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肺栓塞(PTE)是导致死亡的常见疾病,每年可造成 50000~200000 人死亡。在心血管疾病中,肺栓塞是继冠心病和卒中导致死亡的第三大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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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急性肺栓塞患者中,及时抗凝是预防早期死亡和静脉血栓栓塞(VTE)再发的主要治疗方式,对于高或中度临床可能性的患者,等待诊断结果的同时应给予抗凝治疗;而所有明确诊断为急性肺栓塞且无抗凝禁忌证的患者,则需要立即开始抗凝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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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我们该如何个体化选择抗凝药物?在抗凝过程中我们又该注意什么呢?
图 1 抗凝药物的作用机制示意图
1)胃肠外抗凝药物:普通肝素应根据 APTT 调整剂量;低分子肝素谨慎使用,剂量需遵循个体化原则;磺达肝癸钠、比伐芦定、阿加曲班,均谨慎使用。
2)口服抗凝药物:华法林应谨慎使用;新型口服抗凝药物的选择及用法见表 7。
表 8 肾功能异常患者胃肠外抗凝药物的剂量调整
2)口服抗凝药物:华法林应根据 INR 调整剂量;新型口服抗凝药物的选择及用法见表 9。
5. 合并恶性肿瘤患者药物选择:
长期抗凝推荐选择 LW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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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合并胃肠道肿瘤的肺栓塞患者,可考虑使用将依度沙班或利伐沙班作为低分子肝素的替代药物。而对于合并胃肠道肿瘤的肺栓塞患者,使用 DOACs 增加患者出血风险,需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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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血小板计数 > 50 × 10
9
/L 时,可全剂量使用抗凝药物;当血小板计数为 25~50 × 10
9
/L 时,可考虑半量或足量给予抗凝药物联合血小板输注预防;当血小板计数 < 25 × 10
9
/L 时,应避免使用抗凝药物。
2)HIT 患者抗凝药物的选择:阿加曲班、比伐芦定、磺达肝癸钠、DOACs。
7. 对于抗磷脂抗体综合征患者,
推荐服用维生素 K 拮抗剂无限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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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性高危 PTE,溶栓治疗前如需初始抗凝治疗,推荐首选 UFH。
溶栓治疗结束后,应每 2~4 小时测定 1 次 APTT,当其水平 < 正常值的 2 倍,即应重新开始规范的抗凝治疗。考虑到溶栓相关的出血风险,溶栓治疗结束后,可先应用 UFH 抗凝,然后再切换到 LMWH、磺达肝癸钠或利伐沙班等更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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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急性肺栓塞的抗凝疗程图(点开放大看)
❶
急性 PTE 是否要进行延展期抗凝治疗,需要动态评估,充分考虑延长抗凝疗程的获益/风险比,如果复发风险显著超过出血风险,则需延长抗凝治疗时间。
❷
在抗凝治疗期间出现 PTE 复发,应首先注意是否存在抗凝治疗不规范的情况,如抗凝方案不正确、药物剂量不足等,若为此原因,予进行规范化抗凝治疗。排除以上因素后,当出现不能解释的复发性 VTE 时,需积极寻找存在潜在的疾病。
❸
在延展期治疗过程中,如果患者拒绝抗凝治疗或无法耐受抗凝药物,尤其是既往有冠心病史,并且曾因冠心病应用抗血小板治疗的患者,可考虑给予
阿司匹林口服
进行 VTE 二级预防。
基于出血的严重程度将活动性出血分为:大出血、临床相关性非大出血及小出血 (表 10)。
表 10 活动期出血的分类及定义
对于
大出血
需要立刻停止应用抗凝药物,行补液输血支持,监测血常规、出凝血指标,并采取止血措施:包括对于局部出血进行加压包扎或者手术干预、全身使用新鲜血浆、凝血酶原复合物、重组Ⅶ因子等来补充丢失的凝血因子以及使用抗凝药物的拮抗剂,如维生素 K 拮抗华法林、鱼精蛋白拮抗普通肝素或者低分子肝素。对于 DOACs,由于其半衰期较短、代谢快、停药后抗凝作用消失快,一般无须使用特异性拮抗剂,仅在特殊严重出血情况使用,目前达比加群酯的拮抗剂依达赛珠单抗已经进入国内,Xa 因子的拮抗剂尚未进入我国,但费用均较高。
而
临床相关的非大出血
一般是降低抗凝药物剂量或者暂停抗凝药物,对症处理,观察出血情况的发展再决定后续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