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望的中年男性?
首先,我们可以从最近的事件中看出一个非常模糊的轮廓,即有相当比例的犯罪嫌疑人,是50-60岁上下的中年男性。这其实并不寻常,例如在枪击案相对高发的美国,大量枪手都是年轻白人男性。与宜兴案件类似,行凶者会在犯罪前以文字或视频的方式记录下自己的动机或宣言(Manifesto)。此种行凶都有扭曲的意识形态动机,大多是孤僻的年轻男性,在缺乏家庭支撑的情况下,容易被网络极端意识形态群体吸引,从而引发犯罪。
直觉上,有人可能认为中国的中年男性因面临更大的生活困境,更容易走向犯罪。然而,这种推测中存在一个逻辑断裂。从生活困境的角度看,中年男性的确压力巨大,这在全球范围内都是普遍现象。在多个欧美国家,中老年男性的自杀率常年居各年龄与性别群体之首。尤其在经济危机时期,上有老、下有小,身体机能又逐渐衰退的中年男性,往往成为自杀率迅速攀升的高危群体。
这在泡沫经济时代的日本,以及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英国尤为明显。
但在上述国家里,中年男性从未成为凶杀犯罪的主要群体。无论是在欧美还是和我们文化背景接近的日本,凶杀案犯罪率最高的往往是18至29岁的青少年男性。例如在日本的泡沫经济时代,尽管中年男性自杀率飙升,但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严重无差别犯罪,执行者大多是年轻男性。此外,尽管中年男性的自杀率最高,青少年男性通常紧随其后,成为自杀率第二高的群体(某些国家中,青年女性自杀尝试率可能更高,但男性因方式不同,自杀成功率更高)。
相比之下,中年男性的无差别犯罪确实是一个特殊的现象,但不能简单归结为“绝望”或“死了也要拉个垫背的”这样的理由。绝望者通常选择自杀,而复仇行为往往有明确的目标,比如针对个人、群体或象征性的社会阶层(如“仇富”)。无差别伤害则通常与吸引公众关注、传递某种宣言或理念有关。
然而,很多案件既无特定的复仇对象,也缺乏明确的动机或宣言,似乎只能用“就算死也要拉人垫背”来解释。但这种说法本质上是一种循环解释——用结果来反推原因,是一种“没有解释的解释”,让人更加迷惑。
如果缺乏对个案的深度挖掘,就应该避免进行如同“换词游戏”的解释,比如 “无差别杀人表现为对社会的报复都存在着目标的转化或者泛化”, “目标的转化或者泛化”不就是把“无差别”换了个说法吗?
这是我一直想强调的,换词后,人们得到的往往是粗糙的解释,例如“无差别犯罪者”都是“懦夫”——他们不敢向真正制造他们问题的人报复,便只能向弱者下手。在这里,我们叙述的是一个真实的心理过程,还是为了让嫌疑人变得可恨,用“无差别”的结果进行道德上的矮化?例如,两期发生在日本人学校附近的事件,就很难归因于个体的“懦弱”,因为过去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治外法权”与“间谍学校”等话语,都给嫌疑人提供了足够的动机。
此外,即便我们深度挖掘,在单一个案上也未必有答案。2019年,日本川崎发生的一起无差别持刀杀人事件。当时,一名51岁的中年男子袭击小学生等人,最终造成2死17伤的惨剧。行凶者在作案后自杀身亡,这使得外界难以进一步了解其具体动机。根据后来的信息显示,该男子性格孤僻倔强,从小就不善与人交往,成年后未婚,长期与叔叔同住,失业多年,与社会几乎完全隔绝。尽管警方在事后对其住所进行了全面搜查,却未能找到清晰的动机或解释,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谜团。
为何在中国,中年男性群体突然爆发出无差别伤害的动机?这与他们在互联网上的信息食谱有关吗?他们是否经历过有关部门的相似摩擦?模仿犯的粗糙说法,在这些案件建立里真的存在联系吗?这里值得挖掘的是,中年男性的“尊严”与“耻辱”是否存在某种固定模式,以及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和文化中,是否对中年男性存在一种系统性的排除。但其理解步骤,一定先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生活有了认识与推理,然后才是理论上的推演与判断。
“严惩”有用吗?
到底该如何遏制此种事件?在对问题有真正了解之前,很难有任何头绪。日本出现过一些30岁左右的青年男性犯罪者,好歹总结出了「Hikikomori」这样一个社会类型,即相对高龄依然与父母同住,极端孤僻,丧失任何社会连接的男性。但显然,我们现在还无法形成任何判断。
但有些方法肯定是无效的,比如“严惩”。在这些事件发生后,很多人都直觉式地要求“严惩”。说实话,无差别杀人案,在我国毫无疑问符合判处死刑的标准,还能怎么严呢?且大量犯罪嫌疑人都有当场自尽的举动,自己已经决意死亡,这在事后还有什么进一步“严惩”的空间呢?难道是酷刑吗?
其次,展开社会风险大清理,寻找所谓“八失人员”(投资失败、工作失业、生活失意、情感失意、关系失和、心态失衡、精神失常和年少失管)或“三低三少”(经济收入低、社会地位低、社会声望低、人际交往少、流动机会少和疏导渠道少)。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可能导致矛盾加剧。
根据社会学家涂尔干的名著《自杀论》,自杀现象来自社会失范,而所谓社会失范,既存在社会规范不足,生活丧失秩序之处;也存在与社会规范过度,个体生活被社会规范冲击的情况。如果找到上述人群,不仅无法对其生活进行实际的帮助,反而将其当作“预备犯”进行严格管理,结果大概率就是将其逼入“社会规范过度”的失范境地。
如果不是进行管制,而是对上述人员进行呵护和生活帮扶呢?实际情况是,恐怕其所需要的成本和基层人员的素质,都超出了现有行政体系的能力。且过去几天的指示,也指向了“严惩”和“严防”,依然是将上述人员当作 “源头与风险”而非“帮扶对象”。
如果连“严惩”和“严防”都没有用,应该怎么做呢?
这与上一章节中我们尚未解答的问题密切相关,也必须建立在对这些问题存在统一模式和答案的基础上。日本政府在2020年发布的《自杀白皮书》中指出,中年男性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生活困苦”。为此,政府设立了「Hello Work」(ハローワーク,公共职业安定所)这一专门机构,为中年群体提供就业服务与生活咨询。然而,在我们的社会中,尽管相关案例迅速增多,本应对其根源进行深入分析,但现阶段仍然缺乏足够的信息支持与畅通的服务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