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丰
最近几个月,每周都会接到几次装修公司打来的电话。有一次一位男子打过来,我不胜其烦,告知他:“你们买的这个信息是错的,我并没有买过你说的这个房子。”他说:“大哥,你怎么吓成这样了,买了房都不敢承认了?”可见,即使是装修公司聘请的电话推销人员,也知道人们在个人信息被泄露后面临的恐怖局面,但是作为产业链上的一员,他也别无选择,因为他要靠这个吃饭。
《南方都市报》记者最近做的调查,为我们揭示了买卖个人信息的猖獗达到了何种程度。记者花了700元,就买到了同事5年来的各种信息,交通记录、开房记录、手机位置定位以及银行卡余额等致命隐私,尽收眼底。
这种个人信息交易,已经相当“规范”,由第三方平台参与,在获得信息前,钱会存在平台上,卖方不能把钱取走。当一种完全非法的交易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的时候,不但让个人信息面临完全裸奔的局面,也是对法律的无情嘲讽。
我们可以合理推测,如果你想绑架一个人,只需要花上几百元,就可以获得他的一切信息,掌握他的生活规律和行踪。纪委只需要为每个官员支付几百元,就可以掌握他们的关键信息,银行卡与开房信息,曾经出入过的场所。要知道,在现实中,纪委对一个官员进行调查,获得这些情报,需要付出相当多的劳动。
最近几年,政府一直在致力于收集公民的个人信息,手机通讯实名制,火车票也实行了实名制,而乘坐飞机与住宿旅馆,早就需要提供身份信息。但是,至少在目前,政府尚不能把个人的各种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前两年成都媒体就报道过,一个人在外地结过婚,结果在成都照样可以申请登记结婚,因为两地虽然结婚都要登记,但是这种登记的信息并未联网。
现实中,人们去政府部门办事,往往要盖很多公章,办一个证明,几乎要跑断腿,这说明,由于每个部门都要强化自己的权力,各部门所掌握的公民信息,并没有进行互通,甚至也不互相承认。
这些短板,在贩卖个人信息的服务商那里,都不成为问题。一个人的全套信息,被称为“身份证大轨迹”,这是建立在个人身份证基础上所有信息的整合。这些不法服务商如果争气的话,完全可以对这些“身份证大轨迹”进行大数据开发,这样,拿出来卖的就是各种复合型产品,获益想必也会更丰厚。
荒谬的是,买卖个人信息是如何容易,当记者向公安部门报案时,却仿佛从现代社会穿越到了古代。比如,出售个人信息的公司在重庆,重庆警方却告诉记者,要向广东警方报案。有时警方的反应又是这样的:这种个人信息买卖,还是私人交易,没有在网上公开,所以不能立案……警方的各种古怪反应,昭示出政府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的无能,既缺乏意愿,又缺乏能力。对警方来说,一个公民的个人信息泄露,并不算什么大案,以现有的办案管理体制,甚至够不上立案标准。警方还需要评估个人信息泄露的“严重后果”,才能做出进一步判断。或许正是这种原因,才造成贩卖个人信息的猖獗。
《南都》的调查表明,这些出卖个人信息的“服务商”背后,有一个相当成熟的产业链。“在这条信息侵犯的黑灰产业链上,以‘社工库’及衍生出的周边产业尤为成熟。在黑客圈,‘社工’是指一种黑客攻击以获取情报和信息的方法,社工库中收集有大量用户数据,成为‘人肉搜索’和信息商贩的敛财工具。”事实上,除了黑客外,这个产业链上还有很多出卖个人信息的上游人员,以山东女大学生被骗为例,这种针对性很强的个人信息,往往是内部人员卖出去的。如果你买车买房,交易达成几个小时后,信息就会被卖出。
2016年暑假开学的时候,各地媒体报道了几次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山东一位刚考上大学的女孩,个人信息被泄露,电信诈骗犯成功地利用这些信息骗走了她的学费,女孩因此死亡后,引起了全国舆论的关注,警方很快抓获了几名诈骗分子。
今天,我们再检讨这个案子,会发现一个明显的问题:女孩的个人信息是如何泄露的?警方最后没有做出交代。录取书送到女孩手中后,教育部门打来了一个要发放助学金的电话,第二天诈骗犯就马上打来电话,其中,有很明显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但是,警方把此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电信诈骗”来处理,放过了个人信息泄露这个环节。
现实很残酷,即使是电信诈骗,如果没有这种“女大学生被骗身亡”引起全民愤怒情节的话,也不会引起警方的重视。大量的电信诈骗案最终都不了了之,其实,在每一起电信诈骗案背后,都会有个人信息泄露,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所掌握的精确个人信息,来取得受害人的信任。
根据新华社的报道,每一年电信诈骗的涉案金额超过100亿元,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说法:每年由于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公民财产损失超过100亿,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也是一个很可怕的社会问题,但是,具体到每一个案件,可能涉案金额只有几千上万元,在警方的评判体系中,就只是不起眼的小案了。
警方的懈怠也很有道理,因为我国还没有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只能从别的法律条款中寻找执法的依据。自从2009年以来,媒体和专家就在不断呼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进程,目前已经7年过去,还没有看到关键进展。
与立法的滞后和缓慢相比,最近7年各行各业对个人信息的搜集却变本加厉。除了个人身份信息外,个人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都成为商家喜欢的资源。如果你在一个新闻APP上看一条狗的新闻,网站可以连续一周给你推荐宠物信息。过去,警方要搜集一个犯罪嫌疑人的信息,还要找犯罪心理学专家为嫌犯画一个像,如今,网站可以在个性化推荐的幌子下,搜集个人方方面面的信息,并能提供一个准确的用户画像出来。
技术的发展,已经让个人信息成为可以开发和进行再生产的资源,作为权利主体的个人,对此却没有丝毫还手之力。所谓信息化生存,不但是指个人可以利用信息社会提供的各种便利,也包括个人怎么保护自己的问题。我们已经设计出了一个完备的体制,让你不断把个人信息交出去,但是却没有设计出来任何的保护机制,你交出去的个人信息,某种程度上就是对自己的出卖,它成为一个定时炸弹,最终将把你自己炸得粉碎。但是,最悲哀的是,你甚至没有权利不出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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