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微博大V、演员袁立在其个人微博上发了一组照片,并配文说:妈妈把孩子送到香港上幼儿园,小学.....每天深圳香港来回,平时也到香港的上水釆购奶粉,燕窝....拿回深圳或淘宝上卖,赚差价,贴补每天深圳香港的交通费及家用。
之后,她又再次转发微博,自称
“水客妈妈”
。并表示水客妈妈的压力很大,每天为了孩子很辛苦。
虽然袁立对水客妈妈表达了心疼之情,但是
海关对于“水客”的解释是指受走私团伙雇用,以赚取“带工费”为目的,频繁往来于粤港、粤澳之间,通过旅检等渠道,把涉税货物或禁止、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化整为零,携带、运输进出境的人员。
这条微博吸引了中国海关总署的注意。当天傍晚,海关总署的官方微博@12360海关热线 发出博文: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所谓“水客妈妈”往返购买携带超出规定的物品牟取差价利益,属走私行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利用幼童掩护走私,更是无良。(PS:cosplay什么不好……扮水客,误导群众,教坏小盆友)
随后“共青团中央”转发微博,称“不要给未成人作出错误示范,扩散周知!”
今年2月,中新网曾报道,深圳罗湖海关查获一宗利用跨境学童作掩护,走私平板电脑入境的案件。
类似案件也并不罕见,
每天,逾万名跨境学童从深圳往返香港上学,但一些无良家人或保姆勾结不法分子,利用学童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