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友@ammiyip 、tong 等在西子圈报料称,昨日下午6点30分左右,在惠州市区江北云山西路凯宾斯基对开路段,一辆粤B车牌力帆小汽车在路中正准备通过虚线进入对向车道,被一辆快速驶来的宝马车撞击,力帆车被撞后直接来了个甩尾,车身由横变坚,导致车尾厢变形,壳都掉下来了,而宝马车的左侧车灯及引擎盖轻微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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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友@ammiyip 和@tong 谈起事故发生时的情景,依然心有余悸……
ammiyip
:
当时我在过马路,这两部车就在我面前追尾,距离我没有一米远,宝马车速很快,粤B车基本是停住的在等过马路,宝马飞速撞到他的车尾!粤B车直接被撞到往我这边弹过来,就在我面前没有半米的地方停下了,吓到我整个人蒙圈,差点就死了,现在想想实在是太后怕了,现实版死神来了
t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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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下班,从凯宾斯基大酒店门口出来,和两个女生并排在双黄虚线等过马路,只见一部粤B牌车,从对面惠州文化艺术中心停车场出来,想直冲对面,结果一部宝马直行开来减速不及撞到尾部,粤B牌车直接被撞来个甩尾,在我们面前停住,吓呆我和小伙伴了!我旁边那个路人A女生还想用手挡住,幸好冲击力不大,不然我们就要被连累;路人B女生说“你早跨出去一步就会被碰到。”
两位报料者在帖子中都提到,事故发生后,宝马车上下来一位女司机,她穿着一双高跟鞋。大家都知道,在交通法规中,对司机开车时穿着的鞋子是有规定,比如拖鞋、高跟鞋都在禁止之列,当然赤脚开车也是不允许的。
那么,事故责任一方便是这位宝马女司机吗?两位报料西友对此并不持有立场,西友@tong 说:“按理粤B牌是不可以直接冲出来的,而宝马女司机明显穿了带跟的鞋子,不知道谁的责任。”
事故发生后,涉事双方都报警处理,事故责任最终需由交警确定。
不过,各位司机还是需要谨记,开车时不要穿高跟鞋、拖鞋,以及打赤脚,否则一有紧急情况发生,很容易因为鞋子的限制来不及刹车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建议喜欢穿高跟鞋和拖鞋的人士,在车上常备一普通且穿着舒适的鞋子,这样即不妨碍日常出行,也不会妨碍开车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