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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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省级行政区党委或政府“一把手”将有一个新头衔:“总河长”。
10
月
11
日,习近平主持召开深改组第28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指出“河长制”的目的是贯彻新发展理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的“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
什么是
“
河长制
”
河长制,是指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
“
河长
”
,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河长制由江苏省无锡市首创,是改善水质,保持河清的创新举措。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适合辖区规划的河长制,有效促进了水资源保护和无污染治理等工作。
河长制,要求各级党政“一把手”都可担当“河长”一职,全面落实各级主管部门主体责任,一旦发现河水污染问题就对“河长”进行追责。河流水质达标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在中国“水污染”严俊的背景下,是一个催生青山绿水的“良策”,让原本无人愿意管、肆意污染的河流在短期内实现河清水洁,鱼儿嬉戏的良好生态环境。
“
河长制
”
将纳入中央环保督察
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周学文介绍,这次《意见》明确指出谁考核谁、考核什么、考核结果怎么用等问题。总的来说,“河长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一个重要依据。如果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也就是追究河长的责任。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环保部目前正在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说,“河长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将被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要结合水十条实施情况的考核工作,强化信息公开、行政约谈和区域限批,切实推动各地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的责任。
“
河长制
”8
大亮点引人注目
我国未来两年内将全面建立的
“
河长制
”
,
8
大亮点值得记住。
亮点一:党政一把手管河湖
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考核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多头管水的
“
部门负责
”
,将向
“
首长负责、部门共治
”
迈进。
亮点二: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
北方有河皆干,南方有水皆污
”
的说法,虽然失之夸张,但南北方不同的水环境问题,确实要对症下药。
亮点三:社会参与、共同保护
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意见》还要求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民间河长
”“
企业河长
”“
百姓河长
”
将大有作为。
亮点四:部门联防、区域共治
各级河长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江头江尾
“
同饮一江水
”
将不再是梦想。
亮点五:岸线有界,不得围湖
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近年来不时见诸报端的
“
圈湖盖房
”
、侵占河岸、湖光私用等行为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