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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回应社会关切,便于社会监督,传导督察压力,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经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协调,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7省(市)统一对外全面公开了督察整改方案。这些督察整改方案是依据去年11月至12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上述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结合督察反馈意见,经认真研究而制定的。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
经汇总,有关化工、涂料行业的整改方案内容如下
:
修订《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进一步扩大强制退出的污染行业和生产工艺范围。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加强市、区两级项目审批联动,确保禁限项目“零准入”。
2017年底前关停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500家以上。淘汰有机溶剂型涂料生产、沥青类防水材料生产、人造板生产以及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工艺。
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利用科技手段,实时监控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加强水污染治理,确保2017年底前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到2020 年全市原水供水总量90%以上达到优良水平,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60 万立方米/日。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到2020年,钢铁、石化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涂料生产等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
强化垃圾综合治理,2017 年9 月底前完成安亭、崇明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整改,2018年3 月底前完成老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到2020 年,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加快建立资源整合、权责明确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到2020 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比2015 年增加1 平方米。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努力树立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和“三生”协调发展的新标杆。滚动实施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17 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三轮22 个市级地块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环保违法违规项目。
全面清理环保违法违规项目。
对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排查出的36078 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淘汰关闭、整顿规范和完善备案,结合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治理等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理,做到应停尽停
、
应改尽改,2017年4 月底前基本整改到位
。同时,建立完善执法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避免反弹回潮。
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流域开发利用规划环评,加快完成全省工业园区及港口规划环评,加强规划环评的事中事后监督评估,完善区域限批机制。
严格环境准入,严格落实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限制建设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和简单重复项目
。制定《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到2020 年,全省重化工业增加值占整个工业增加值比重与2015 年相比下降5 个百分点左右。
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在
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VOCs 综合整治
。
全面清理和整顿园区生产企业,
对超标排放的企业或园区一律采取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的企业,立即予以关闭。
加强工业园区环境应急保障和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组织对全省磷化工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分流域、区域制定企业限期整治方案,完善环保设施建设及运管措施,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要求,并鼓励企业开展污染深度治理。
对长期超标排放或达标无望的企业以及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依法予以关闭淘汰。
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化发展。强化资源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高准入门槛,以绿色为标尺引领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扩张,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大力发展绿色制造,
重点提高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绿色制造水平,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有机农林业等绿色产业,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升级
。
加强排污企业全过程监管。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整合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交易。
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实现排污企业全过程管理。按行业分步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推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2018 年年底前完成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2019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
。
开展长江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产业禁投清单规定,严控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工业园区布局,加快环境污染隐患企业搬迁。
2017年完成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状况排查并推进整治工作。2018 年底建立沿江沿河化工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数据库,全面推进24个工业园区内所属环境风险企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
2017 年底完成34家环境风险企业及新增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成5个危险化学品码头和18 个水上加油站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严格落实禁投清单规定,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布局工业园区。
加快搬迁主城区12 家环境污染隐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