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设立在虹口区的中小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分为高新技术企业直通申报方式和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方式两种途径进行申报。同时,对申报时间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说明,并提供了联系方式和附件。
申报企业需是设立在虹口区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直通申报方式和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方式两种途径。前者只需进行简单信息填报,后者则需在指定网站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电子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需打印申报表报送至虹口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申报时间常年开放,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有简单更名需求的优质中小企业可联系虹口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4年创新型中小
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设立在虹口区的中小企业;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高新技术企业直通申报方式
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开辟直通车申报方式,请申报企业于2024年10月10日前登录网址(https://www.wjx.cn/vm/wm2uM1q.aspx# )进行简单信息填报即可,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方式
请申报企业于2024年10月10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点击主页右上网上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业务办理—法人一证通(登录,插入企业key)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待网上申报状态更新为“市待审”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表》一份,报送至虹口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纸质材料(仅提交在线导出打印的申报表,佐证材料不需要提交)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申报表第一页和真实性处盖公章,真实性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常年开放。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二)有简单更名需求的优质中小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联系虹口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虹口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王杰
电 话:25658925
微信号:hk-wangjie(加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姓名)
附件:1.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2.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4.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