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分
骨干教师
和
优秀毕业生
两类,应分别具备对应的招聘条件。
骨干教师应持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特级教师、省功勋教师、国家级优质课一等奖等相当专业荣誉的在聘教师;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优秀在聘教师;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县级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优秀在聘教师;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县级教坛新苗、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优秀毕业生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关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省重点建设高校或QS排名前50名及以上层次高校毕业的2025届硕士研究生,且本科毕业于省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职业教育专业课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或“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排名前200名的高校;
2.教育部第一轮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2025届毕业生或C9联盟高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
3.师范类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如首都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及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师范类专业(职业教育专业课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本科2025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院同专业前70%;
4. “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的师范类专业(职业教育专业课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本科2025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院同专业前40%,或曾获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5届毕业生,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须为QS排名前100名;
6.“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2025届毕业生;
7.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或独立学院)及以上层次的师范类专业(职业教育专业课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本科2025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院同专业前50%,或曾获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
8.毕业3年内的省重点建设高校或QS排名前50名及以上层次高校的硕士研究生,且本科毕业于省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职业教育专业课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或“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排名前200名的高校;
9.毕业3年内教育部第一轮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
10.毕业3年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且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院同专业前40%,或曾获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