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关于公司“金属锂原电池的电化学性能调控与先进制造技术”项目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形式审查的公告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92号》,经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名,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金属锂原电池的电化学性能调控与先进制造技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通过国家技术发明奖化工组形式审查。
本项目目前已通过国家技术发明奖化工组形式审查,是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的显著成果,该技术的推广应用,有效提升了我国锂原电池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市场美誉度,同时也为物联网、智能电网、智能交通、国防军工等新兴技术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本项目是否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精研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提前回购并解除质押的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钱叶军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提前回购并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钱叶军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否
解除质押股数(股):3,820,000
质押开始日期:2018-05-14
解除质押日期:2019-03-25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9.90%
股东名称:钱叶军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否
解除质押股数(股):1,560,000
质押开始日期:2018-11-15
解除质押日期:2019-03-25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8.55%
合计
解除质押股数(股):5,380,000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8.45%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钱叶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4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钱叶军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0股,占钱叶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捷捷微电】关于全资公司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一、获得发明专利的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单一负信号触发的双向晶闸管芯片及其制造方法
专 利 号:ZL201610142561.4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申请日期: 2016 年 03 月 14 日
授 权 日: 2019 年 03 月 05 日
本发明公开了单一负信号触发的双向晶闸管芯片,其P型对通隔离环的正面设有正面氧化膜和门极电极,门极电极与P型对通隔离环之间设有N+型门极区,正面P型短基区的正面设有正面氧化膜和主端子T2,主端子T2与正面P塑短基区之间设有带短路孔的正面N+型发射区,背面P型短基区的背面沿边缘设有背面氧化膜,背面氧化膜的内侧设有主端子Tl,主端子Tl与背面P型短基区之间设有带短路孔的背面N+型发射区。本发明的晶闸管芯片结构合理可靠,能有效避免由于信号干扰导致的误触发现象;背面氧化膜提高了芯片触发电流的一致性。在制造该芯片时,由于双面N+型发射区和N+型门极区同时光刻、扩散形成,减少了工艺流程,降低了生产成本。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和运用,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激智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沃衍投资”)的通知,沃衍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沃衍投资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否
质押股数(股): 7,365,405
质押开始日:2019-3-22
质押到期日:2020-3-22
质权人: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园区支行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7.90%
用途:企业资金需求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沃衍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0,846,7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9%;累计质押股份7,365,405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7.9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5%。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关于拟在印度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生物识别”)和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欧菲”)在印度安得拉邦的斯里城设立全资子公司OFILM OPTICAL ELECTRONIC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实施智能手机微摄像头和指纹识别模组生产项目,首期投资规模为人民币3,180万元。
2、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3、上述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2、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3、投资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和欧菲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其中欧菲生物识别出资比例为80%,香港欧菲出资比例为20%。
4、印度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OFILM OPTICAL ELECTRONIC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
公司地址:40-1/1-30, Laxminagar, Moghalrajpuram, Vijayawada, Andhra Pradesh;
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光学影像模组、光学光电
元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生物识别技术及其关键件、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上述各项信息以印度当地核准为准。
5、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在印度新设立全资子公司OFILM OPTICAL ELECTRONIC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实施智能手机微摄像头和指纹识别模组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印度安得拉邦的斯里城,项目首期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180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印度为世界第二大人口国,智能手机出货量保持迅速增长,市场潜力巨大。公司作为智能手机产业链的重要供应商,在印度设厂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和国内外一线客户海外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贴近和服务客户,响应其供应链配套需求,提高交付和售后能力,提升在产业链上的话语权和控制力;同时,公司在印度设厂,进一步完善公司海外业务布局,可以有效降低关税成本,增强产品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市场前瞻性。
2、存在的风险
印度的经济、文化与法律环境与国内存在诸多差异,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文化差异风险等,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喻信息】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其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经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审核批准,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喻信息”)及其子公司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教育”)于2019年3月25日分别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款10,116,364.05元、4,852,003.94元,分别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4.77%、21.47%。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喻教育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16,243,294.42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71.88%。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1
获得补助的主体:天喻信息
提供补助的主体: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
项目:2017-2018年度境外参展补贴
金额(元):113,178.00
到账日期:2019.3.5
批复/政策文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公布2017-2018年度境外参展补贴企业名单的通告》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否
序号:2
获得补助的主体:天喻信息
提供补助的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项目: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金额(元):10,116,364.05
到账日期:2019.3.25
批复/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武东新税通[2019]71816号)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
序号:3
获得补助的主体:天喻教育
提供补助的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项目: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金额(元):1,161,748.43
到账日期:2019.1.11
批复/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武东新税通[2018]169567号)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是
序号:4
获得补助的主体:天喻教育
提供补助的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项目: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金额(元):4,852,003.94
到账日期:2019.3.25
批复/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武东新税通[2019]76469号)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
合计金额(元): 16,243,294.42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且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公司将其确认为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 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