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孔祥熙、高秉坊的主导下,财政部建立起从考试、训练到实习、任用的完整流程制度。制度初定后,财政部又联合考试院将制度法规化,训练班则依相应标准开始招收推进。
(一)考试
1936年7月,在所得税正式确定开征的同时,财政部颁发《中央直接税税务人员考试规则》,规定具有国内外大学及专门学校的财政、经济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适龄国民均可报考高级班,具备中学和职业学校学历者可报考初级班。高级班考试科目有6科:党义、国文、外国语(英德日法择一种)、经济学、会计和现行税制及其法令。初级班考试科目有7科:党义、国文、外国语、法制经济大要、商业簿记、经济地理、现行税制法令概要。应试人员通过笔试被录取后进入面试,及格者进行分班训练。两个月期满后,按其成绩分别委派职务。 科目测试重在选择财经及法律人才进入初选范围。规则要求,考试合格需经训练及格才可委派职务。到1937年,考试法规改由考试院颁发。1937年7月,考试院颁发《特种考试财政部直接税税务人员考试暂行条例》。 在报名资格方面,较之前部颁规则更加明确,且在学历及专业方面更有提升。排除了高中学历,直接以专科或大学财经会计专业为限。考试难度也有提高,笔试和面试统合计分。
考试与考核由专门组织负责。初由直接税处直接安排,后建立了专门委员会。1940年8月,财政部规定设立直接税人员甄训委员会来负责考训事宜。委员会设5至7人,由处长指定或聘请专家担任。 11月,考试院又对暂行条例进行修订,改甄训委员会为考训委员会,直属直接税处。 考试由考试院委托财政部直接税处办理,权限仍掌握在直接税处。
那么考试试题难度如何,是否能够体现财经专业的特长?《上海法学院商专季刊》刊出了1937年财政部中央直接税税务人员训练班的招考试题。试题分党义、国文、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会计学6个部分。兹列试题如下:
党义试题:1.试述廖仲凯先烈之重要政治主张及对于当时革命工作之影响。2.试述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之意义及办法。3.建国大纲中关于财政问题之规定如何并引申其义。
国文试题:1.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说。
经济学试题:1.试述中国新倾向政策实施之情形,及采用此种政策之理由。2.试略述关于工资之重要理论。3.中国农民之生活程度,较英美等国农民为低,其主要原因何在?
财政学试题:1.吾国举办所得税,始于何时?过去失败之原因为何?今日重行举办所得税,其意义安在?实行所得税以后,影响于国民经济及财政又若何?试分别说明之。2.试述中央收入及地方收入划分之原则,并说明财政收支系统法所规定之划分标准。3.何谓平均负担学说,何谓租税负担能力学说,何谓最少牺牲学说,此三种是否抵触。
统计学试题:1.根据中央某机关二十五年度六月份职工俸薪分配表计划自述平均数及标准差。2.论述指数之意义。
会计学试题:1.计算纳税额之算法,分级算法。2.官厅会计与普通会计之区分。
财政学、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的试题联合测试,不论题量还是难度,对应试者都是很大考验。各学科试题,学科理论与政策实务结合,涉及知识范围既包括一般经济及时政知识,亦包括财税理论、制度和政策。统计、会计试题则考验核算能力。试题中,也有国民党党义理论内容。相较于人情推荐,考试显然更能客观测试应试者的知识水准,其结果也面向社会公开。
(二)开班
财政部直接税处按照人才需求层级,举办有助理员讲习班、初级税务员训练班、高级税务员训练班等不同类型的训练班。因处抗战前后,举办训练班的地点有南京、重庆等地,还有分区设定的训练班,如东南训练班。被培训的人员,由财政部直接税处统一考核任用。
第一期税务人员训练班设在南京孝陵卫。1936年7月,直接税处招收68名学员,由桂永清任训育主任进行军事训练。第二期也是在孝陵卫举办,学员基本是从税务人员和大学就业训练班中选拔的,并不是全部合乎资历。第三期学员亦从大学就业训导班中选拔,训练两周后分发任用。第四期由各大学保送在汉、湘两处考录,召集所有录取者在重庆训练两周。1938年11月,财政部设立财务人员训练所。第一期也是由桂永清任教育长,1940年停办,1941年又恢复。第一期为抽调营业税人员,第二期至第五期除抽现任税员外,新登记大学生参与较多。
之后,税训班和财训班合并,全部改用考训,招生规模也有扩大。1941年7月,直接税处发布考训招生,趁暑假将至,各财经会计专业大学生毕业者不少,“大批考训正属其时”。在重庆、西安、赣县、昆明、贵阳、邵阳、桂林、成都等处招考高级税务员300名,初级税务员200名。7月29日、30日笔试,31日口试。训练期间,高级税务员月津贴80元,初级税务员50元。 到1942年,主办税务训练班11期,考训大学毕业生1000余名,分发国内所得税各分支机关。 除了集中考训,直接税处同时还分区域进行考训。1940年7月,在重庆、南郑、赣县三处各举办一班,各录取50名,训练后再分发各稽征机关任用。 与高级税务员相比,助理员的要求和待遇相应降低,助理员主要是到基层税所任职。在西安也筹办了讲习班。1942年9月,登报招考及遴选招录150名学员,最后有61名参与训练。 高秉坊严禁各省区自办训练,不论是集中还是分区训练,都由财政部直接税处主导进行。
为增加人才来源,在江西赣县的讲习班又扩大为东南区税务人员讲习班,地点设在赣县城内塔下寺。成立筹备处后,分赣县、吉安、丽水、衡阳四处招考,于7月间举行考试,聘有地方名流及所得税高级人员担任考试或监试委员。 讲习班分税务生、初级税务员和高级税务员三个级别。在选择时除核查学历,还要考察是否曾经在社会上混染恶习,是否有其他工作经历,是否有终身服务的决心。 具体报名情况如下:
就三期结业人数统计来看,有高级税务员70人,初级税务员363人,税务生96人。高级税务员讲习班因报名人数较少,录取比例较高。初级税务员和税务生讲习班,准入资格相对较低,报名者众,录取比例较低。高级税务员讲习班第二期学员中,厦门大学11人,暨南大学1人,北平大学2人,湖南大学2人,上海商学院1人,日本专修大学1人,武昌中华大学1人。
后因缓不济急,直接税处又增加了招录办法。其一是派员赴大学授课招录,即直接税处派员前往大学讲授直接税,大学生据意愿填报选修税务研习课,授课时间为1个月。 经直接税处统筹安排,在湖南大学、大夏大学、交通大学、广西大学、重庆大学、复旦大学、朝阳大学、广东大学、国民大学及湖南商学院等10所院校设有直接税讲座。其中,广东大学、国民大学两校还代办初级税务员讲习班。 其二是税务人员保举。1942年2月11日,财政部出台《保举税务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直接税的各级长官和各期考训人员连续服务直接税3年以上者有保举税务员、税务助理员之资格,被保举人同样要经过招录训练程序,合格方可任用。
据各大学的校报刊载,直接税人员招录颇受欢迎,被视为较好的职业去处。1936年8月,南洋公学有3名应届学生、2名往届学生被录取,学校在校刊《南洋友声》上刊登公示祝贺。 厦门大学考取3人。 上海大夏大学考取7人,为商学院毕业,“均系该院学行优异之高材生”。《大夏周报》上刊出的新闻中说,“投考者甚为拥挤,而刘等竟皆获选,真属难能可贵”。 在大夏大学这7名同学接受训练之后的3个月,校报又刊载消息,“诸同学现均在京听候任用,不日即可分途往各省市工作”。 学生投考踊跃,有利于择优选材。
(三)训练
训练班主要是用课程训练的方式来进行,包括精神课程、军事课程、税务课程和实习课程。精神课程和军事课程重在“新精神”“新税风”的训练,税务课程和实习课程重在专业理论及实践能力,互为配合。不同层级的税务人员课程难易程度有所不同,但课程内容结构大致如是。
就直接税处东南区税务助理员讲习班的课程安排来看,精神课程包括精神训话、党义研读、总裁言论。税务课程包括所得税、遗产税、印花税、营业税的法规和原理;查账实务、经济调查为直接税实践课程,还有财政学、经济学、会计学、民商法、统计学、公文程式等辅助业务课程。实习课程为分税类实习、经济调查实习、会计统计及查账实习等。军事课程主要是军事学科、讲座、党务活动、小组讨论。 课程的核心是“专业”与“精神”训练。专业课程集中在税务业务,特别是法规、统计、核算等基本业务能力。精神课程虽有政治的内容,重点还是在于强调职业伦理、廉洁奉公。
税务生、初级税务员和高级税务员的精神课程是相同的,辅助业务课程也相似,税务课程的难易稍有区别。训练班的学习方式比较多样。在课程及讲座之外,还有小组及工作会讨论。讲座内容广泛,内容涉及税务、政治、精神及青年修养等各方面问题。按学员的描述,财政部东南区直接税税务人员讲习班的训练较为严格,班风也堪称严整。1942年,有名叫王心中的学员写道:“这群年青的战士,从床上爬起来,整理内务,打绑腿,穿上戎装,洗脸,四点十分升旗,好似紧急集合,不到三分钟,齐整的队伍便屹立在‘廉、能、勤、毅’税训四个大字的面前。清新的头脑,饱满的精神,接受新税革命新精神的洗礼。”作者所在班级是高级税务员组第五届训练班,共有47名大学生,其中男生42名、女生5名,毕业院校包括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复旦大学、湖南大学、国民大学等校。在专业方面,基本上是来自经济、会计、银行系。 此类个人化的叙述颇具文学色彩,青年大学生的朝气和激情仍跃然可见。军事化的训练虽然严格辛苦,不过青年人的斗志亦得到激发。
直接税税务人员训练班的考训工作受到税务官员的肯定。经济学者姚肖廉在《财政知识》上发表文章说,“崭新之直接税人,应刻苦耐劳,发扬踔厉,淬砺志节自居,以移风易俗之责任,使优良严肃之直接税税风,发扬为中国整个税风”。 训练班为了加强职业伦理修养,有的还组织有进修会。如东南区直接税人员讲习班的进修会会员共有566人。 经过训练,学员对直接税的属性和自身职业使命的认识有所提高。
(四)选用及考升
与考试制度相对应,财政部在1936年7月颁发《财政部中央直接税税务人员任用规则》,规定了直接税税务人员的试用及任用程序。依规则要求,入训人员在期满合格后,分别委派作为试用员,试用期为3个月。在此期内,高级税务人员月津贴为80元,初级税务人员月津贴为5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后补实。成绩低下者,试用期可延展3个月。再不胜任者,开除职务。补实人员按所列等级,叙等支俸。 财政部在1941年制定实习章程,将实习程序加以制度化。 据学员倪镇回忆,实习成绩考核划分相当细致。实习课程为法令讲习结合税务实践,进行培育。“考核成绩,分工作、操行、学识三大项”,各细项最高分数为5分。表内还有评语、拟任职务、审查结果等栏。评语要求具体,以便核派职务。 在每个环节完成,都有相应考核。直至试用合格,方才正式委派职务,成为在册税务人员。
直接税人员任用重在专业,也设置了合理的职业晋升机制。依据设定,直接税人员的职级是官、职分开。官名即依主管岗位而定,如局长、课长、股长等;职名即为税务员、会计员、统计员等类。同时,官、职虽然分开,但需要有较高专业职级,才能担任相应官位。高级税务员及初级税务员被视为法定资格,此资格需经“考取训练实习,始能取得”。各员薪俸,分为官俸和职俸,官俸按资历高低而定,职俸按其任职而定。无职务时,职俸停止。薪俸可依照资格,按年功晋加。 任用规则第四条规定依考核成绩,循资推升。第五条规定如有贻误公务,非经查实不得免职或降级。 依此程序,入职者在获任后可从不同层级开始税务生、助理员、初级税务员或高级税务员的职业生涯。到1943年11月,直接税处正式颁布考升规则,规定税务人员可以通过考试方式提升职级。 税务人员即使未能提拔官衔,但也能通过资历积累和工作业绩来申请考升。如此就打通了普通税务人员的晋升通道,有助于税务人员走专业化之路。
综合而论,直接税处最初确立的是考试、训练和任用的基本制度,到后来不断完善,将考训与晋升相联结,从而使直接税人事考训与管理流程前后贯通。从招录学员的出身来看,也有不少非官宦的普通人家子弟。初入培训班的大学生还未受旧习沾染,在训练之中也体现出较为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业务能力与职业伦理并重,有益于学员才德并蓄。考训制度符合税务改革合理化、科学化的趋势,入选学员和社会舆论对之多持肯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