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3月23日讯
(记者余皓 通讯员沈发 刘倩)微信本是一个开放式的交流平台,却被丁某某等11人利用,他们组建了
四个“诈金花”赌博微信群抽头渔利
,
涉案总金额近4000万元
。今日,记者从省高院、省检察院获悉,3月20日,秭归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丁某某等11人利用微信群开设赌场一案。
据指控,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丁某某等11人通过微信先后组建了四个“诈金花”赌博群,群成员按照股份抽头渔利分成,玩家通过群里的链接下载安装“好运比比看”“闲时扑克”等游戏软件,再使用自己的微信号注册游戏账号后,2人以上9人以下以“诈金花”的方式进行游戏。
游戏开始时玩家账号均为0分,8局结束以后,最大赢家将个人战绩图发到微信群里,“代收”将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二维码同时发到该微信群里,输家根据自己的分数按照1分代表1元进行换算后,在微信群内扫描“代收”的收款二维码,将赌资支付给“代收”。当班“代收”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数额抽取“水费”后,再将钱分别转给对应的赢家。当班“代收”下班时将“水费”留在自己手里,将抽取水费的金额报给被告人刘某某,刘某某次日按照股份算好帐后,各股东结合自己收取“水费”的金额多退少补。
其中丁某某等5人涉案赌资为1515万元,黄某涉案赌资565万元,颜某某涉案赌资398万元,杨某涉案赌资950万元,张某某等3人涉案赌资为561万元。总涉案金额近400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在揭露赌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基础上,对11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11名被告人对起诉的事实均无异议,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日宣判。
今日,主审法官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自由行”也需遵纪守法。微信红包若作为“营利”的工具,就极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本案中 “赌场”的属性发生了变化,不再局限于现实生活中的地面赌场或棋牌室,网上赌场、用于赌博的微信红包群也包括在内。日常行为与违法行为往往只有一线之隔,法律意识淡薄是新型网络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面对网络中层出不穷的诱惑,公众在谨慎识别新型违法犯罪的同时,也应该谨慎保护个人信息,不轻易进陌生群。一旦发现身边的微信用户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给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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