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父子,却分别是一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和肇事方。作为肇事方的儿子,事故发生后选择了逃逸,而他并不知道被撞者是自己的父亲;被撞的父亲伤势严重,最终不治身亡。前天,办案民警讲起这件“蹊跷事”唏嘘不已。
车祸导致一人死亡 肇事司机逃逸
山东省菏泽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徐传军介绍,6月9日晚10点半,菏泽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接到报警,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常刘庄附近259省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车祸现场图
执勤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被撞翻在路旁,一辆小型汽车停在事发现场,肇事嫌疑人已经逃离。
办案民警:
小型汽车的右前部撞到三轮车的后尾部,造成三轮车撞到路东侧的树上。三轮车驾驶人翻入路东侧的沟里边,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监控录像:撞车瞬间
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比对两辆车碰撞痕迹,民警确定遗留在现场的小型汽车就是肇事车。
警方锁定车祸肇事方 死者家属却放弃追责
经调查,被撞致死的受害人姓杨,是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杨水坑村人。然而,正当民警调查肇事逃逸的嫌疑人时,受害人的家属却请求办案民警不要追查了。原来,蹊跷的背后另有隐情。
民警经过调查得知,肇事司机竟是受害人杨某某的儿子杨某。民警依法传唤杨某后,杨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俺爸爸怕我喝酒,看我没喝就回家了。”
杨某的父亲没有想到,正当他准备从259省道拐入进入村庄的道路时 ,突然被从后面疾驶而来的汽车撞飞。肇事者杨某回忆:“当时前边有车灯照得看不见,不知道碰着了。 看到撞着人了,然后吓得不得了,气囊都打开了。”
直到第二天,杨某才得知当晚被自己撞到的竟然是他的父亲,并且已经不治身亡。
交警部门表示,该案中受害人和肇事人虽是父子关系,但肇事人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而且还有逃逸情节,他依然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目前,该案仍在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中。
悲哉!痛哉!惜哉!
今天恰逢父亲节
小编看到这则消息心中五味杂陈!
若当时儿子立即送医而不是逃逸
或许可以避免这出人间悲剧!
来源:宁波晚报
综合:法制晚报、闪电新闻、央视新闻
值班编辑:陈嘉斌
哎呀,你就点个ZAN再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