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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一女子因生下女儿,被丈夫赶出家门,让人细思极恐……

广东公共DV现场  · 公众号  · 广东  · 2017-08-09 22:38

正文


生男孩好,长大后可以抚养父母

生女孩好,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

生男生女一样好

孝顺父母才最好



俗话说,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儿子是父母的大烦恼,无论男孩女孩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体内都流淌着父母的鲜血,但是,历史上男尊女卑导致的重男轻女现象依旧存在。


怀胎十月生下女儿,却遭丈夫及家人赶出门


江门的郭女士遭遇了“重男轻女”的现象,2003 年,郭某与梁某(均为江门本地人)自由恋爱并登记结婚。两年后,女儿顺利诞生。


郭某原以为女儿出生后家庭生活会更圆满和谐,岂料,丈夫却一反常态,开始彻夜不归,无理取闹。梁某及其家人因嫌弃她生育女儿,甚至将郭某赶出家门,换掉门锁,不让其回家。


郭女士收取拖欠十年的抚养费


自女儿出生以后,梁某一直对女儿不闻不问,从不照顾女儿,养育女儿的费用由郭某独立承担。2006 年,郭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07 年 2 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郭某与梁某自愿离婚,女儿由郭某抚养,梁某从 2007 年 2 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 250 元直至女儿十八周岁止。


对簿公堂,“老赖”丈夫悔过并返还抚养费


一晃十年过去了,郭某却再次出现在法院立案大厅内,提出对原离婚案的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郭某称,梁某这十年从来没有支付过抚养费,也没有依法报告财产,拒绝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


梁某写下悔过书


7 月 26 日,在江门法院惩治 " 老赖 " 集中统一执行行动期间,江海法院执行局作出拘留决定,对梁某进行司法拘留。拘留期间,江海法院执行局一直对梁某进行释法说理,让被执行人认识自身错误。


最终,梁某主动写下了《悔过书》,并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缓和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间的激烈矛盾。


重男轻女得到改变,但依旧存在


近年来,随着男女平等的观念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重男轻女”的现象,但是以此证明人们不再“重男轻女”是不对的,在很多地区,“男尊女卑”的现象依旧存在。



中国有一些农村规定没有生男孩的妇女不能出席婚礼。东亚地区的传统丧葬仪式中的五服,为父系亲属所服的丧会比同辈且同等的母系亲属服的丧要重,如为叔父服的丧会比为舅父服的丧重;即使同样是父系或母系亲属,为男性服的丧也会比为女性服的丧重,如为叔父服的丧会比为姑母服的丧重。


人们之所以“重男轻女”有两方面原因:


  1. 功利性重男轻女,认为男性比起女性更能为自己带来利益

  2. 情结性重男轻女。情结性重男轻女中,最常见的两个情结亚型分别是面子性重男轻女和存在意义性重男轻女。


男女平等


在这个人人平等的时代,不少女性都展现出不弱于男性的一面,不少企业的高层都是女性,对于男孩能为自己带来更多利益的说法已经不再合理,女孩也可以顶半边天。


DV君有话说

DV君建议对于父母来说,生男生女都好,只要孝顺父母都是好孩子,性别不应该成为父母对小孩区别对待的前提,无论生男生生女都应该好好培养,都应该得到同样多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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