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江门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治理工作的通知》。
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治理工作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建管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严厉打击和查处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强化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深化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加强招投标阶段事前防控、项目实施事中管控和事后惩处,构建防范、打击转包、违法分包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首要责任,履行管理职责
1.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
建设单位是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要在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履行防范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首要责任,强化人员、资金和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的日常跟踪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严防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失察失管。[责任单位:项目建设(代建)单位]
(二)加强事前防控,压缩违法空间
2.强化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
严格按照《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项目建议书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管理,加强绩效管理和投资控制,压缩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利益空间。[责任单位: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依职能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