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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竟把房子借没了,升级版“套路贷”专坑老人

前海征信中心  · 公众号  ·  · 2017-12-20 11:58

正文


为帮儿子添置婚房,高先生向某公司借了45万元,可几个月后,自己唯一那套价值好几百万的房子却被过户到了别人的名下。更可怕的是,这笔旁人看起来明显不合理的交易,对方却能拿出看似无可辩驳的法律证据……


(视频来源:央视焦点访谈,请在WIFI环境下观看,)


每一份合同都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每一笔借款都有银行的流水证明,每一份文书都经过了公证……高先生仅有的房产如何一步一步落入他人手中?警方的揭露令人触目惊心!



借45万却签下90万借贷合同 




今年60岁的高先生一家四口住在70多平米的老房子里,他想给儿子和媳妇买套新房,东拼西凑却还差45万。一天,他在自家信箱里发现了一张来自某公司的贷款小广告。“小纸条上有个电话,我就打电话去了”,高先生说,“那个人是叫姓温的,温老板。他说你要贷款?我说嗯。”


这位温老板,自称某公司的负责人。通常像高先生这样既没有公司也没有车子,只有一套住房的老人,想要贷到款是很难的,可这位温老板却很乐意给他贷款,条件就是以房抵押。一般贷款公司通常会先审核贷款人的还款能力,而这家公司却更关心房产证上的名字。“他问你产证是几个人?我说产证是一个。他说产证一个人再好没有,我们就喜欢做一个人的,产证人多了我们还不好做。”高先生回想当时的情形,十分后悔。


原来,如果房产是多人共有的,那么在当事人无法还款,贷款公司处置房产时,可能会产生麻烦,而房产证上就一个人,在后期处置房产时就方便了很多。随后,这位温老板又把高先生介绍给了自己的上级,一个叫作吴涛的人,进一步商量贷款的具体事宜。


吴涛和一个叫刘吉的人各背一个旅行袋,“两大包全部是钱,都是一打一打的。然后来了以后往台上一扔。”高先生看着满满的两袋子钱,彻底相信了吴涛的公司是真的有实力,就这样他在这家贷款公司办理了贷款。


高先生回忆:“当时我是借了45万,吴涛跟我讲的,45万你写借条要写90万。我说凭什么要写90万,他说90万你借钱没风险,我借给你钱我有风险,万一你不还呢?你不还,我把这个通过法院,通过法院如果说判刑就是你还90万,我当时听听也有道理。”


就这样,原本只借45万的高先生糊里糊地签下了90万的借条。签完借条后,还没等他缓过神来,吴涛又赶紧带着他去了公证处。吴涛跟高先生说:“老高,你年纪大了,话不要多,你按照我怎么教你怎么讲,你就怎么讲,如果你到楼上讲差了,这些公正他不过关的话你钱拿不到。


就这样,高先生就按照吴涛说的,办完了公证手续,满心欢喜地跟着吴涛去银行取钱。本来应该拿到45万,但扣除介绍费、公证费和首月利息后,高先生实际只拿到了419000元。一个月过去了,高先生找吴涛还利息,吴涛却提出了重新走账的要求。


想着吴涛既然已经帮他还了钱,高先生觉得,上次的借条作废重新再写一张借条也正常。而且自己每次去银行取完钱后,钱也确实都还给了吴涛的人。于是,高先生听了吴涛的话,每个月都会去银行重新走账。


每次去银行,都是吴涛派人先把钱存进高的账户里,然后再由高先生取出,拿到车上再还给吴涛的人。这样一连走了五个月账后,吴涛突然带着一伙人来到了高先生家里,并带来了一摞空白的文件。“他说老高你跟我下去,就把我整上车,他叫我签字。”高先生描述当时的场景,“我说不签,你把灯开开,我看看是什么。刘吉说车里的灯坏掉了。我说我不写。李某在边上讲,你签不签,叫你签字就签字你听懂了吧?”


高先生在半哄半吓的状态下,签了这一堆文件,可没过几天,这伙人又带着一个叫汤勇的人再次上门。高先生说:“他们砸开门,砸开以后汤勇就坐在这个位置,那个小子就拿我家产证他坐在这里。那个人就讲,你好滚啊。我说你叫我滚,我说你昏头了,这房子是我父亲留给我的。他说你凭什么,这个产证不是你的,我说产证给我看一看。”


高先生接过房产证一看,才发现自己的房子居然已被过户了,自己完全不知情。




警方拆解“套路贷”,手法老道环环相扣




像高先生这种借钱借丢房子的,可不只他一个人。近年来,很多老人都有类似的遭遇。例如李阿姨是因为要做“以房养老”的投资,还有一位田大爷是因为相信了“低息贷款”,他们都从非法机构借了钱,结果把房子借丢了。


近日,上海警方对这一类的案件集中进行梳理,发现了这个以贷款为由实施诈骗的团伙。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探长赵宏亮介绍:“通过对团伙成员所有人进行账务查询、梳理。最后发觉这伙人是分工非常细,组织比较紧密的一个‘套路贷’团伙。”


“为什么称为‘套路贷’案,因为我们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整个实施犯罪过程中,是通过设计各种套路,将老百姓一步一步地诱骗到他的借款环节里来。他最终目的,其实是为了最终侵占被害人房产。”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三支队副队长陆炜如是说。


原来,像吴涛这样的“套路贷”团伙从一开始就是冲着房子来的,那么他们又是如何一步步地套这些被害人的呢?


警方介绍:“这些被害人主要是比较老实巴交,比较容易说话,便于受他们控制。当然了,还必须有不动产可以抵押。选好对象之后,贷款中介就介绍到首犯那边去,由首犯亲自跟被害人进行洽谈。这些谈完之后,首犯会让那些被害人签下虚高的借条。“


而这开具虚高借条就是套路贷的开始。就像高先生,原本只借45万实际却签了90万的借条。在这些被害人签下的虚高借条中,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常常是实际借款金额的几倍。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东新路派出所执法办案队副队长周恒峰介绍:“被害人如果是实际借十万,他写十万借条的话。只要被害人到期还款,或者支付对等的利息。他不能控制被害人的,他一开始就有这个准备,准备最后要占被害人房产。他找的这些借款人,都需要房产抵押的。所以,他是为了最终的目的做准备。”


签完可以牵制这些借款人的虚高借条后,吴涛又带着高先生去公证处,做了“借贷协议”公证和“房产委托”公证。而从法律上讲,一旦做了借贷协议公证,高先生还不上钱时他的房子就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做了房产委托公证,就等于把处分自己房子的权力交给了别人。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做公证?这家贷款公司职员承认:“就是为以后打官司用,国家法律是认可的。比如这个公证五十万,国家认可的情况下,我们打官司打赢了,他要还我们五十万的。还有做公证全委,就是为了客户还不起钱,或者还得起钱的情况下,都把客户的房子卖掉。”


原来,做了这两份公证后,无论还不还钱,吴涛团伙都能处置高先生的房子。可是为了让之后的处置房产更加名正言顺,这套路还有第三步,制造流水。


警方介绍:“他通过银行流水,制造了实际已经支付了借条上面所写金额的证据。他放在自己手上,为后面可能存在的诉讼保留证据,而且这些证据,也都是利于他的证据,不利于被害人的证据。”


从银行账目流水上看,吴涛团伙确实已经借了90万给高先生,但这离高先生房子的市值还差很远。而为了能够顺利地侵占整套房产,吴涛团伙还要进行套路的第四步,带着高去银行重复走账。


赵宏亮说:“再走银行流水的时候,就等于是完全是形式,把钱提出来,然后再还给犯罪嫌疑人。这样借条不断累加。等累加到跟被害人抵押的房产数目差不多的时候,他就开始利用之前办好的全委公证书进行过户了。”


套路进行到这里,高先生的房子已经不知不觉地被过户了,但要真正侵占高的房子,还要通过套路的第五步,哄骗高签空白文书,这其中有空白的房屋租赁协议、租金收条、押金收条等租房的文件,还有房屋买卖交易房款收据、预付房款收据等卖房的文件空白文书。


拿到可以合法侵占高先生房产的这些文书后,就到了这个精心设计的套路的最后一步:上门清户。


据警方介绍:“虽然借款人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但不法分子可能会纠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上门收房。这些上门收房人员,手上直接拿着伪造的租赁合同,作为一个承租人。他上门收房子,就算当事人报警的话,从表面看,他也是一个合法的占有这个房子,就能制造一个合法的假象。”


视频中,踹门而入的李某,就是之前跟吴涛一起来高先生家,威胁高先生签那一摞空白文件的人,在吴涛这个团伙当中专门负责上门清户的。


“他会强行破门而入,把房屋侵占了。有些不堪其扰,有的感觉进行民事诉讼,官司也打不赢,无奈之下,自己的房子就放弃了。”




想借钱如何避免被套路?




为了打击此类套路贷款案件的发生,上海市开展了打击这些以借贷为名进行非法牟利的“套路贷”的专项行动。据媒体报道,截止到目前,已经打掉了相应的犯罪团伙100余个,逮捕了34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6个亿。


另据媒体报道,在12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犯罪金额近500万元的“套路贷”案件做出一审判决。24名被告人分别因犯抢劫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5名主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还责令被告人退赔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这也是海法院首次以抢劫、诈骗和非法拘禁这三项罪名严惩涉“套路贷”犯罪。


巧取豪夺的套路贷,目标直接瞄上的是受害人几百万的房产。低息贷款、虚高借条、公证文书、重复走账,到最后强行清户。在这一个个骗局中,这一步步的套路都是为了给侵害别人财产的行为披上合法外衣,等受害人醒悟过来想要诉诸法律,往往因为证据不足,只能认栽,赔上房子。要真正遏制此类罪案的发生,刑事打击只是一个方面,我们也要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特别是在法律文书上落笔签字的时候,更要谨慎从事。


那么普通老百姓怎么才能避免被套路呢?当你真的要借钱,签订借贷合同前,请一定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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