的目标是要用机器取代这两者,盖任何手工业“如果是机器可以代替,或者已经代替”,也就没必要成立合作社,“组织落后的手工业去和机器竞争了”!
所以成立供销社加工部兼营农村副业,不能不反映了中共对传统零散且落后的农村副业的轻视。如前述梁山县的造纸业,当时梁山县当局即批评造纸工人(90%是农民)思想保守,不能接受新的机器。原来该县造纸业除了1架每日可生产1吨的机器打浆机外,其他全靠旧方法生产。造纸工人用脚踩浆1天才20斤,脚因此受到很大伤害,但是他们仍说机器纸浆不如脚踩浆好。当然,造纸工人有自己的考虑,盖如果用机器打浆造纸,每槽估计有2人会失业;1村以10槽计,每村即有20人会失业。可是在政府的眼里,传统生产方式既零散且落后。所以当时梁山县不仅打算建造能日产20吨的大型机器造纸厂,还鼓励成立供销社加工部,原因就是怕以村为单位的联营社、生产组只顾为各村自己备料,会伤害幼竹,所以要成立供销社加工部,好统-安排各村备料,并保证留下一定数量的幼竹以供应机器生产原料。
既然中共的最终目的是要成立现代化工厂进行大规模的机械生产,以改造甚至消灭零散且落后的传统农村副业,有些地方甚至连供销社加工部也不打算设立,也无意恢复农村副业。什邡县当局即批评当地农村的小手工业生产非常零散,如土布、棉纱除了家庭副业生产者外,没有一座纺织厂。似此零散的生产方式,效率极低:如织布农民“闲时就织,忙时就不织”;挖煤的小窑“农闲就挖,农忙就不挖”;“纸卷烟好卖就卷,不好卖就不卷”;“造纸的料子弄好了就造,完了就停工”等等。结果什邡县虽然供应德阳、中江、广汉等县卷烟业的原料,但其本身的卷烟业却最落后;同县年产竹麻、草碱等造纸原料5百万斤,实际用在造纸者顶多2百万斤,其余都弃而未用。什邡县当局就批评这是把这些产业当成副业,而“没有当成专业来搞”的结果。
所以什邡县当局并不打算恢复传统的农村副业,甚至想要消灭“副业”。其具体办法就是成立各行业公会,进行经常性的专业生产,不再只是当作临时的副业。再就是进行大规模的现代化机器生产。如织布业,该县不仅结合了一部分家庭生产者成立了4个工业社,更将4个工业社合并为1个新华厂,进行现代化大规模的工厂生产。又如绵竹县的织布业原来也都是小规模的独立小生产者,该县当局也成立了两家较大的群劳染织厂与益众染织厂,将小生产者集合到厂内进行生产。
三、供销社与农村副业的恢复
但是,这些“厂”充其量只一些小生产者的聚集,算不上是现代化大规模的机械产业。况且现代化工厂尚未普及农村,如果不能恢复传统零散的农村副业生产,农村生产的原料仍不能就地物尽其用,依旧要输出到城市的现代化工厂,结果将更不划算。如前述大竹、梁山等盛产纸浆的县,纸浆的生产费用再加上捐税与运至重庆市的运费,熟料纸浆每吨约500万元,生料纸浆每吨130万元。而这些纸浆必须统由土产公司售给重庆市的西南造纸厂,无奈西南造纸厂收购价偏低,熟、生料纸浆每吨收购价分别才250万与120万左右。除了西南造纸厂外,重庆市其他造纸厂也都已有足够备料,所以也都没有意愿收购。结果就导致土产公司赔钱与纸浆积压,也降低了产地群众的生产意愿。这正是由于农村传统的造纸副业尚未恢复,而不得不过度依赖城市现代化工厂收购的结果。
城市的现代化工厂既力不足以收购农村的副业原料,也没有办法取代农村副业,供应农民原本应由农村副业生产的商品。如当时川北区除了大华纱厂外,没有其他现代化工厂纺织洋纱、洋布。但是川北当局并不担心,因为洋纱、洋布的市场不如土布大,故指示花纱公司可以放宽洋纱、洋布的供给限制,好解决土布缺乏的困难。土布即农村副业的产品,当时供销社供给的商品,往往最欠缺的就是土布。所以如此,一个原因即是土改后农民转向农业生产,以至忽略了土布副业的生产。政府未积极支援农村副业则是更重要的原因。如1950-1951年棉花减产,加上棉花必须优先供应军队,以及土布等手工业被批评是落后而不应予以扶持之故,川北花纱公司即在1951年春土布淡季之际,奉令停止农村里的土布副业生产,也未积极收购;结果到了1951年下半年,就发生供不应求的市场紧张情况。为了解决此一紧张情况,加上来年春季恐怕发生布荒,川北当局即指示花纱公司赶工,能加工多少就卖多少,不再限定各地纺织土布的数量。
不只是土布。西南财委副主任刘岱峰在1951年7月前后即指出,在四川等西南地区,土产的来源“已愈来愈少”,如桐油“现在市场上已很难买到,其他许多土产也都是如此”;一个原因就是“许多土产为农村副业”,中共建国后“农民全副精力都放在搞减租退押、土地改革的工作上,不能用较多的时间兼顾副业生产”。另外,根据华东与华北地区的统计,农民“所需要的工业品有80%以上是手工业品”,尤其是农产品加工。这些手工业如织布等,也是农村副业生产的一部分,但是现在城市注意大工业,农村则是注意农业生产,对于手工业“都没有很好注意”。所以刘岱峰要求“农村供销合作社必须以推销土特产,组织手工业生产为中心任务”。恢副农村副业生产因此就成为供销社主要任务的一部分。
至迟从1951年年底、1952年年初开始,供销社也越来越多的投入与农、副业生产相关的业务。例如,在1951年年底各地供销社普遍提出“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即供应农民农、副业生产所需的资料,同时协助推销农、副业产品。其中在达县专区内的第二期土改县,有些基层社即在上级的指示下,开始接受为生产服务的方针,一个做法就是组织货郎担下村。货郎担即传统农村的肩挑小贩,行走在村庄间提供农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其本身就是农民兼营的副业。组织货郎担下村,村民就不用再亲自跑供销社,避免耽误生产。至于在达县专区内的第三期土改县,则更加明确了供销社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具体办法如增加贩售与生产有关的商品如农具、肥料等,百货商品则相对减少;另外供销社还协助推销菜籽、桐油等农、副业产品。
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北京周口店,供销社的职工坚持为散居在山里的村民进行背篓上山服务。[图源:thepaper.cn]
在北碚市,供销社市联合筹备委员会成立于1951年11月,原计划隔年第一季度成立3个农村供销社,但因为投入三反运动,延到1952年3月以后才开始成立农村供销社;迄6月底前,全市9个初级市场所在的8个集镇上,已建立了基层供销社或分销店。因为是成立于1952年第二季度以后,北碚市的供销社从一开始就提出了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其工作除了供应社员生活必需品外,还供应农具、肥料等生产资料,并致力于推销农、副业产品如草帽、肥猪等;其中草帽即该市兴隆乡的主要副业产品,故该乡也是组社的重点。
供销社自1951年下半年以来推动农村生产的另一个更具体的办法,就是供销社自身投入经营副业生产。如开县迄1951年年底已经以集镇为单位成立了14个供销社;这些社是以供销业务为主,除了供应社员日常用品外,还收购与推销当地出产的桐籽、荣籽、花生与红糖等农、副业产品。此外,其中有13个基层社还以土法经营榨油坊,每个坊每天约可出产桐油230斤;另外还有手工面机与畜力磨面两处,每天每处可磨麦子270斤。这些榨油、磨麦等业务,全都是农村的副业生产。
除了供销社外,一些地区也出现了专门经营手工业和农村副业的生产合作社。如璧山县与北碚市即成立了机织生产合作社,由西南花纱公司贷给纱,并由公司收购成品。値得注意的是,这些社是以城厢附近失业的织布技术工人为主要组织对象,但是其成员里既有纯技术工人,也有“农村的半农半工的农民”,后者“农忙时有一部分社员要从事农耕,有时要形成减产”,所以织布只是他们的副业。
其中如北碚市的织布生产合作社,原来只是为了救济城区的失业者,因此成分复杂;1951年一度经过改组,共有95名社员,纺织机95台,包括铁机16台,木机79台。这些纺织机并不是合在城区一处进行集体生产,原来该社改组后是由散在城区周围的各村共9个小组组成。社员所织的布都是与花纱公司签定加工合同,纺织统一规格的加工布,织好布后交给公司就可以领取工资。而且其中只有第四、五、九组进行集体生产,其他各组还是以传统农家副业的形态,“一家一家地参加劳动,老的少的还搞农业生产”。因此这些参与织布的社员也表现出很强的落后性,如对提高技术不够热心,不关心合作社的发展,以至社务也相当混乱。因为大家都是“家属关系”,私人感情的结合,“一团和气,相互包庇”,也不会互相提意见,毫无制度可言,这也反映了传统农村的副业生产与现代合作社体制间的矛盾。三反、五反运动之际,该社理事主任艾正文等人还被查出有历史问题,以及社内贪污问题严重等等。
値得注意的是,如前引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程子华副主任所言,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设在城镇,由专业的手工业工人集体从事手工业生产,农村里的“土产加工”只需设立供销社加工厂经营即可。程子华说这段话是在1951年8月之际。另外在同年7月召开的中华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次代表会议也表明,“今天在广大的农村中,农民的要求主要是供销问题,而不是以手工业方式来自给自足”;“所以今天合作社重点在解决农村供销问题,组织农村供销社”。至于农村和城市里的独立小手工业生产者,固然要组织生产合作社,“但对于生产合作社的组织,要慎重进行,绝不能盲目”;盖如果“机器业可以代替,或者已经代替,那我们就不能组织落后的手工业去和机器业竞争了”。然而,前述璧山县与北碚市却组织“生产合作社”来从事农村副业生产,这正是因为1951年下半年以来农村市场的混乱,使得各地迫切的需要立即把副业生产恢复起来的缘故。
所以接下来合作社经营副业生产主要有两种形态,第一种就是在供销社下设立加工厂从事副业生产,再就是成立独立于供销社以外,专门从事手工业生产的生产合作社。如酆都县从1951年10月开始成立供销社,迄1952年1月初已在7个地区成立了供销社和1个消费合作社。该县的供销社也是以供销业务为主,其下则设有5个加工油坊,每天可榨桐油1千斤;另有4个加工农具厂,每天可打毛铁350斤,产出锄头60把。另外县联社也设有加工织染厂1座,还有1个染坊,每天可以染布30匹左右。而且该县还打算成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专事手工业生产。
到了1952年下半年,供销社投入农村副业生产的规模日益扩大。如川东人民政府公署为了推动供销社的副业生产,便在1952年6月时指示在土改、鎭反与三反、五反中被没收之原属反革命分子、不法商人等所属的榨油坊、糖坊、农具厂等加工设备,“可拨交当地合作社接办开业”。长寿县在1951年下半年也已经在葛兰、傅何、双龙3个乡成立了供销社,迄1952年6月全县共成立了7个供销社。这些供销社全部投入副业生产,包括:铁炉12座,加工制造农具,供应社员;锅锋厂1座,制作锅铧,供应社员;榨油坊5间,供应社员肥饼,还可出售油;染坊2间,除推销葛兰乡所产土靛,同时还为社员染布;织布组至少71组,由社供应农家妇女棉纱、棉花在农间时编织土布以为副业,所产土布亦由社协助推销;染织布厂1座,原是土改时农民自动组织的合作社,由走马乡供销社接收改组,织布供应社员等。
供销社投入副业生产确实部分解决了前述土改后农村存在的各种问题,像缓和市场供需的紧张、补贴农业生产的不足、提供肥料、为剩余劳动力找出路等。如大竹县联社从外地购进半料布回来进行加工,即解决了基层社供应社员土布不足的问题。相反的,如果副业没有发展起来,村民的诸多问题便无法解决。如万县五梁乡的帽盒、新发、五百3个村,人多地少,除种粮食外没有其他经济作物,加上土改果实少,农民能够经营的副业种类也不多,大批剩余劳动力找不到出路。其中一项副业是养猪,但是该乡养猪业却不赚钱,以至无甚发展。
表3-1是五百村土改前后养猪头数的统计表,架子猪是指待养肥出售的猪。如表所示,土改以后虽然猪的总数有些许增加,架子猪的数量却大幅下降,这正是因为村民缺乏饲料喂不起肥猪
所致。
原来五梁乡养猪所以不赚钱,就是因为饲料昂贵之故。
农民一般会随着猪只长大在饲料里加入更多的粮食,估计1头猪养到百斤以上要8斗粮食,需时1年。
按1951年的市价计,8斗粮食要价320,000元,猪本10公斤的小猪要价35,000元,1头猪养到100斤出售可得385,000元,再加上其他费用,顶多才赚2、3万元,甚至可能赔本。
所以村民养猪大多养不到百斤,往往一养到50、60斤就出售,再买回一些小猪,剩下的钱则买粮食。
也因为没有肥猪,所以每头猪的肥田石数才会下降。
而饲料所以昂贵则是由于缺粮之故。五梁乡帽盒、新发、五百3个村几乎找不到一家吃干饭的,连中农也只能吃稀饭和豆羹,贫农更不用说了。原来农民不是把粮食直接拿给猪吃,而是拿去粉坊磨成粉后,剩下的渣子拿给猪吃。一般1家粉坊可以喂上十几头猪,可是五梁乡因为缺粮的缘故,原有19家粉坊5家停业,影响了猪饲料的来源,就造成了如上结果。所以粮食的不足,先后冲击粉坊与养猪两项农村副业的发展,也影响了农民收入与减少了肥料的来源。
万县五梁乡后来的情形如何虽然不得而知,但是1949年由万县析出成立的万县市之联合社在1951年时则设有加工米厂1所;加工的米都是购自粮食公司,除可供应社员食米外,还可产出米糠喂猪。万县市联社还和各公私营厂订立契约,供应社员养猪副业所需的麦麸,以及协助推销社员养的猪;据统计,万县市联社在1951年11-12月即协助推销社员养的猪达4万余斤。万县本身的县联社迄1952年上半年也设有两个加工厂(米厂、印刷厂),1个染织生产合作社;另外基层社共设有61座榨油坊,8座粉坊,13座面坊,有些社还设有农具加工组或铁炉。
遂宁县供销社投入副业生产也帮助解决了许多农村问题。如该县永兴、新桥、吉祥3个乡的供销社在1952年投入加工副业生产。其中永兴乡供销社为粮食公司加工米,供销社因此得以廉价供应社员大米,加工后的碎米、米糠可以用作猪饲料,稻壳则拿来当燃料。还有榨油加工,供销社与农民小组订立合约,增产蓬莱籽,小组保证交给供销社一定数量作为原料榨油,既解决了油的供应,还得到油枯作肥料。这些加工副业还有助于消耗剩余劳动力,如加工大米解决了2,500个劳动日;供销社还把社员的剩余动力,组成50人的运输队,解决了运输的困难。
璧山县的供销社也与粮食公司订定加工、代销合约,并由基层社与社员和互助组订立加工协议,即委托社员与互助组加工。加工后的米只有一部分运回社作零星供应,大部分是由社员直接持据到加工点拾米。如此既得以供应社员米,解决了社员的口粮困难,稳定了物价,还增加了一项副业收益。
眉山县的县联社则是于1952年4月开始投入农具生产。原来该县没有农具加工厂,所以最初县联社是依赖县城某个较大的农具生产厂。后来由于该厂抬高价格,县联社就与各农村集镇分散的手工业者订立加工合约,具体规定价格、规格、质量、交货时间与地点等,进行农具加工生产。因此县联社得以低于市价的价格供应便宜的农具,如锄头市价每斤7,000元,县联社以每斤5,600元出售,镐锄每把也比市价便宜2,800元。供销社投入副业生产,稍稍缓和了供不应求、物价上涨的市场紧张状况。
四、供销社副业生产的局限
不过,如前所述,许多党政领导根本不重视供销社的工作,这也影响了供销社副业生产业务的展开。如涪陵县在1951年12月建立了第一个供销社,迄隔年6月该县共成立了11个供销社。但是该县供销社一开始就与党政领导联系不够,这一方面也是由于党政领导不重视供销社之故。如供销社几次拟定了推动业务的具体办法,县领导就是不理。县召开区委会议时也只是谈农业生产工作,即使提到供销社也只是形式上的带过。到底县联社在哪里、全县又有多少供销社干部,县领导完全不清楚。区领导也同样不重视,既不愿调好干部去供销社,供销社有问题也不管,光强调农业生产工作。党政领导的不重视,严重影响了供销社副业生产工作的展开。如全县农民养的肥猪8千余头没有销路,虽然召开土产公司、县工商科联合会议,也只是了解一下情况,没有解决问题。还有如县联社提出要加工生产土布,但是县财委却不允许。县联社只能请求上级“指明道路,否则明年自给非常危险”。
地方党政领导不重视,国营公司也不必然会积极援助。如前述万县市供销社自粮食公司购米加工以提供社员食米以及养猪用的米糠一事,实际上供销社在采购食米等原料或协助推销当地农产品与土特产品时,常因为资金困难而不能满足社员需要。后来粮食公司又停止优待,使得原来即已相当困窘的供销社更是雪上加霜。
地方党政领导与国营公司给供销社的副业生产业务带来的困难中,最大的就是不协助推销或收购副业产品。盖农村副业与市场息息相关,副业产品滞销,必然会给副业生产带来极大的冲击。如达县专区农村所生产的药材、茶叶、铁、桐油、菜油等土特产,因为推销受阻,影响农民的生产情绪,有农民就因此把榨菜油的菜籽直接当作肥料下田。又如遂宁县永兴乡供销社有妇女以纺纱增产入股,但所纺土纱未及时推销,不能解决妇女副业生产的问题;该乡与同县的吉祥、新桥两乡共3个供销社,在推销社员养的猪方面,也都没有及时做到。还有如长寿县供销社加工生产制造的农具、锅铧等产品有销售的季节性,如生产过多无法销售,就会积压资金;另外,榨油坊榨的油,织布组织的土布,还有傅何乡的篾蓆,葛兰乡的土布、蓝靛、土烟,扇沱乡的竹绒、榨菜尖,邻封乡的柚子,走马乡的宽布,以及各乡的肥猪,县联社加工厂的棉袜,全都因为推销不出去,引起社员和生产者的不满。
而这些副业产品的滞销,国营公司难辞其咎。如前述大竹、梁山县的纸浆就是因为西南造纸厂不能以合适的价格收买,导致纸浆与资金积压,农民生产积极性下降。黔江县供销社写油脂公司收购该县的土产桐油、木油,因为销路不畅,油脂公司紧缩收购,“以至农民经济拮据,农民经济的活跃亦受到创伤”。邻水县供销社加工的油也因为土产公司不愿收购而滞销,积压了不少资金;其中观音乡一社即积压了三分之二的资金,最后只好自己挑去重庆市卖。
国营公司不援助,供销社也无力承担。如川东合作事业局在1952年5月时规定各地供销社以1斤荣籽换1-1.4斤大米的比价收购菜籽榨油,但是油脂公司后来却调降菜油牌价,所以供销社如果榨油将卖不到好价钱,会“大量赔累”。可是供销社的菜籽收购价原来就偏低,农民不满,川东合作事业局也不敢再降低收购价格,只能指示各地供销社将每百斤菜籽的榨油量从32斤提升至34斤以上,以补足差额。结果各地供销社仍纷纷赔累,如邻水县某些基层社最后就因为资金不足,被迫停止收购菜籽,农民反应极坏;该县观音八村村长就说:“你们起初不该宣传合作社收购菜籽。看吗!今天弄起来脱不了手。”
所以国营公司的支援与否对供销社推动副业生产,居于关键地位。如长寿县葛兰乡是产粮区,农民购买力不高,所以供销社希望藉由推动织布,以及养鸡、鸡蛋、土烟叶、蓝靛和猪肉加工等副业以提高农民的购买力。但是因为土纱被掌握在私商手中,所以供销社只能依赖百货公司出售的洋纱。可是百货公司却决定要停止出售洋纱,这使得供销社感到为难,乃建议百货公司与供销社签订契约,由百货公司供给社员洋纱,让社员加工织布,供销社代收,在3个月内完成1万匹布的任务。最后百货公司愿意继续供应洋纱,供销社才得以组织社员在农闲期为百货公司加工织洋布,作为一种副业。
国营公司所以不会在农村副业生产上积极援助供销社,与前述中共领导最终还是希望以大规模的机器生产取代传统零散的农家副业生产有关。以四川地区农村一项重要的副业蚕丝业为例,如乐山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每年除了自己生产的2千石蚕丝外,另山周围各县输入2千石;其中有1千石供本地织绸所需,其余3千石向外输出,乃至有输往缅甸者。不过,传统农家的蚕种多是用春蚕土种,缫丝与织布则采取手工业的方式;土种的毒率极高,手工业缫丝与织布的速度缓慢,产量有限。所以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即致力于推动蚕丝业的现代化改良。如乐山县所用土种的死亡率高达60%,官商合资的四川丝业公司即推行改良蚕种;只是所卖蚕种成茧后概由公司统制收买,并以机械化加工缫丝,藉此推动传统农村蚕丝业的现代化改良。但是四川丝业公司压价收购茧,引起蚕农不满,故销量有限。当时中国农民银行也考虑成立合作社,由合作社从外地购进蚕种转贷蚕农,但又恐怕因此破坏政府通过四川丝业公司对蚕丝业的统制,因而作罢。最后农民因为不愿意向四川丝业公司购买改良种,转而向其他私营种场买;政府虽然限制私营种场的销区,但又无力强制执行,结果就难免发生违法销售的情事。既然国民政府连蚕种都无力统制,那也就谈不上对蚕丝业进行现代化的改革了。
中共建国后也拟透过国营公司与供销社,强化对农村市场流通与副业生产的控制,蚕丝业方面亦是如此。虽然中共也没有完全禁止私营种场,但是予以严格检验,烧毁毒率高的蚕种。而且如国民政府时期般,政府严格划分销区,国营丝业公司的改良蚕种即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但是丝业公司仍不满足,竭力排挤私营种场,想占有更大的市场。1951年丝业公司计划在川北区售卖蚕种291,000张,据川北人民行政公署农林厅后来指控,丝业公司此一计划并未通过农林厅核准;农林厅认为在川北区只需要26、27万张,但丝业公司却坚称可以卖到30万张。丝业公司即在未与农林厅联系下,不通过区乡政府,而是通过茧庄径自销售乡间,还到处宣传公司蚕种好,私营蚕种既坏,茧子又小。结果南充县原来配售公司蚕种5,000张,私营蚕种15,000张,因为丝业公司抢占销区,私营种场只能卖出13,739张。农林厅因此痛斥丝业公司“窃用政府名义,借口国营企业,在各乡欺骗威胁群众”;丝业公司也反驳农林厅包庇私营种场卖劣种,暗指农林厅与私营种场串通,但是农林厅则辩称丝业公司的蚕种毒率才比较高。
丝业公司与农林厅的争执不只是两者间的利益或销场之争,也反映了中央(丝业公司)与地方(川北人民行政公署农林厅),以及现代蚕丝业与传统农村副业之争。当时丝业公司所做的,就像过去的国民政府一样,即试图垄断统制蚕种市场,以推行改良蚕种与机械缫丝。如南充县世阳乡的农民即以养蚕织布为副业,年产蚕茧82,000公斤,但是皆由丝业公司在春秋二季时在该乡设茧庄收购,不是留给农民自行缫丝织布。
也正是为了推行现代化的蚕丝业,丝业公司才敢于义正词严的批评川北当局包庇私营种场贩卖劣种,即地方传统农村缫丝副业使用的“土种”。所以川北当局包庇私营种场、抵制丝业公司之举,也被冠上了“保护手工业以反对机械工业,保护土蚕种以反对现在蚕种”的罪名。甚至川北当局还被指控允许手工业所缫制的土丝可以在市场上自由出售,并且承诺销售剩余的产品概由丝业公司照市价收购,这是“好处由私商得,包袱指定丝业公司背”。川北当局面对此一严厉的指控,也不得不出面喊冤,辩称川北当局始终支持中央的决定,即茧子统一由丝业公司收购,不贷款给手工业缫丝业者。这里的手工业缫丝业者也包括农村里的土缫车,就是传统的农村副业。
五、脱离群众的供销社副业生产
川北当局的辩解说明了,当时没有任何一方愿意站在传统农村副业的一边,抵抗中央的统制与改造。事实上,地方当局确实也不满足于传统分散的农村副业生产,也试图推动大规模的机械化生产。如川东区合作事业局就说“川东手工业生产在工业生产中比重很大,它不仅是农村中广大农民的副业,而且是中小城市生产中重要构成部分”;但是由于其“本身生产方式的分散落后,已逐步走向衰落”。因此,扶持手工业发展,使之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走向机械化集体生产的道路,就成为当前供销社生产工作中刻不容缓的一个重大政治任务。
所以中共依旧把供销社经营的副业生产当成迈向大规模机械化生产的过渡。根据统计,川东区各地的供销社迄1952年上半年,已成立了榨油加工组65个、农具加工组58个、农具加工厂7个、铁炉56个、碾米加工厂11个、面粉加工厂3个、锅锣加工厂1个、染丝加工厂4个、酿造加工厂1个、糖果加工厂2个、印刷加工厂2个。以上是设在供销社下的加工厂、组,另外还有织布、铁业、针织、雨伞等专业的生产合作社(组),全区总计10社6组。当时川东区合作事业局称在这些单位从事生产者为“工人阶级”,显然有意将这些厂、组或生产合作社当作城市的现代化机械工厂而不是传统的农家副业来经营。其中如合川县第七区榨油加工厂的工人工资每月24万元,伙食由厂方负责;他们并不是兼职的农民,而是全职工人。
所以,当供销社以机械化生产方式经营农村副业时,该副业事实上也逐渐的脱离农村与农民了。如川东区酉阳县在1952年1月建立了钟多、钟南联乡供销社,该2乡下辖15个村,共3,447户。村民除了务农外,还要兼营养猪、纺织、割柴、卖草、烧石灰、挑盐巴以及小贩等副业来弥补农业收入的不足。该供销社为了扶持手工业生产,满足社员对土布的需求,即在同年3月组织了两个小组13架织布机,订立加工合同。然而,有趣的是,虽然织布原是当地的副业,这两个小组的成员却是城市失业工人,而不是由农民兼营。
一般说来,愈需要专门技术的手工业生产愈容易脱离农村,转变为机械化的专业生产。像长寿县各供销社在1952年所成立的各种副业生产单位,其中织布组仍系采取传统农家妇女利用农闲之际编织土布的方式,可是如铁炉就是由供销社自雇铁工,这些铁工可能就是专业的手工业工人。又如北碚市黄桷镇的铁业生产社也是由失业或半失业的铁业手工业工人组成。璧山县成立的5个织布生产合作社,共有社员355人,在土改时大多没有分田,即他们都是专业工人,不是兼职农民;该社后来欲缩编时,也为工人的转业感到困扰,因为他们都没有田地。连织布业此一农家副业也被从农民手中夺去,从事者不再是农民,副业也不再仅是为农民服务,这就是农村手工业采取机械化专业生产的一个后果。
副业不再只是为农民服务,甚至也不是为实际需要服务,只是为了完成上面的任务而经营。如当时各县供销社的生产计划都是由县联社制定,县联社制定时普遍不考虑实际需要和本身力量,仅凭主观估计,盲目经营。如开县联社即“不从发展的前途着眼,发展了土布机台40架,还准备发展为80架”。武隆县刚开始组社,在干部还很缺乏的情况下,即计划在全县设立54个铁炉加工组;长寿县的锅钟加工厂也是事先没计划,事后没报告,盲目的大批生产,结果滞销,资金严重积压。又如忠县的县联社盲目铸锅,铸了430口,有142口无法卖出,积压了近3百万的资金;白糖、红糖方面也是如此,积压了近7千万元。同县石宝乡供销社社员自饥的肥猪推销不及时,新生乡供销社出产的茶叶、土草纸等亦无法推销。这些盲目生产过剩的结果有时甚至要由农民来承担。
因为副业脱离了农村,也脱离了实际,所以当时成立的许多大规模的生产单位都难以支持。如大竹、涪陵、江北等县为了呼应上面的号召,成立大规模的农具加工厂。但是因为基层供销社已有农具加工组,所以如江北县县级的加工厂产品滞销,严重赔累,经营不久即停工;县当局也认为县联社成立农具加工厂是一个包袱。
又如万县与1949年自万县析出的万县市的供销社在1952年大力发展生产事业,计迄该年年底共成立了如表3-2与3-3所示的生产单位。
表3-2与3-3中的加工企业是属供销社领导,生产合作社则是经济独立核算的单位。两者的成员大多被称为职工(工人),可知
所致。
原来五梁乡养猪所以不赚钱,就是因为饲料昂贵之故。
农民一般会随着猪只长大在饲料里加入更多的粮食,估计1头猪养到百斤以上要8斗粮食,需时1年。
按1951年的市价计,8斗粮食要价320,000元,猪本10公斤的小猪要价35,000元,1头猪养到100斤出售可得385,000元,再加上其他费用,顶多才赚2、3万元,甚至可能赔本。
所以村民养猪大多养不到百斤,往往一养到50、60斤就出售,再买回一些小猪,剩下的钱则买粮食。
也因为没有肥猪,所以每头猪的肥田石数才会下降。
因为脱离了农村与群众,如万县市的针织生产合作社脱离农村成为专业化的生产,不再是农民兼营的副业,所以必须依赖大量的资金才得以维持,因此该社主要就是为国营公司及其他单位加工。后来因为加工停止,该社的运作陷入困境。最后靠着上级贷款与设立推销部,才暂时解决了问题,但仍不得不依赖加工来维持运作。换言之,供销社生产单位因为脱离了农村,又没有能力独立经营,反而加强了其对国营公司与政府的依赖。甚至如万县县联社经营的生产单位中营运较好的加工米厂,也因为营运得太好了,为了避免与国营公司争利,打算在1953年撤厂,移交万县粮食公司接管。
供销社的副业生产脱离农村与群众的现象,非常普遍。像铜梁县为了供应社员农具需要,在基层社设了8个农具生产加工小组,另外还有9个榨油加工小组。这些小组全靠雇用专职工人从事生产,所以不再是农村副业的形式。但是这些工人生产效率极低,采取任务观点,“过一天合作社应给一天的工资”;打出来的东西既不好,又不顾生产成本,结果社的农具比市价贵。盖供销社都是用新铁打农具,但是私商都是用废铁,所以私商的农具比供销社的便宜,社员宁愿向私商而不愿向社买。
供销社逐渐的脱离群众,也不是那么令人意外的事。盖如前述,基层供销社虽说是“基层”,但都是设在乡、镇,更不用说设在县城者了。与此同时,在村一级另一个集体生产组织开始普遍起来,那就是抗战末期以来以农业集体生产为目的的互助组。有趣的是,当供销社的副业生产单位逐渐脱离农村之际,原来只是担负农业生产的互助组却开始兼营原本由供销社经营的委托加工等副业生产事业,而且就是由组员以副业的方式经营的。如前所述,酉阳县的锤多、钟南联乡供销社本身组织有2个织布小组,但都是由城市失业工人组成,脱离农村。可是该社仍与钟多乡第四村刘仁寿互助组订立供销合同与委托加工合同,除供给后者生活资料外,还提供菜籽、桐籽等生产材料以及工资,委托后者加工榨取油枯,作为肥料;另外还委托该组加工碾米,所得米糠供给该组喂猪,提高副业收入。该社也与钟南乡青塘村冉从泽互助组订立委托加工榨油取枯合同,一样由社供给原料与工资,该组成员就说:“今年不是合作社叫我们打油,今年夏荒硬是解决不了,起码要饿半个月的肚子。”所以过去国营公司委托供销社加工,如今供销社扮演起国营公司的角色,委托互助组加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