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28日),广西工信委发布《2018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广西2018年的电力交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和2017年的有了不小的变化,即将开始2018年交易的市场主体要注意了。
下面是文件中的10个要点:
1、
2018年交易规模330亿千瓦时
,其中年度长协交易规模280亿千瓦时,月度交易规模按市场情况及年度交易剩余电量灵活安排。相比于2017年的交易规模280亿千瓦时增加了50亿千瓦时,年度长协交易分开了两个部分。
2、年度长协交易电量分成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交易规模255亿千瓦时,火电机组交易规模200亿千瓦时,核电机组交易规模55亿千瓦时。第二部分交易规模25亿千瓦时,
全部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竞争。(年度长协的交易方式有双边协商交易和双边挂牌交易)
3、长协在成交电量达到280亿千瓦时结束。
4、单个售电公司长协交易电量不超过12亿千瓦时,月度竞价时,申报电量不超过当月竞争电量总规模的20%。
5、
2018年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将对交易买卖双方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交易电量为计算基数。
6、电力用户月度实际用电量超出月度市场化计划电量时,超出部分按月度集中竞价购电侧最高成交申报价结算。超出计划电量5%以外部分按月度集中竞价对应发电企业让利单价的1/2考核。实际用电量少于计划电量时,少于计划电量5%以外的按对应发电企业让利单价考核。
7、准入标准,电力用户:35Kv及以上大工业用户,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实际用电量在3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电力用户,可选择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用电量在3000万千瓦时及以下的电力用户只能选择售电公司购电。(在2017年市场交易实施细则中规定,年度长协只能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购电,月度交易可选择不同的售电公司代理购电。2018年的交易方案并没有提到这点。)
8、售电公司准入标准相比于2017年交易方案中
去除了“年度交易代理总电量不超过6亿千瓦时(不含试点园区内用户电量)”
,月度交易的申报电量由原本的不超过当月竞争电量总规模的
15%提升到了20%。
9、年度长协交易中,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原则上最多与三家发电企业达成年度交易意向。(江苏2018年的交易规则也有相似的规定。)
10、年度双边和年度挂牌交易都规定单笔意向电量原则上最低为5000亿千瓦时,当剩余电量低于5000万千瓦时应一次性达成意向。也就是说,
上年实际用电量在3000万千瓦时及以上但是低于5000万千瓦时的电力用户原则上是不能够参与年度交易的
,这部分的用户也只能选择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年度交易。
下面是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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