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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一天内,6家医械公司被重罚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 公众号  ·  · 2024-07-27 18:45

正文

来源: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湖北政府采购网


近日,湖北政府采购网 一天内 6家医械公司 发布了处罚公告。


据悉,这6家械企均在参加 同一医疗设备项目 :2019年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编号:ZC011903-ZCH012/01)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 与其他供应商串通 的违法行为。



0 1



江西正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恶意串通


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江西正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参加2019年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编号:ZC011903-ZCH012/01)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确定该项目中存在恶意串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处理结果: 列于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对实际供货人过某处以5000元罚款。


0 2



南昌韵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恶意串通


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南昌韵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参加2019年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编号:ZC011903-ZCH012/01)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确定该项目中存在恶意串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处理结果: 列于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对实际供货人过某处以5000元罚款。


0 3



江西盈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恶意串通


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江西盈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参加2019年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编号:ZC011903-ZCH012/01)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确定该项目中存在恶意串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处理结果: 列于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对实际供货人叶某处以5000元罚款。


0 4



江西挺美贸易有限公司恶意串通


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江西挺美贸易有限公司在参加2019年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编号:ZC011903-ZCH012/01)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确定该项目中存在恶意串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处理结果: 列于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对实际供货人叶某处以5000元罚款。


0 5



江西创志贸易有限公司恶意串通


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江西创志贸易有限公司在参加2019年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编号:ZC011903-ZCH012/01)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确定该项目中存在恶意串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处理结果: 列于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对实际供货人叶某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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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禄盈科技有限公司恶意串通


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江西禄盈科技有限公司在参加2019年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编号:ZC011903-ZCH012/01)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确定该项目中存在恶意串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处理结果: 列于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对实际供货人过某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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