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教授
,在会上就民促法送审稿做了解析。他表示,8月10日送审稿公布以后,立即引起各界反响,其中以证券基金公司反响尤为强烈。
本次送审稿关注点在第5条,第12条,第45条,
但影响最大的是第12条。送审稿第12条明确,不能对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采取集团办学,而目前上市主体有相当一批非营利的民办学校。
首先,关于本条法规,在上层法中没有法理依据,很难成立。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在教育各层次阶段中竞争性最高,拥有很多优质资源,第12条的出台无疑会使优化资源配置受到影响。
对于送审稿第5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方为实际控制人的社会组织不得举办、参与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
吴华教授表示,送审稿并没有对“实际控制”进行明确界定。第45条承认了关联交易的合法性,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但其中的要求原则很难界定。
在8月15日以前,媒体清一色持肯定态度。但也有有观点认为,送审稿出台导致一些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之名行盈利之实的民间资金退出民办教育,吴华认为这个观点有失偏颇,他在
《请站在人民立场看事实条例送审稿的修改方向》
一文中针对相关问题从理论和道理上做了阐释。他认为
现在是一个争论交流的机会,应该把不同的意见反映出来。
吴华教授的分享之后,就民促法实施条例在微观和宏观层面的影响,与会人员进行了闭门探讨。在探讨中,吴华表示,企业VIE架构依然是合法的,所以无需过度悲观。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明确后,对营利性民办机构来讲,在A股上市阻力会减小。当问到正式修改稿及具体实施细则出台时间问题时,吴华认为,
正式的修法出台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但是从影响及重要程度层面,时间在3-6个月较为合理。
除此之外,港股、美股上市公司领导以及各教育投资机构就民促法送审稿对教育行业的影响及其周期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多位投资人对送审稿的影响范围及未来趋势进行了讨论,从产业端和投资逻辑角度分别分享了各自的观点。
此次座谈会,是民促法送审稿经过两个星期市场情绪沉淀之后的又一次深入交流。教育股继“黑色星期一”之后,一直处于反复震荡的迷茫期。
在这一关键时间节点,i-EDU&西南证券举办此次专项解读会,希望在正确理解送审稿的基础上,对教育产业投资趋势进行前瞻预测。
据悉,i-EDU教育产业投资人俱乐部作为教育产业投资垂直服务供应商,提供教育产业财务咨询、上市辅导、市值管理、商学院等服务。依托强大的媒体属性及海外团队,致力于成为全球最专业的教育产业投研咨询机构。
截至目前,i-EDU已与超过1000多家投资人与投资机构、500多家教育企业、40家券商投行,以及15家律所、会计事务所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已经一对一定向邀请了200多位上市公司高管,700多位CEO&创始人,800多名投资总监级别以上的嘉宾,并与普华永道、毕马威、西南证券等联合举办了数十场深度高端的教育产业投资交流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