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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吉富:马克思现代城市思想及其启示

政治学人  · 公众号  · 政治  · 2017-06-09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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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袁吉富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教授,哲学博士。


    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他创立的唯物史观作了高度概括性的经典表述。这种概括,从时间的视角看比较充分和适当,但从空间的视角看则显得过于抽象,从而给人造成了不关注人类历史发展空间表现形式的印象。其实,如果我们考察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创立、应用及发展过程,就会得出相反的结论,也就是说,马克思对人类历史发展历程的空间表现形式还是相当重视的,只不过受历史任务的制约,他对此问题的强调不太充分罢了。在对历史发展空间问题的思索中,现代城市问题居于重要地位,而现代城市也就成为马克思现代空间理论的核心范畴之一。

一、现代城市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这里我们首先需要解释马克思视野中的现代社会和现代城市。我们知道,马克思有人类社会发展三阶段的思想,即把人类社会划分为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后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三大阶段。在写于1857-1858年的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1]107-108在这里,第一大社会形态指的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第二大社会形态指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三大社会形态则指的是共产主义社会或者说后资本主义社会。而我们又知道,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社会就是他视野中的现代社会。因为马克思明确指出:“‘现代社会’就是存在于一切文明国度中的资本主义社会。”[2]在《资本论》第11867年第1版序言中,马克思还这样说:“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3]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还把现代社会等价于“现代文明”[4]425。因此,以现代社会为中轴,我们可以合乎逻辑地把马克思视野中的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理解为前现代社会、现代社会和后现代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而与我们对马克思现代社会的界定相一致,这里所谓的现代城市,就是指现代社会中的城市。在马克思看来,城市不仅古已有之,而且更是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标志。在他看来,“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4]162,而“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4]184。显然,上面引用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话,体现着马克思从分工入手考察城市之为城市的意蕴,也提示了我们马克思从城乡关系考察人类历史的视角。应当说,这一视角是贯穿马克思一生的视角。例如,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中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5]408对于这一点,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望月清司早有过揭示[6]

但马克思并没有就此止步,他进一步从分工的角度进入生产的角度,认为现代城市是与现代社会相伴而生的,是现代生产特别是工商业生产在空间上集聚的产物。他指出:“大工业应当首先创造出必要的手段,即大工业城市和廉价而便利的交通”[4]196;大工业“建立了现代的大工业城市——它们的出现如雨后春笋——来代替自然形成的城市”[5]194。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现代城市本质上是体现现代生产本性的城市。那么,现代生产的本性是什么呢?是建立在劳动者获得自由或者说劳动力成为商品以及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基础之上的商品生产。与此相应,现代城市就是由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的市民和资本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组合。需要指出的是,在马克思那里,现代城市与前现代城市的关系是复杂的,现代城市可能是在前现代城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更多情况下是在现代生产的作用下在农村的某个地域新建起来的。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有个说法:“如果说农奴逃往城市是城市制度的历史条件和前提之一,那么,这决不是发达的城市制度的条件,决不是它的现实的要素,而是城市制度的过去的前提,是城市制度形成时的前提,这些前提在城市制度存在时已被扬弃。”[1]451在马克思那里,所谓发达的城市制度就是我们这里讲的现代城市制度。

马克思不仅认为现代城市与现代生产密不可分,而且进一步认为现代社会就是乡村的城市化,就是城市主导农村的社会,而正是这一点,体现出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根本差异。“古典古代的历史是城市的历史,不过这是以土地所有制和农业为基础的城市;亚细亚的历史是城市和乡村的一种无差别的统一(真正的大城市在这里只能看作王公的营垒,看作真正的经济结构上的赘疣);中世纪(日耳曼时代)是从乡村这个历史的舞台出发的,然后,它的进一步发展是在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中进行的;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在古代那样,是城市乡村化”[1]473-474。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可以看作是资本和地产的分离,看作是资本不依赖于地产而存在和发展的开始,也就是仅仅以劳动和交换为基础的所有制的开始”[4]185。在上面的引文中,马克思从城乡的矛盾关系出发,认为在传统社会乡村占主导地位或者说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到了现代社会则是城市占主导地位“,城市最终战胜了乡村”[4]194。显然,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乡村城市化,意味着一些乡村转变为城市,而决不是指所有的乡村都转变为城市,因为这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同时也意味着城市成为了人们生产和生活的中心,而乡村则处于边缘地位。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使农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它创立了巨大的城市,使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大大增加起来,因而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农村生活的愚昧状态。”[4]405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观点从现代城市的起源和所发挥作用的角度看,是完全正确的。马克思还进一步认为,现代社会是由地域性社会走向各地域发生普遍联系的世界历史性社会。“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4]404。大工业“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因为它使每个文明国家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整个世界,因为它消灭了各国以往自然形成的闭关自守的状态”[4]194。现代社会作为一种普遍交往的社会,在空间上突出表现为以城市为纽结或关节点的交往,这些纽结构成了普遍交往的骨架,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城市之间的交往成为了普遍交往的核心内容。在马克思看来,城市之间交往的原因在于相互的需要和分工,而“生产和交往之间的分工随即引起了各城市之间在生产上的新的分工,不久每一个城市都设立一个占优势的工业部门”[4]187。概括地说,在马克思那里,现代城市作为现代生产的伴生物,它取得了对农村的主导权,成为了现代社会的中心,并形成了现代社会发展骨架的城市网络。

二、现代城市的内在结构性矛盾及其发展趋势

现代城市作为现代文明的核心标识,其发展是在结构性矛盾运动中体现出来的。从马克思的视角看,至少以下五个方面是值得重视的。一是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前文我们已经提到,马克思认为城乡矛盾是一对贯穿人类文明史始终的矛盾,这对矛盾存在着城市还是乡村占据主导地位的问题,但不存在一方消灭另一方的问题。在城市化还没有完成的阶段,农村服务于城市、屈从于城市、部分农村城市化,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当城市化完成之后,农村与城市的协调发展同样会体现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后面这一点,马克思恩格斯也充分意识到了。大家知道,《共产主义原理》一定程度上是《共产党宣言》的准备稿。在这一文章中,恩格斯就提出,“乡村农业人口的分散和大城市工业人口的集中,仅仅适用于工农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阶段”,将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制度变革,要通过“城乡融合”的办法解决“城乡之间的对立”[4]308问题。大家还知道,《共产党宣言》的最初版本中关于共产主义建设实践的10项措施中第九条是“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到“对立”这个概念不确切,可能造成思想混乱,所以在《共产党宣言》187218831890年德文版中,把“对立”改作“差别”;而在1888年英文版中把上述第九条整个地加以改写,变为“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通过把人口更平均地分布于全国的办法逐步消灭城乡差别”[4]422。这些事实都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对现代社会城乡关系的演变趋势有一种宏观的把握。某种程度上说,如果从城乡关系的角度立论,根据马克思的思想,我们就可以把人类历史发展阶段分成传统乡村社会、现代城市社会和后现代的城乡融合的社会这样三个大的阶段。

二是城市与自然的矛盾。在马克思那里,传统乡村社会、现代城市社会以及后现代的城乡融合社会这三种社会形态与自然界的关系是不一样的。传统乡村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是自然界为主导的物质变换关系,现代城市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是现代城市社会为主导的物质变换关系,后现代城乡融合社会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相协调的物质变换关系。在《资本论》第1卷中,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与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归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这样,它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但是资本主义生产通过破坏这种物质变换的纯粹自发形成的状况,同时强制地把这种物质变换作为调节社会生产的规律,并在一种同人的充分发展相适合的形式上系统地建立起来。”他还在同一个段落中指出:“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同时为一种新的更高级的综合,即农业和工业在它们对立发展的形态的基础上的联合,创造了物质前提。”[5]579在《资本论》第3卷中,马克思还对后现代的城乡融合社会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作了论述,认为人们将会“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7]。可以说,上述的设想是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思想的具体化。在1844年手稿中,他指出:“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8]在这里,“纯粹自发的状况”“对立发展的形态”“对立发展的形态的基础上的联合”这三种形态,体现着马克思从城乡关系视角看待人类社会发展阶段比较具体的构想。

由此我们再回过头来聚焦马克思关于现代城市与自然的思想。如前所说,马克思认为现代城市“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与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这实际上是在提示我们,在城市发展到现代城市阶段,城市与自然界处于不协调的状态中。我们知道,城市所依赖的自然空间与城市所占据的自然空间是不一样的。前者指的是提供城市生产生活资料的空间,例如,一座城市中工厂加工的原材料可能出自别的地方,而别的地方正因为为这座城市提供原材料,就相应成为该城市所依赖的空间;后者包括的范围比前者小得多,仅仅指该城市所占据的物理空间,如北京市的物理空间就是指该城市1.64万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空间。根据上述界定,这里我们所说的城市与自然界的不协调的状态,主要指的是城市生产生活系统与城市所属范围内自然生态系统的不协调。可以说,城市生产生活系统与城市自然生态系统是两个系统,前一个遵循的是现代生产生活的逻辑,后一个遵循的是自然的逻辑。按照马克思的设想,这两个逻辑在现代城市这一人类发展阶段是无法从根本上统一起来的,也就是说,我们只能是缓解而不可能根本上解决。现代城市大量人口、大规模生产对城市生态系统所造成的压力,特别是资源、环境方面的压力,是城市生态系统本身所不能消化和承受的,故一方面优化城市生产生活方式,另一方面从其他空间引入资源或把问题导向其他空间,才能维持城市的生存和发展。

三是人口增长与城市发展的矛盾。城市是人口集聚之地,城市化过程又是大量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过程。可以说,在城市化未完成之前,随着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城市,城市人口与城市发展的矛盾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马克思认为,在城市化进程中体现着资本主义积累或发展的一个规律,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人口规律,即“工人人口本身在生产出资本积累的同时,也以日益扩大的规模生产出使他们自身成为相对过剩人口的手段”[5]727-728。在他看来,相对过剩的工人人口的存在既是资本主义财富发展的必然产物,又是资本主义积累的必要条件和有力杠杆,它不受人口实际增长的限制,而似乎是一支由资本出钱养大并绝对地从属于资本的可供支配的产业后备军,没有这支后备军的存在,现代生产就难以顺利进行。所以马克思特别指出:“现代工业特有的生活过程,由中常活跃、生产高度繁忙、危机和停滞这几个时期构成的、穿插着较小波动的十年一次的周期形式,就是建立在产业后备军或过剩人口的不断形成、或多或少地被吸收、然后再形成这样的基础之上的。”[5]729在马克思那里,他没有像马尔萨斯那样高度重视人口的绝对增长和绝对过剩,而是集中考虑人口相对增长和相对过剩,这从城市研究的角度而言或许有必要进一步反思。但是,即便就相对过剩人口对城市发展的影响而言,也值得我们对马克思的思想进行深入挖掘。例如,如果说相对过剩人口的存在对城市中的生产有一定促进作用的话,那么,它对城市发展本身的效应又应当如何评估和考察呢?

四是城市发展的资本属性和人民性的矛盾。在马克思那里,现代城市既然是现代生产的空间表现形式,它必然体现受资本控制的属性。这种属性既表现为资本利用空间的属性,又表现为资本把空间变为资本的属性。对于这一点,马克思是清醒地意识到了的。他指出:“生产资料越是大量集中,工人就相应地越要聚集在同一个空间,因此,资本主义的积累越迅速,工人的居住状况就越悲惨。随着财富的增长而实行的城市‘改良’是通过下列方法进行的:拆除建筑低劣地区的房屋,建造供银行和百货商店等等用的高楼大厦,为交易往来和豪华马车而加宽街道,修建铁轨马车路等等;这种改良明目张胆地把贫民赶到越来越坏、越来越挤的角落里去。另一方面,每个人都知道,房屋的昂贵和房屋的质量成反比,房屋投机分子开采贫困这个矿山比当年开采波托西矿山赚钱多,花钱少。在这里,资本主义积累的对抗性质,从而整个资本主义财产关系的对抗性质,表现得如此明显,就连英国官方关于这个问题的报告也都充满了对‘财产和财产权’的异端攻击。”[5]757-758伦敦在马克思时代是最繁华的大都市,但马克思却这样评价道:“就住宅过分拥挤和绝对不适合于人居住而言,伦敦首屈一指。”[5]759城市作为一个共同体,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应当是属于城市中的每个人的,也就是说,应当是属于城市中的全体居民的,但现实情况是城市的资本属性凌驾于人民性之上,这就造成了城市本身的异化,而克服城市的异化最终要通过人民性制约资本属性的方式来解决。应当说,马克思的这个思想在列斐伏尔、哈维等西方都市马克思主义者那里得到了广泛的回应与进一步发展。例如,列斐伏尔就指出,随着城市空间变为资本的俘获物,变为买卖对象,“与社会的都市化相伴随的,就是都市生活的恶化:中心的突然出现,从此以后放弃社会生活——人们被分配、隔离在空间中。这里就存在一个真实的矛盾,我称之为空间的矛盾:一方面,统治阶级和国家强化了都市作为权力和政治决策的中心的功能,另一方面,这个阶级和国家的统治被城市分裂了”[9]

五是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矛盾。坦率地说,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关注远没有对前面四个问题的关注程度高,但他也还是有些这方面的思想。在他看来,各城市之间普遍交往也意味着相互间存在着竞争与协作的关系,其中竞争的关系非常明显。“大工业创造了交通工具和现代的世界市场,控制了商业,把所有的资本都变成为工业资本,从而使流通加速(货币制度得到发展)、资本集中”[4]194。马克思以交通运输工具的变化说明了城市之间地位的升降。“由于生产地点和销售地点的相对位置随着交通工具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些地点又会发生一些变化。一个生产地点,过去由于处在大路或运河旁边,一度享有特别的地理上的便利,现在却位于一条铁路支线的旁边,这条支线要隔相当长的时间才通车一次。另一个生产地点,原来和交通要道完全隔绝,现在却位于好几条铁路的交叉点。后一个生产地点兴盛起来,前一个生产地点衰落了。因此,交通运输工具的变化,在商品的流通时间,买和卖的机会等方面造成地点差别,或者使已有的地点差别再发生变化”[10]278-279。一言以蔽之,“随着交通工具的变化,旧的生产中心衰落了,新的生产中心兴起了”[10]277。也就是说,不同城市间禀赋和生产要素的差别,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但在同一个市场体系中,也会形成一种不同的地位关系。问题不仅如此,既然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使得农村依附于城市、未开化国家和落后国家依附于发达国家,也就是说,既然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形成了一个“中心—外围”的结构体系,那么,在城市问题上按照他的思路也会形成一个这样的结构体系。在这方面,马克思也有所觉察。在他看来,有些城市是全国性的工商业中心,有些城市则还进一步是全世界的工商业中心,伦敦就是当时的世界工商业中心。这些中心城市与其他城市相比占有优越地位,具有竞争上的比较优势,生活水平也较高。马克思还进一步认为,这种“中心—外围”格局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进行变动。例如,马克思恩格斯1850年就指出:“世界贸易中心在古代是泰尔,迦太基和亚历山大,在中世纪是热那亚和威尼斯,在现代,到目前为止是伦敦和利物浦,而现在的世界贸易中心将是纽约和旧金山,尼加拉瓜的圣胡安和利奥,查理斯和巴拿马。世界交通枢纽在中世纪是意大利,在现代是英国,而目前将是北美半岛南半部。”[11]如果我们这里对城市之间中心与外围的关系的论断是站得住脚的,那么,在这种格局之下,其他城市对中心城市是不是有一定的依附性呢?应当讲,马克思对此问题关注不够,他更多是把城市看成一个无多大差别总体概念而与乡村比较的。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苛求马克思,我们应当做的是接着马克思的思路往前走。

三、马克思现代城市思想的几点启示

在前文中我们指出,马克思所说的现代社会指的是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逝世之后,尽管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生了许多重要的新变化,但其根本性质没有发生实质变化,这就意味着马克思对现代社会的考察仍然具有适用性。同时,鉴于马克思没有像邓小平那样,在实践中构想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概念,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资本主义社会是并存发展的,且二者在资源配置方式上均承认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因此我们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概括到马克思所说的现代社会范畴中,并把现代城市范畴的外延扩大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城市。这样,我们就突破了马克思的界定,而认可现代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初级社会阶段这两方面的内容,由此就使马克思现代城市思想与当代中国的共在性成为显而易见的现实,也就更进一步凸显出马克思现代城市思想对当代中国城市建设实践的重要启示乃至指导作用。在笔者看来,这种作用至少表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要文明地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在马克思那里,城镇化作为一种必然趋势,其背后根本推动力量是资本,而资本逐利的本性必然是通过各种方式努力把自身利益最大化,进而导致了城市对乡村的掠夺和剥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揭示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血腥场景。应当说,马克思描述的资本主义城镇化过程中的动力模式与我国的实际情况不尽符合,因为在中国,推动城镇化的重要力量除了资本外,还有作为土地资源重要控制力量的国家或政府。那么,我们能否在通过政府和市场这两种力量推进农村城镇化的实践中表现出超越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野蛮性?我们的资本能否在成长过程中更加具有些人文关怀?我们的政府在立场方面能否在资本和人民大众之间保持一种均衡并逐渐向人民方面倾斜?这些问题都是考验我们城镇化实践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标志。不仅如此,鉴于我国城镇化实践还具有时空压缩的赶超性特征,即要把城镇化及其随后而来的城乡协调发展总体上压缩为一个过程,所以,在推进城镇化的实践中,要求我们切实把城乡协调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因为这既是城乡关系发展趋势的要求,也是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要求。

第二,要把绿色城市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城市作为一种巨大的人造空间,作为一种人化自然,仅靠自身是不行的,它必须依托于自在自然而存在,这就要求它必须处理好与自在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而马克思在这方面的思想告诉我们,我们不仅需要美化净化城市这种人化自然,而且要从根本上美化净化这种人化自然与自在自然的关系,否则到头来受到惩罚的只能是我们自己,因为大自然作为一种自在的必然性,它无关乎惩罚不惩罚自己的问题。在这方面,马克思对我们的重要启示之一是,要利用路网、信息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推进在城市化过程中的城市内部乡村化的反向运动,这种反向运动其实就是通过一个又一个城市生态节点构筑整个城市生态网络的过程。更具体地说,城市不应是单纯的由水泥构筑的人造丛林,而应当是由自然园林与人造丛林紧凑组合的复合体系。

第三,要更深入地考察人口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在城镇化过程中,城市人口的集聚是一种必然趋势,这一点马克思已经告诉我们了。马克思还告诉我们,在这个阶段,保持相对的过剩人口对于城市发展是有利的,这种有利性某种程度上就是人口学界和经济学界所谈的人口红利。有鉴于此,对城镇化过程中人口在城镇集聚现象我们要做的是因势利导,而不是不顾规律片面控制。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的确存在着马尔萨斯所说的人口绝对过剩问题,这一问题在城市中尤为突出。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应做的主要还是疏而不是堵,因为人口问题绝不仅仅是“以业控人”“以房管人”那么简单,对于这么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简单用功利主义的方法来处理效果不会好,也会导致愈益严重的道德亏欠。我们还需要思考的是,当城镇化过程完结之后,甚至还没完结就出现未富先老困境和低生育率困境时,城市发展总体上出现的人口保障不足的问题。这种局面在我国的一些城市已经是事实,并且势必将会成为我国城市发展所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对于这一问题,马克思的相对过剩人口这一资本积累的规律恐怕就需要发展。面对未来劳动人口数量不足的风险,我们需要提前树立两个理念。一是城市人口增长有限性的理念甚至零增长的理念。要预料到未来城市间人口争夺的问题,同时要把着力点放在强化人口质量增长上来。二是城市在空间上的有限扩展理念。要认识到,城市是人的城市,当人在某一拐点不再增长时,城市也会遭遇扩展的拐点。因此,要未雨绸缪,不能总是在摊大饼上做文章,要看到摊大饼的暂时性。

第四,要逐步迈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轨道。现代城市的出现首先是资本成长和扩展的需要,因而,城市从属于资本或者说资本凌驾于城市之上,有一种历史必然性。但是,城市不仅仅是资本的人格化代表即资本家聚集之地,也是广大市民聚集之地,后者还是城市群体中的大多数。这就出现了城市建设中资本经营性和人民需要性关系的处理问题。用现在的术语把握马克思的视野,我们就会有这样一个看法:城市病有诸多表现,但最大的城市病是城市建设中的现代繁荣与现代衰颓相伴而生的二律背反现象,径直说就是城市的资本性与人民性之间的分裂。它特别表现为资本追逐利润与人民追求幸福的冲突、生产空间对人的生存空间的挤压、富人区与穷人区的分隔。为解决上述问题,马克思开出的药方是把城市的人民性摆在核心位置。马克思的思想告诉我们,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城镇化过程中需要尽力避免走资本主义城市化过程中的弯路,要按照空间正义的要求,处理好城市建设中发展与宜居的关系,逐步走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建设之路。按照马克思思想的指引,我认为以下几个问题是需要我们认真考虑的。①如何理解城市的主人或主体?它由哪几部分人构成,他们之间的合理关系在现阶段应当是什么?②搬迁居民特别是世居居民的充分理由是什么?一部分人被疏散,另一部分人留下来,甚至新的居民进驻的合理性或依据是什么?③城市的经营性与人民性、宜居性的关系总体上应当是什么?在现阶段的底线是什么?如何分类处理这些关系?等等。

第五,要建构城市之间的合理关系。城市之间有共同点,也有各自的特色和风格。不仅如此,城市之间地位与作用是不同的,有的是国际化大都市,有的是国家中心城市,有的是区域中心城市,有的只是一般的城市,等等。马克思考虑到了城市之间网络关系、等级性及其演变问题,这个思想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在世界市场形成和全球化的大形势下,关于城市之间的关系至少有如下几个问题需要我们考虑。①如何在全球城市网络和国家城市网络中定位自身?如果一个城市主要参与全球城市网络的活动而很少参与国家城市网络的活动,这是不是意味着“世界飞地城市”,这对该国和该城市的发展意味着什么?如果一个城市很少与周边城市网络发生实质联系,而主要与国内其他城市发生实质联系,这是不是意味着成为“国内飞地城市”,这又意味着什么?②如何立足城市群设计与周边城市的关系,它们之间通过竞争和协作达成的理想模式应当是什么?如果还没有达到理想状态,应当如何对待这些城市之间的合理竞争,又应当如何开展这些城市之间的相互协作?③如何在与其他城市群的网络关系中对自身所属城市群进行合理定位?如何处理自身所属城市群与其他城市群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又应当如何合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力量?等等。以上的一些思考很大程度上是笔者根据对马克思现代城市思想的初步理解所进行的哲学式的思考。这些思考更多地在于提出问题和从宏观层面议论解决问题的思路,因而局限性是明显的,也未必周到合理。

原发期刊《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3



本期编辑: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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