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现阶段,自治区本级采用的是社会保障卡和原医疗保险卡并行使用的模式。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共制发社会保障卡22.12万张,激活21.2万张,参保人员持卡率已达90%,已具备停用自治区本级原医疗保险卡的条件。
为给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决定2017年6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整体切换使用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同时停用原医疗保险卡。
此次切换范围是已领取和激活社会保障卡的区本级参保人员,原医疗保险卡停止使用。离休人员继续使用原医疗保险卡,不更换社会保障卡。
若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丢失、损坏、更换身份信息等,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自治区社保局医保中心办理补换卡手续,办理完书面挂失业务后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第三联、《即时补办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证明》、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前往社会保障卡受理网点即时补换社会保障卡。
已领取但尚未启用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卡面标识的合作银行激活社会保障卡。
尚未领取和激活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通过自治区人社厅网站(www.xjrs.gov.cn)或“新疆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社会保障卡领卡地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