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宋代以后,随着君主独裁权的加强,科举亦为天子直接控制。科举考试原来分为两个阶段,地方上举行的预备考试称为解试,中央举行的正式考试称省试。解试在地方上的州举行,解试合格者集于京城,在礼部(宋代为知贡举)接受省试。到了宋代,又增加了一场考试,即殿试。殿试在宫中举行,故有其名,天子自任考官。一直以来,考官与及第者之间很容易产生弟子门生的私人关系,因此常常导致朋党之争,天子亲任考官后,这种危险便小得多了。因为天子一旦成为师傅,那么,进士便全是他的徒弟了。作为师傅的天子,若要作为徒弟的进士们尽忠全节,那么,谁都不会有半点越轨行为。宋代的进士们都自夸是天子门生,所有的官员既然都是天子门生,那么,纵使官员的地位有高下之别,但他们与天子之间的私人关系却是平等的。这种平等的想法,也促使官员们衍生出可以不经宰相中介而直接与天子接触的意识,这又称为天子独尊这一近世制度的一个支柱。
更重要的一点是,所有的进士都是在殿试中经天子直接认可的人才。对于天子认可的人才,吏部等官员自然不能另有想法。其后,吏部的铨试有名无实,官位升进的快慢基本上由殿试的成绩决定。对大臣子弟虽然仍保留着任子之制,但靠父祖的余荫进入仕途被看成是男人的耻辱,于是乎大家争相用力,走向科举之途。中世纪以来家世特权的思想从而近乎完全消失。
一般来说,科举是用来选拔文官的,因此又称为文科举,另外还有以选拔武官为目的的武举,但后者几乎没有多大的意义。由于武将只有在战场上建功立业才能证明他的才能,因此单靠兵法和武技的演练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实力,所以武举出身的武官晋升速度非常慢。加上宋朝偏重文官,中央和地方上的要职悉数委以文官。中央的枢密院原本是以武将为枢密副使的,但不久即以文官代替。地方上指挥禁军的经略安抚使通常也是由地方文官兼任。武官的进退受这帮文官的左右,时常处于人下。在以后的历朝历代,虽然在大动乱之际或开国之初有武将因功勋得以重用的时候,但一旦恢复和平,武官早晚会被逐出政治圈之外。由于文官人军部大臣成为制度,所以武将没有掌握军权的机会,向中世纪那样的军阀叛乱、藩镇跋扈的现象也就没有了土壤和温床。
仔细考察科举制度,虽然其中包含着种种矛盾和弱点,但以考试的方式给予高等文官资格的思想,是极具近世特征的。普遍采用文官考试制度的,在西洋的英国是1870年以后的事,尤其在武官的选拔方面,长期以来实行买官制,到了1871年才引入考试制度。而美国通过考试任用文官是1883年。如此说来,中国远在隋代就已实施科举考试制度,不得不承认其具有令人惊叹的进步意义。
科举的初衷是给四民平等入仕的机会,排除世袭贵族制度的弊端,但实际上并不是任何人都具备应试的条件,这受到很多经济条件的制约。科举考试的科目,简言之是古典的教养,若不是拥有大量的参考书,并有条件随师学习的自由的有闲阶级,其实是很难参与的。父祖已经是知识分子,子孙在家庭之中即可接受古典的的基本教养,可以节省学费十之七八。富农、豪商若要依靠财力把子弟转变成读书人,也不是一件难事。但要一般中下层人民或每日为糊口而营役的人们利用余暇发奋求学,是在不是专业读书人的对手。到了这个地步,只是阶层很自然地就会固化,有知识就可以成为官僚,是官僚就可以积累财富,积累了财富,子弟就有可能游学。这样,从文化上来说是读书人,从政治上来说就是官僚,才经济上来说就是地主、资本家,以至于出现了三位一体的新贵族阶级,即被称为士大夫的那些人。
宋代以后的这些新贵族阶级,与中世纪的门阀贵族在性质上有着极大的差异。首先,士大夫家庭只能靠每个成员的努力去延续家庭的声望,而不能像中世纪贵族那样单凭自家的历史就能得以延续,如果懈于努力,即可便会陷入衰败的危险。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很少像中世纪贵族那样,由于特定的贵族与贵族之间的政治斗争而被卷入内乱的漩涡,招致灭门的惨祸。相反,亲戚知己相互声援,坚守读书人阶层的底线,他们的地位反而更具有弹性和韧性。其次,由于近世士大夫家庭的特权不被承认,因此,家庭没有门阀的高下等级,没有中世纪贵族那种排他的矜持新和自赏的封闭性,更加开放和自由。
不过,近世贵族阶级的最大特色,还是表现在天子的相对地位变化上。中世纪的贵族,往往夸耀自己的血统比天子家的更高贵,而近世士大夫则将自己的名誉和权力的源头全部归于天子。进士的资格是天子给的,官位也是天子赏赐的,只有获得了天子的恩惠,官僚才有可能区别于一般民众,成为特权阶段。天子的地位具有绝对的尊严,无可比拟。
在中世纪,婚姻是两家之间的结亲,通过联姻,才可以证明两家的家世和门户是对等的。这种意识同样也适用于天子之家,因此产生了外戚专横的弊端。这是因为天子家和皇后家在私人关系上是对等的,对天子家,外戚拥有最多的话语权。朝廷大臣无法抗衡外戚的权势,一旦外戚同时又是大臣,那么,篡夺之事则会屡屡发生。然而在宋代以后,外戚只是一介臣僚,他们对政治的干预受到高度的警戒,并且,聪明的外戚为了保全自己,还力求远离政权。
明成祖为了维持极端的君主独裁制,防止外戚势力的膨胀,在为皇子选妃时,极力选择那些庶民家的女子。缺乏教育、少有亲戚的庶民,即是成为外戚,也不必担心其在政治上指手画脚。即是有人因缺乏教育而又贪财,又因贪财而酿成弊害,这总比政治上有野心,乃至收揽人心篡夺权力所造成的危害要小得多。
宋代以后的新贵族,即士大夫阶级,对高高在上的天子,有如温顺的绵羊,因而国家避免了中世纪那样因大臣专权篡夺皇位而引起的政治混乱。天子的地位稳定,一直可以持续到因外部压力而使其亡国为止。不过,士大夫对左右的同僚,以及下层的民众未必总能那样谦逊。以天子门生而自负的官僚们,彼此都以忠君为口号,将政见不同的官僚称为奸臣,相互排斥,朋党比周,弊害无穷,政策上也因此缺乏一贯性。就拿北宋和明朝灭亡前夜的情况来看,虽然外敌已兵临城下,但内部政治斗争依然,怎能不误朝廷大事?
对于下层民众而言,官员就更谈不上是什么好的政治家了。个中原因无非是两点:第一,由于天子的独裁专制,官员的权限逐步降低,哪怕是些小事,官员也得一一向天子汇报,获得许可才能付诸实施,政治上的自由度大大地受到了掣肘。并且,地方官的任期大多在三至五年,在这样一个有限的时期内,政策无暇研究,实情不及调查。第二,官僚自身汲汲于营私,道德颓废,将民众的利益置之度外。
政府支给官员的俸禄,用当时的一般生活水平来衡量是非常低的。单靠俸禄解决一家的生计问题尚且困难,更何况还想为子孙留下些钱财,这些几乎都是不可能的。然而另一方面,官员却管理着庞大的国家资产,在于下层民众有关的经济政策的行使上也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因此,官员地位的优越性,并不表现在他们的俸禄上,而在于他们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获得的特殊利益。官员在处理地方上的一些经济权益时,如国有土地的使用或转让,官用物资的采购或倒卖,等等,行贿受贿是常有的事。官员还会利用自己的地位,以亲戚、仆人等相关人员的名义进行商业投机,从中获得私利。只要是官员,即使拥有大量的田产也会设法逃避租税,甚至巧取豪夺,廉价兼并小民的土地。这些非法行为大多都能逃避法律的追究。据称,即使是行政官员中最下层的知县,在三年的任期中,也能积蓄起供子孙三代游闲度日的财产。
由于君主对官员的专横严加戒备,限制了地方官的任期,而且制定了官员不得在原籍任官等回避制度,因此,地方官成了无根的漂萍。官员借助地方培养自己的势力与中央对抗的弊端虽然消失了,但同时也失去了对地方政治的热忱,而地方政治还能够勉强运作,靠的却是胥吏。
胥吏赝本出自为官府服务的百姓。在地方政治的运作上,尽量不采用征税的形式,由民众各出劳力共同协办官府的杂役,这是中国自古以来的理想。例如需要建衙门,民众则合力进山伐木,然后懂木工的立梁柱,泥水匠砌墙抹灰,会盖屋顶的把屋顶盖好,一分钱不花就可以把衙署建起来。衙门中的事务若让百姓轮值当班,也没有必要安排专人负责,当然也就没有必要支付薪酬。地方政治应该通过民众的这种奉献去运作。只是由于中央政府并不直接统治地方和民众,因此政府运作所需的费用才不得不采取征税的办法,将征收的地方税租送到都城。但是,地方上的州以及州以下的县是直接管理土地和人民的官府,所以地方政治的运作,都必须由民众去承担,中央只是派遣数名官员进行监管而已。
然而,随着中央政府机构的日渐庞大且日趋复杂,尤其是唐末以后,兵农分离,供给庞大的军队成了中央政府的责任,中央对地方的物资需求也越来越多,这也导致了地方官府事务变得复杂多端,需要有大量的办事人员,而且若非办事练达的专人,很多事情变不能顺利处置。到了这时,州县官府的办事人员也逐渐走向职业化,这些职业化了的办事人员就是胥吏。不过,胥吏的工作原本应该是民众承担的事务,因此没有薪俸,也不给予任何特权,只不过所谓的庶民之官。胥吏是从普通的应聘者中招募的,若问民众为什么会踊跃应聘没有报酬的岗位,那么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能够在工作中捞到油水。在物资的出纳以及办理诉讼事务之时,胥吏自然要收一些好处,其实在几乎所有的事务只能够,他们都有望接受贿赂。这样,官府的办事人员可以通过捞油水来赚取私利的预期下,逐渐变得专业化,走向胥吏化。与之相反,在县以下的乡村,那些户长里正们,因为在平时的工作中只有花销没有所获,因此,民众之役被永久性地保存了下来,在租税以外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胥吏本是民众之役,所有没有任何薪俸,也不经政府选任。胥吏职位的获得,通常是由各个部门的前任胥吏推荐的,长官的职权也只是认可而已。因此,即使长官知道下属部门中有自己不喜欢的人,除非发现他有明显的过失才能进行处罚,否则无法对其进行罢免,这有点类似今天“食粮营团”的雇员。而且由于各个部门的前人胥吏退休时推荐继任成为惯例,胥吏的职位在不知不觉中也成为一种股票,授受之际需要花费大笔的金钱。如果退休的胥吏不想把这项权利作永久性出让,也可以通过签约的形式规定继任者的在职年数。总之,胥吏的职位在民间变成了一种权利股,具有可以买卖借贷的性质。前任胥吏为了保障自己的生活,在自己的部门中以对待徒弟的态度培养下级胥吏,因此,为了筹足部门所需的日常经费、人头费,只能通过向民众征派费用和受贿的形式来进行。长官既然没有选拔或罢免胥吏的权力,而且任期也只是三到五年,对地方政治当然就缺乏热忱,大小事务任由胥吏处置,自己能做的只是闭着眼睛在文书上签字、盖章而已。胥吏是本地人,不但明了地方事务,而且通晓法律程序,亲戚、侍从把守着政府部门,地方政治一任胥吏包办,在地方官府中树立了牢固的地盘。长官即使认识到了这种弊端,但却没有挥斧肃正的实力。历代政论家都在讨伐胥吏所造成的危害,将之比喻成“放百万之虎狼于民间”,但是,假设没有了胥吏的话,却又意味着一个社会的政治运作将会停摆。因此,当长官想出手肃正吏风时,胥吏则会结成同盟,以罢工对抗,结果必以长官的败退而告终。“官无封建,吏有封建”的叹息,便是在这样的情形下产生的。
聪明的长官决不与胥吏为敌。只有胥吏的营利行为不太过分,没有严重违背法律,长官则以默认为上策。事实上,长官本人的私生活也不能说是绝对清白无私的,倒不如说长官也在一定程度上利用胥吏,借助胥吏为自己牟取私利。长官所需的食粮、衣物以及日常生活用品如需胥吏采办,长官自然不必付费。在近世社会的官场中,上自天子下至知县,生日时无不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遇到这种场合,按例是由胥吏从中斡旋,收取大量礼金,呈献长官。胥吏不仅是地方政治的运作上不可或缺的存在,也是地方长官私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