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史客郎
独立思考,看透这个世界。争取每天都有分析,欢迎关注!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知识星球精选  ·  国内首个具身智能全栈学习社区,限时优惠加入! ·  18 小时前  
练瑜伽  ·  关晓彤有点东西啊 ·  19 小时前  
51好读  ›  专栏  ›  史客郎

美国,从来不是什么“天选之国”

史客郎  · 公众号  ·  · 2024-11-07 21:54

正文

近期微信推送方式改变 ,请点击加 关注,如文章引起大家共鸣,请 点赞并转发 ,以支持我继续分析创作,谢谢了。

这两天,关于美国大选,话题很多,但讲的观点,大致都差不多,我们这里,如果把人家的观点,再去复述一遍的话,那就是太落俗套。

国家之间的博弈,千说万说,其实到最终,还是靠各自的实力,来说话。这种实力,包含的内容,可就多了,按古人的标准,差不多就是这三样: 天时、地利和人和。

近段时间,准备写个系列,总共五六篇文章,来详细聊一下美国:它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国家,它到底强项在哪里,弱点又在哪里?

不过这个系列,我们要换个次序,先从“地利”谈起,谈完后,再来谈“天时”和“人和”。

今天是这个系列的第一篇,下面就来开聊。

——————————

在开聊前,先说一下想写这个系列的来由。这两天,和一位很早就认识,之后他们考奖学金,然后又算杀出重围,在美国大学教了十几年的朋友聊聊,肯定难免,会聊到这两天的话题嘛!

然后他说:看到很多的分析,但是任何分析,都得建立现实力量的基础上,所以建议我,写个系列,来聊聊美国,究竟是个什么国家。

一想,这事情还值得一聊,所以这里就写这么一个系列。

1

说起美国怎么来的,不少小伙伴总有这么一种印象:北美是块大荒地,印第安人部落很落后,人也很少;最早发现美洲的西班牙人,纯粹是SB,放着这块自然资源丰富、水草肥美地盘不殖民,偏偏要跑到墨西哥的高山和沙漠、南美的热带草原、还有又高又冷的安第斯山脉,去搞殖民。

然后英国人到了,愉快地玩起了殖民,搞了北美十三个州。这十三个州都是偷税漏税分子,后来英国国王要征税,偷税漏税分子起兵反抗,美国就独立了。

这种说法,究竟对不对呢?
大约前些年,和上面刚讲到的那位朋友聊天时,他说:不光是我们国人,其实很多美国人也这么想的,而且能这么想的美国人,社会层次还不低,差不多得中产阶级以上。
人家不光这么说,还有依据:1620年代,当时英国在北美殖民不就,有个 叫约翰·史密斯的人,跑去住了几个月,说他到了北美后,觉得震撼无比,赶紧跑回去,写了一本书,说那里到处都是也野生动物:河面都被天鹅、大雁、野鸭及鹤类笼罩着,在北美我们天天都吃上好的面包、弗吉尼亚豆、南瓜、柿子、鱼类、水禽以及各种各样肥得流油的野兽。
后来各种这样书,就慢慢地多了起来:像有人说,在美国附近的海面,鱼也多得一塌糊涂,经常有大鱼群,密密麻麻地鱼挤鱼,整整排了好几十公里,他弄条小船,往那个鱼群里一冲,自己只要坐着,鱼就“噼里啪啦”地,往船里跳。
这人还说,这种捕鱼方法,有一定的危险性,因为鱼来得太快,你得估计好时机,要是走得稍微晚一点,船就被压沉了。

殖民者和北美印第安人
对这些记载,该怎么评价呢?
它们都太夸大了!
为啥要夸大呢?
因为当时的英国人,其实日子过得,那真是苦得要命。
现在有个统计:说1600年代的伦敦,每年都有大批贫民流入伦敦去找工作,但伦敦的人口就是不见涨,反而有些年份还负增长了。
人口不断涌入城市,人口怎么还会负增长呢?
因为英国当时贫富差距实在太大,穷人进城后,很难找工作,就算找到工作,也又苦又累,还赚不到什么钱,加上当时英国的城市管理水平,差到了极点,所以过个一两年,大部分人就饿死或病死了。
这种状况,其实到了200多年后,还是差不多:看看革命导师,对英国工人阶级生活的记载,再看看当时人写的小说,像狄更斯对当时英国社会的描写,就非常清楚了。
狄更斯笔下: 当时的英国底层,是这么一副模样: 他们穿着又脏又破的衣服、脸色苍白或蜡黄,还干瘪得很,因为老是吃不饱,所以对食物有“强烈的欲望”。
还有很多细节:像养路工人戴着破烂不堪的蓝帽子;在墓地转来转去的男孩子衣服破烂;雇工身着油渍斑斑的衣服;在旅途中度过寒冷的夜晚的穷人们,因为没有厚衣物御寒,只能“一刻不停地打哆嗦“。
大家要知道:那个时代的英国,可是已经进入工业革命时代了,老百姓的生活,居然还那么惨,大家可以想象,200多年前、还没进入工业前的英国,究竟是一副什么模样了。
结果这时候,有人跑出来,告诉你:在大海对面,有个天堂,那里你可以实现“躺吃”, 早上起床,懒洋洋地拎了根棍子,出门到森林里,走一圈,午饭和晚饭都有了,而且吃的,还是肉哦。
就问你想不想去!
当然想去啦!
尤其一批人,特别想去:清教徒!

2

清教徒是怎么来的呢?

这要从欧洲的宗教改革说,在十四世纪之前,除了一小部分是东正教和其他乱七八糟的基督教教派,西欧这一块,基本还是天主教一统江湖。
时间长了,天主教就把宗教做成了生意。
比如说先告诉每个人,你生下来都是有原罪的,祖先亚当和夏娃犯的嘛,你平时又不注意修行,比如说过年过节给神父献个大礼之类的,犯的罪更大,死后基本可以确定是要入地狱的;然后说但这不要紧,本店,不,本教堂上级的上上级罗马教廷,为了拯救苍生,已经精心制作了一种赎罪券。一券在手,万事不愁,惩罚的大门将被关闭,快乐的天堂之门将为你打开,你就尽管地放纵吧,吃喝嫖赌、奸淫掳掠,啥都能干。
教会还有很多地,上面有农奴,又是一大笔收入,他们还可以向信徒抽税,又是一大笔钱。所以当时的教士们,过着快乐而且荒淫无耻的生活。
钱好赚,肯定得考虑自家人啊。
甚至很多文盲都当上了神父。
结果事情来了,1453年奥斯曼帝国灭亡拜占庭帝国,大批拜占庭帝国的学者逃到了欧洲,他们到底不亏是学者,一边逃,都没忘了带上大批的书籍,其中就包括原文的《圣经》。

拜占庭陷落
最麻烦的是,这帮家伙还带来了一项新技术:印刷术。
那年代,教会为了赚钱,也是不折手段,搞到了印刷术后,他们立即疯狂地印了一大波的《圣经》,告诉老百姓这种书放在家里,可以降魔伏妖,百病不生之类的,反正和孙悟空给唐僧划定的那个圈圈差不多,妖魔鬼怪都进不去。
但没想到老百姓看了圣经后,疑惑就来了,当神父布道时,时不时有人小心翼翼地举起手:“老师,这地方您讲得不对……”
刚开始,教堂还烧人,反正和神父唱反调,就是异端嘛!
但后来烧不动了,质疑的人越来越多,因为推销《圣经》也是教堂的一项创收任务啊。这就叫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这种情况下,就有人联合起来,想要寻找真理,就有了宗教改革,然后乱七八糟的教派产生了,最著名的就是马丁•路德搞的改革。
但这种发财的事,它能是小事吗? 所以天主教就加大了打击力度,持续不断地烧人。
就在一片乱糟糟时, 伊丽莎白女王的爸爸、 英国国王亨利八世牙一咬:既然那么多人反,那我现在,也反了!
他所以搞宗教改革,现在很多历史学家都说:这是因为想离婚,他娶的老婆,是西班牙公主,这位公主不怎么争气,只能生女儿,生不出儿子来。教会又不许他离婚,亨利八世一怒之下,干脆宣布脱离罗马天主教会。

亨利八世
但这种说法,只是个幌子,主要原因还是当时的教会,它真是太有钱了,亨利八世、很多贵族们,看得都特别眼红!
但英国人特别有意思:他们搞的这种改革,和欧洲的,简直差别太大了,人家是从头到尾,来个彻底地改,但英国呢,基本把原来的框架,给保留了,然后挥刀一断,切开了英国和罗马教廷的联系!
这就是 英国国教,我们也叫“圣公会”。
继续新瓶装旧酒。
但这个世界,思想是流动的呀,有些人就觉得:我们应该像欧洲一样,这块改革,要搞得挺彻底啊,你这搞得,很不彻底啊!
这批人就是清教徒。
但当时的圣公会,用什么办法,来对付这帮异端呢?砍头!
当时的英国因为长期砍伐森林,特别缺木柴,所以就没搞西班牙人爱搞的那种火刑,直接上刑罚。
1606年,英国斯克洛比镇有群清教徒实在受不了,大约125人离开英国,去了荷兰城市莱顿。
但荷兰统治的,虽说是新教,但那个新教是加尔文派,有名的残酷,而且 因为技术扩散的原因,不断学会了英国式的砍头,更在后来,为了共同对付西班牙,大家还结成了联盟。
盟约中的一条,就是:英国人讲,我们有群老在国内捣蛋的,在你们那里,有空的话,你们把他们,给我们抓回来!
消息传来,这群在荷兰避难的清教徒顿时觉得:这不是才离狼窝,又入虎穴吗?
怎么办?
当时英国已经在北美搞了个小殖民地弗吉尼亚,那里环境宽松一点,他们就去了那里,那里人少,对宗教的要求也不怎么严,结果住下来了。
听说有这么个地方后,英国各地清教徒早就纷纷吵着,说: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在西班牙要被人少,在英国要被人砍头,大家还是去弗吉尼亚比较好。
当时人做事,从来都是说得多,做得少,毕竟吹牛不用上税,但你真的做了,就是把身家性命,统统给搭上了嘛!
这种时候,那种说北美大陆好,当时是天堂,去了那里,生活无忧,还能“躺吃”,就变得超级吸引人:因为当时的欧洲,生活环境实在太苦不说,社会环境也相当地不好!
但是人们积极性很高的时候,却忘了一件事:西班牙人,发现美洲大陆,可是在100多年前,怎么只见他们在中南美洲搞殖民,却看都不看北美大陆呢?
3
很快,清教徒们,就明白它背后的原因。
1620年,一艘小货船又起航了,这艘船名字叫“五月花”,装了102名乘客,从英国的普利茅斯起航,原来他们也准备去弗吉尼亚。结果路中遇上大风,吹到北边去了。
当时船上有102名乘客,大家就上岸,等了好多天,也不见风向转变,就决定干脆在那里定居,不在去弗吉尼亚了。
美国历史书上,对这件事大大地描写了一通。
说这些人在船上,签了个政治公约,同意创建并服从一个政府,这个公约就是《五月花号公约》云云。
到了之后,刚一开始,大家的日子非常好过。
确实,北美大陆物产丰饶,鱼类、鸟类、野兽什么的,都吃不完,大家开心得要死,觉得终于过上好日子了,这块地方简直是上帝赐给他们的福地啊。
而且,气候还暖洋洋的。
他们登陆时,已经是11月了,要是在英国、荷兰,都是快要下雪的日子,可这块土地,还照样是阳光灿烂的,简直是人间仙境。
然后,有一天,突然吹起北风来。
冬天吹起北风,这很正常啊,大家都没觉得什么,但很快就发现不对劲:这风来得又凌厉又猛烈,瞬间整个世界就变了,变成地狱世界。
本来可供他们躺吃的动物,全不见了。
这些人又冷又饿,等到第二年春暖花开时,已经有一半人死在了冬季,最惨的是女人,22个成年女性中,有18个死于严寒。
这帮劫后余生的人后来碰到在弗吉尼亚的人,一打听,这才知道:哎呀,他们还算幸运的,这些些年到弗吉尼亚定居的,先先后后有6000多人,熬不过突然来的寒风,就这么死掉的,居然有4000多人。
大家这才有点恍然大悟了:为啥不管是英国,还是荷兰人,都这么大方,对他们去这块能躺吃的福地,居然一点都不嫉妒,还同意他们出海;为啥西班牙都发现美洲100多年了,人家就是宁愿在热带丛林、沙漠里混着,硬是把这么一大块土地,留给后来者!
恐怕就是:这地方有猫腻,不像当时人们吹得那样,能直接躺吃吧?
但这里,就得讲讲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风了。
4
之前我讲过说过很多,美国的自然条件很好,比如说它光平原面积就有430多万平方公里,要是认真开垦的话,可以开出将近70亿亩的土地,想想看,中国才19亿多亩的地,差多少?
但美国就这个东西不好:动不动来场大风。
一场大风,可能是瞬间春暖花开;同样,一场大风,也可能瞬间就冰冻。
这里举几个例子:
美国北方的蒙大拿州,有个叫Browning的城市,1916年1月23日白天至24日凌晨,不到24小时,气温就从白天7度,迅速下降到晚上零下49度,昼夜温差达56度。
同样还是在蒙大拿州,有个叫Loma的城市,1972年1月15日白天,本来温度零下48度,结果晚上来了一场大风,但那次是暖风,结果到了第二天中午,气温变成了9度,也就是十几个小时,温差达到57度。
还有更牛逼的,比如说美国南达科他州,有个叫spearfish的城市,因为一阵暖风吹来,在1943年1月22日这天,仅仅隔了两分钟,气温就从零下20度上升到7度。
有人可能要说了:这种天气,忽冷忽热,忽上忽下,这不是神经病吗?
对,和中国相比,美国的天气就是个神经病。
美国气候,为啥会这么发神经呢?
其实对比一下中国和美国的地图,就能看出来了:


中国的山脉分布,都是东西走向的,它们就像一道道围栏,把从西伯利亚来的什么冷空气,一道道拦住,虽然它们也会带来寒潮,但毕竟被挡过,没那么凶猛。
美国的山脉走向,就相当成问题,它们是南北走向的,中间是一大块平原,没遮没挡, 冬天,寒潮由北极巴芬岛和哈德逊湾一带形成,能以飞快的速度,南下横穿美国中部大平原,最远甚至可以直达得克萨斯州!
还记得美国德克萨斯州,曾经遭遇到那场大雪灾吗?
其实得克萨斯州维度不高,差不多相当于中国长江流域到广东一带,你能想象连广州也冻成狗,下大雪,连门都堵住的那种,还水管破裂、屋子进水,道路瘫痪,导致断电的那种吗?

德克萨斯州雪灾
这种气候特征,给美国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前些年,他们拍了部片子,叫《后天》,讲的就是一夜之间,整个地球都冻住了。
世界别的地方人,看了之后,觉得美国人想象力真丰富,这种速冻灾害,都能想得到。其实对美国人来说,真的没啥,也就是他们常遇到的那种冬季大风,夸大一下而已。
毕竟不少人年年都瞬间冻成狗啊。
知道为啥美国每年都冻死不少流浪汉吗?就是这风来得又快又猛,流浪汉来不及反应,搞个添置衣物什么的,不就冻死了吗。
美国为啥爱拍超级灾难片,大家就明白了吧!
到这里,有人要说了:既然北美大陆有这么超级狂乱的气候,你英国国内,还不断去宣传,说北美大陆好,可以躺吃,你这么不是坑人吗?
对,当时的英国政府,就是想坑人。
5
对北美这种操蛋的天气,其实在清教徒移民北美前,英国政府早就知道了。
英国人也不没想过好好建设北美的,但后来,他们慢慢放弃这种念头了。
1584年,也就是清教徒到北美之前20多年,英国当时还是伊丽莎白女王在位,她就批准了一个叫沃尔特·雷利的人,去一个叫罗阿诺克的地方建殖民地。
结果就是见了鬼了。
第一个殖民地,本来确实是好好的,大家过得挺爽,但也是后来,来了阵大风,冻死很多人,大家受不了,不想再混了,剩余的人坐着船,逃回了英国。
后来又建了个殖民地,更惨,因为粮食没怎么种好,有点不足,就派了个船长,让他回英国去搞点粮食,结果正好赶上打仗,拖了三年,这个船长回到那个殖民地时,发现人全不知道去哪儿了,只看到树上留个一串字母““CROATOAN”,人去哪儿了,啥意思至今谁都不知道。
当时那些清教徒有点冲动,他们其实只要用膝盖想想,就知道了:
第一、到美洲,西班牙人比英国人早了一百多年,要是北美是个好地方,非常适合生存,轮得到英国人去占吗?
第二、北美要真是个好地方,对他们充满敌意的英国和荷兰政府,会那么大方,让清教徒这种替补死刑犯去吗?
根本就是知道北美洲是这么个鬼天气,根本就是借老天之手,把他们给抹掉的嘛!
结果就在一片绝境,一个神奇的人出现了,此人名叫斯匡托。
这人神奇之处在于:他是个印第安人,结果某人在海岸边散步落单了,被英国冒险家 托马斯·亨特抓住,掠夺当了奴隶,然后 卖至了西班牙马拉加;但此人运气好,被有个热心传教士给救了,然后他跑去了伦敦,在那里学会英语。
然后他又想办法,搭船跑回了故乡,结果到故乡一看:他的部落因为问瘟疫,全族人都灭了,周围其他部落,对他这个外来者,也不是太友好,所以他只能跟着这帮,一样倒霉的清教徒,一起混了。
这个斯匡托的本事挺强:像北美的土地,比欧洲还贫瘠,清教徒带来的种子,根本没法生长,他就把死烂臭掉的 西洋鲱鱼埋在地里,再在上面 撒几粒玉米种子,这就让土地有了肥料,玉米就长出来了,让清教徒们,有了口粮。
斯匡托因为是当地人嘛,直到怎么活下去,他还教清教徒们,怎么 用当地植物编成绳子和渔网,将骨头磨成鱼钩,来抓到鱼,同时还怎么在海边,捡硬壳蛤贝,临时拿来充饥啥的。
然后到1921年,明白自己能在当地立足的清教徒们,就邀请周围帮过他们的印第安部落,开场宴会,现在还记载当时的主菜:林子里抓来的珍珠鸡, 小脑袋大身子,还有鹿肉、野生韭葱、味道挺苦的野生李子。

菜单上还有另一样东西:龙虾。但这东西让请客的清教徒们,觉得很惭愧:因为当地的龙虾,实在太多了,经常爬上海滩,随便抓抓就一大堆。

所以当时并不受待见,后来的记录说,在这场宴会开始前,清教徒们中,有个叫 布拉德福德的, 就很惭愧地写道: 情况太糟了,没什么可以招待别人的,基本只有龙虾……

接下去的事,大家也知道了:后来这帮殖民者恩将仇报,没过多久,就对当年的恩人,展开了杀戮,但他们还挺好意思的,把请印第安人吃饭的日子,弄成了“感恩节”……

到这里,有人可能要说:中美洲的印第安人搞出了玛雅文明、阿兹特克文明,南美洲的印第安人,搞出了印加帝国,怎么北美的印第安人,这么没用的,只弄出一个个部落?

直到后来,这些年的考古发现后,才发现:不对劲! 和墨西哥、南美洲的,北美的印第安人其实根本不拉胯, 当地也搞出过非常强大的文明,但每当他们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像被抹去一样,突然消息了!

这是为啥呢?

答案还是:北美那种让英国最早的殖民者,说来就来,非常头痛的超级大大寒潮!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