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政府、证券、保险、企业的不良资产。
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最主要的源头。
广义上讲不良资产主要包括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收的不良金融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
通常我们说的不良资产,主要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
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贷款
,
是指银行客户不能按期、按量还本付息的贷款,俗称呆坏账。
房地产不良资产,主要指以房产、地产相关物业进行抵押贷款的不良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烂尾楼、存量房等。
既然银行等金融机构形成了不良债权,
那么银行会如何处理这些不良资产,又是如何一步一步到流通到市场主要不良资产玩家手中?
一、现金催收
现金清收包括包括协商催收和诉讼催收。
1.协商催收
这是商业银行化解不良的首选方式,
利用各种非诉讼的催收手段,促使借款人、担保人等偿还债务的清收方式。
鉴于大部分借款人并非主观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所以采用常规清收手段,可以把对借款人的影响降到最低,能够确保在有效维护与借款人关系的基础上,取得清收处置效益最大化。同时,对银行来说,也具备成本低、操作技术难度不高的优势。
催收手段包括电话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催收、媒体公告催收、催收外包等。
一般来说,采对于逾期时间较短;债权债务关系明晰;具有较强的偿债意愿或偿债能力的债务人往往采用此种方式。
2.诉讼催收
银行向法院提交诉讼、仲裁、申请支付等,确立债权的合法性,依据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执行书等方式回收债权。经依法裁决后,银行通常会采取"以物抵债",然后通过租赁、拍卖、变卖等方式变现或自用。
诉讼清收是不良资产清收的一种常见手段,
能及时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如债务人/担保人有意“拖、赖”不还,甚至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债权人很难运用经济、行政手段解决。
而法律由于其特定的权威性、强制性、抗干扰性等特点,可以公平、公正和合理地处理债务纠纷;同时,依法收贷能迅速、准确地控制债务人/担保人的有效资产,防止债务人/担保人采取各种手段转移、藏匿自身财产。
二、贷款重组
对于部分短期内经营出现困难但仍具备一定还款能力、且仍有还款意愿的借款人,银行
自愿或由法院监督下,与借款人或担保人重新确定贷款条件的程序:包括借款主体、金额、利率、期限、担保。
贷款重组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做出调整的过程。
贷款重组后的贷款称为重组贷款。
贷款重组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借款人:
一是债务人原则上应为尚能正常经营,但一次性全部偿还贷款本息存在困难的企业;
二是在重组后的还款期间内,可预测企业具有正常的经营性现金流入,扣除成本后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核销
贷款核销是指银行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的要求,将尽职追索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从利润中注销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不良贷款都可以核销。
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第四条规定:金融企业经釆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只有认定为呆账的不良贷款才可以核销。
核销方式适用条件:
新芽在此列举部分可以采取呆账核销的条件,
可以由此看出,能够实现核销的条件极其苛刻。
(太详细的大家可以自己查找相关法规):
1.借款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撤销,相关程序已经终结,金融企业对借款人财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法院依法宣告借款人破产后1年以上仍未终结破产程序的,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经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出具证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2.借款人死亡,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或者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追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四、批量转让
批量转让是指金融企业对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10户/3户以上)进行组包,
将不良资产及全部相关权利义务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
形式包括招标、竞价、拍卖、协议转让等。资产管理公司后续对收购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置或重组,获取现金收益或有经营价值的资产。
目前,承接银行批量转让任务的主要是4大AMC和53家地方AMC——持牌AMC。
四大AMC分别是:华融(对接工商银行)、信达(对接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东方(对接中国银行)、长城(对接农业银行)
可批量转让不良资产的范围包括:
a.按标准认定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贷款;
b.已核销的账销案存资产;
c.抵债资产。
目前,随着银行不良资产加速暴露,
批量转让已逐步成为不良处置的主要方式。
五、资产证券化
所谓的不良贷款证券化,就是以不良贷款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基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过程。
根据2016年4月发布的《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是指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他经监管部门认定的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
将不良贷款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不良贷款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证券化融资工具。
不良资产证券化对资产要求较高,
需要在未来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这是许多不良资产都达不到的,客观上限制了该处置手段在的适用范围。
不良资产证券化需要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来进行操作,需要聘请财务、法律等大量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梳理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交易结构的选择。因此是一个综合性和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处置手段。
与一般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基础资产为不良贷款
。
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应按照风险程度的不同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即是风险分类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的贷款,这些贷款大部分属于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还款能力受限、贷款本息很难按期收回的贷款,现金流的回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预计,现金流的来源也根据最终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不同而不同:或者来源于借款人还款、或者来源于保证人还款、或者来源于抵押物的处置等,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是资产定价难度较高。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依据,都是基础资产在证券存续期内能收回的现金流。
普通资产证券化由于现金流回收较为确定,资产定价大多按照资产账面价值扣除各项成本来定,最终发行价格与账面价值相差不大。
不良贷款证券化由于基础资产的特殊性,现金流回收不确定性较大,发行价格大多远远低于其账面价值,且定价流程相对复杂。
一般,要先通过对基础资产池进行抽样估值,即对入池不良贷款进行抽样调查,确定不良贷款的大致回收率和回收时间,再根据产品的分层结构设计,采用询价等方式分别确定优先级、次级份额的利率和规模,最终确定整个证券化产品的定价。
资产证券化业务流程主要包括:
①构建资产池。
由发起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拥有的资产情况,将符合证券化要求的不良贷款汇集成资产池。
②设立特殊目的信托(SPT)。
信托公司根据发起人的委托,设立信托计划,发起人向信托计划转让不良贷款,实现基础资产破产隔离。信托公司作为SPT的管理人和代表,是发起人和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同时负责整个业务过程中SPT的运营。
③设计交易结构。
SPT与托管银行、承销机构、担保公司签订托管合同、承销协议、担保合同等,完善交易结构,进行信用增级。
④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SPT通过承销机构向投资者销售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购买证券后,SPT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发起人基础资产的转让款,交割完毕后,发起人实现不良贷款出表目的。
⑤挂牌交易。
证券发行完毕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挂牌交易,实现流动性,在资产支持证券的存续期间,SPT用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按协议约定向投资者偿付本金和收益,直至产品到期。
六、债转股
债转股是指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换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对企业的股权。
具体来说,银行将不良贷款转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债权转换为股权。
债转股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为企业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派员参加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从而带来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
国务院2016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银监会也在新闻发布会中提到
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对钢铁煤炭等领域骨干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七、其他转让渠道
目前不良资产的转让渠道还包括金融资产交易所、互联网平台、投资基金等,而且未来保险、证券、小贷公司等机构将有望进入流转市场。
1.金融资产交易所
随着不良资产转让需求增加,银行也在探索更多的转让渠道,除了AMC外,其他各类机构正越来越多地介入其中,各地的产权交易平台和金融资产交易所,已成为其中的主要力量。
2.互联网平台
该类平台中规模较大且比较典型的是淘宝资产处置平台。
项目当前处于哪个阶段?
1、
意向介入阶段
想介入但不了解项目发展前景,以及是否适合自己做,想要系统学习了解
2、
初期拿地阶段
对项目有初步构想,需要与政府谈判取地,但不知道如何立项及资源整
3、
项目进行阶段
已完成取地,但不清楚下一步如何落位推进,找了不少机构,效果不理想
4、建设落成阶段
项目已落成,但没达到预期效果,不知道如何盘活,投了不少钱,进退两难
操盘手面临的难题
取地难
如何和政府谈合作条件,签订有价值的协议?项目如何申报立项?和村集体签署流转协议哪些有效?
实操难
参加不少学习,依然没思路?开发商/产业类公司如何操作该类项目?没有文化产业/山水资源的项目如何操作?
融资难
如何拿到政策性银行资金?民营企业如何找央企/国企/上市公司联合投资?自投资金占比多少为宜?
运营难
已经“入坑”如何盘活?如何打造自己的IP?项目如何招商引流制造爆点?如何打造四季全时爆款?
乌龙入坑
没有策划 生搬硬套 创新过度 只玩概念 盲目选址 缺乏学习
主要从事乡村产业发展与休闲旅游方面的管理与研究工作 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他认为 发展农业必坚持以人为中心的理念要用活三农资源,坚持三生(生产、生活、生态)相融 三产(遗产、二产、三产)相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