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认真做好
2024
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东北电力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
6
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
2024
年和
2025
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
2022
年和
2023
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
《
2024
年吉林省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7
号)暨
2024
年东北电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5
号)
》(附件
1
)。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
周岁以上
35
周岁以下(
1988
年
12
月
24
日至
2006
年
12
月
24
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
12
月
24
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
2024
年和
2025
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
1
。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
普通高校在读的非
2025
年毕业生(
2025
年
7
月
31
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
2025
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23
年和
2024
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可报考本公告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4.
现役军人;
5.“
三支一扶
”“
大学生村官
”“
特岗教师
”
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东北电力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具体方式详见附件
1
。
(二)报名时间
2025
年
1
月
6
日
—
2025
年
1
月
10
日
9:00—16:00
。
(三)报名要求
1.
报名人员需填写《
2024
年吉林省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7
号)》(附件
2
,需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自行填写,照片处需粘贴个人彩色免冠照片),本硕博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党员证明、个人简历等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
学校招聘报名要求准时提交。其中,符合岗位条件在读
2024
年和
2025
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
需将报名表(附件
2
)及相关佐证材料(不含身份证)合成一个
压缩文件包或
PDF
文件提交至报名网站附件上传处和电子邮箱(文件命名为
“
东北电力大学
+
招聘岗位
+
考生姓名
”
模式,如:
东北电力大学英语教师张三)。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学校要求送达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2.
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
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3
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2012
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2022
年)》《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
2021
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2018
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
“
研招网
—
专业知识库
”
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本公告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由
东北电力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
2
个工作日内及时与
学校
主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1
),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的要求和具体时间待报名结束后由东北电力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设置笔试环节。闭卷考试,满分
100
分,不设及格分数线,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列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
100
分。考生最终成绩
=
笔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
,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应聘者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聘用。
(三)面试前,由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以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如超过学校一个工作日内承载面试人数最大值时,可由学校视情况采取多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由东北电力大学人才招聘信息网负责进行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省属高校
及附属医院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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