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探案 3月12日消息,在2017年1月份暴雷逾期的上海P2P平台粟米理财案在近期公开了终审宣判结果。金融虎旗下新金融探案获悉,粟米理财案涉案人杨某和杨某辉二人通过“粟米平台”共吸收客户资金达3000余万元。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原审被告人杨某于2013年注册成立上海蜗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5年7月起,杨某设立“粟米平台”,在互联网上发布债权转让等理财产品,承诺到期支付高额收益并还本,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经司法审计,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杨斌通过“粟米平台”吸收客户资金人民币900余万元。2016年3月,原审杨某辉以上海畅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名义受让“粟米平台”并与杨某签订协议,约定由杨某继续运营该平台,以居间介绍借贷的方式,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杨某辉则负责将吸收的资金用于项目投资等。经司法审计,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二人通过“粟米平台”吸收客户资金2,100余万元。
2018年3月12日,杨某辉被抓获归案,同年5月2日,杨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案,二人到案后均基本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原审法院审理期间,杨某退赔了25万元,杨某辉退赔了5万元。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杨某、杨某辉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杨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杨某辉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亦可从轻处罚。杨某、杨某辉能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杨某辉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违法所得责令退赔,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一审判罚后,杨某及其辩护人提出原判量刑过重。但最终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新金融探案了解,粟米理财案事发于2017年1月份,该平台以短期的理财产品为主,产品年化收益远远高于一般理财平台,其中浮动收益类产品“爱拼米”最高可达年化35%,固定收益类产品多以1-3月短期标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