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国发办〔2015〕11号)。之后,《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等系列文件相继出台,指明了中国足球改革未来发展方向。上海积极响应、抓紧落实、深入调研,结合上海足球实际制订了《实施意见》草案,经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先后经市委常委会、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审议修改,最终通过。
《实施意见》是全市足球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本市足球事业改革发展进行了系统规划与部署,明确了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改革任务。
从上海足球实际出发,遵循足球规律,创新体制机制,弘扬足球文化,推动改革发展。
上海作为海派文化汇集的国际化大都市,在本次足球改革中,将目标定在:学习借鉴国内外足球运动先进理念和成熟做法,着力在管足球、办足球、发展足球上创新举措、多元推动;着力在放开、搞活,普及、提高,出人、出成绩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和成效。
——创新足球管理模式,调整组建上海市足球协会。
——提升足球竞争实力,实现普及和提高、群众足球与竞技足球相互促进。
——完善足球竞赛体系。建立健全有序衔接的市级足球竞赛体系。
——促进足球项目体育教育深度融合,大力推进足球运动在校园的普及,畅通青少年足球人才文化学习和成长通道。
——提高足球人口数量和质量。全市参与足球活动的人数明显增长,向国家和上海专业、职业足球队伍培养输送更多优秀后备人才。
——建设完善足球场地设施,落实国家关于足球场地规划建设任务,大力推进全市各类足球场地改建和升级改造。
到2030年,基本形成职业联赛等赛事成绩优异、优秀足球人才辈出、足球竞赛体系完备、青少年足球运动广泛开展、足球文化氛围浓郁、足球社会价值和功能彰显、与上海城市地位相适应的足球事业发展新格局。
(一)调整改革上海足球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调整组建上海市足球协会,适时撤销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新建的上海足协将依法独立运行,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和国内外专业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
(二)建立健全有序衔接的市级足球竞赛体系。
完善本市足球竞赛结构,扩大竞赛规模,增加竞赛种类,建立健全本市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社会足球等赛事体系,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惠及全市各类人群的多层次足球竞赛格局。
(三)推动体教深度融合,加快本市青少年足球发展。
体育、教育部门将深度融合,推动足球项目在校园的普及发展,重点理顺校园足球和青训体系的关系,发挥足球育人功能,推动校园足球普及,促进文化学习和足球技能共同发展,逐步形成“体育教育深度融合、社会力量良性互通、竞赛训练高效协同、成才通道宽广顺畅、人才支撑坚实有力”的青训体系。
(四)大力推动社会足球发展,打造品牌赛事。
整合“陈毅杯”足球赛、“延锋杯”职工五人制足球赛等传统市级比赛,推动崇明足球区建设,注重市场开发、着力打造城市足球品牌赛事,逐步建立行业主导、市场参与的社会足球发展模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
(五)加大培训力度,壮大足球专业人才队伍。
加大对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整合市、区两级教育、体育部门资源,制定青少年足球人才的一条龙输送政策。以市场化、社会化为导向,构建多渠道、多形式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不断增加足球人才后备力量。
创新制定本市教练员、裁判员、复合型管理人员等培养办法,编制地方性培训教材,推动本市足球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壮大,定期开展培训交流活动。
(六)大力推进上海足球场地建设,提高使用率。
扩大足球场地供给,盘活全市足球场地存量资源,提高现有足球场地使用率。结合浦江两岸贯通开发、旧城改造、大型绿地等,新建、改扩建足球场地,根据各区、街镇、居村的人口规模,逐步配置完善足球场地设施。
《实施意见》已经印发给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委办局,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形成合力,在上海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领导下,全面推进本市足球改革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市体育局将有关足球改革的具体工作委托上海足协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