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接管事件”自5月24日公布至今,有几个重点需要关注:
第一,包商银行所存在的问题,监管描述为“严重信用风险”。
除此之外,监管并未透露过多增量信息,且包商银行近两年未公布年报,公开信息较少。依照目前信息大致可以判断,“严重信用风险”或与其激进的发展模式,过度同业负债、投资端多层嵌套、贷款质量出现严重风险有关。
第二,使用“存款保险基金”。
《存款保险条例》在2015年2月17日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险基金鲜有使用。本次动用存款保险基金,保障个人储蓄存款权益。
第三,区分个人业务和企业及同业业务。
“全额保障”个人储蓄,“充分保障”企业存款,明确“500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本息全额保障;5000万元以上的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由接管组和债权人平等协商,依法保障”。周一下午财新媒体披露最新方案,“对公债权人先期保障比例不低于80%,同业机构不低于70%,其余部分允许继续保留债权”,但该方案的可靠性仍有待央行和银保监会官方表态加以确认。
第四,对于其他普通债券的处理并未明确。
包商银行尚有存续普通债券,如小微债和二级资本债,相关处理未明确。
短期关注央行表态和后续同业存单及票据的兑付安排。
从Wind披露数据看,包商银行尚有约586亿同业存款未到期,后续偿付方式有待观察,目前监管并未对已到期的同业存单进行如期兑付和相关票据的解付,或考虑避免出现短期挤兑风险,且目前与持有人协商仍在进行过程中,短期市场关注相焦点在于未来对公和同业负债的兑付解决方案。但今日同业存单的未能及时兑付,一定程度尚已经构成“违约”,对于打破刚性兑付而言,无疑是重要迈进。
包商银行普通债与二级资本债的处置方式也值得关注。
除偿付计划较为明确的同业负债之外,包商银行尚有一支银行小微债,存量50亿,将于2018年6月20日到期,也即在托管期内到期;一支二级资本债,存量65亿,将于2025年12月28日到期,但二级资本债中含有赎回条款,托管期内仍存在一定变数。
具体观察募集说明说中的有关清偿顺序说明,
包商银行小微债明确其清偿顺序与企业存款等相同,但监管仅明确对公存款5000万标准下的保障,并未明确相关普通债的保障方式,故后续需关注其清偿顺序是或与企业存款等同;对于二级资本债,其偿付顺序次于一般债,并且有相关减记条款,后续偿付可能会取决于包商银行最终的处置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